一、废旧国家纳税的金属金属标准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25%(应纳所得税所得额X税率)
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优惠税率20%。
(1)工业,值税所得额30万,税率人数100人,回收资产总额3000万
(2)其他,行业所得额30万,纳税人数80人,标准资产总额额1000万
高新技术企业:15%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废旧产品、金属金属研究开发产品(服务)收入、值税科技人员)
所得说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的税率14%,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回收2%
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过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当年收入的5‰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当年收入的行业15%(超过结转扣除)
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
直接、间接控制:居民企业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研究开发费用:50%(150%)加计扣除
残疾职工工资全额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纳税70%抵扣所得税,不足结转抵扣
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折旧年的60%
综合资源利用: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环境保护等设备:投资额10%从税额中抵免,不足结转抵免
控制:居民企业、中国居民持有10%以上表决权50%以上股份
△消费税税率表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消费税是“价内”税。
举个例子:
某应税产品成本为10元,要求的利润为8元,消费税税率为10%。
假如不征消费税,那它售价定为18元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要征消费税,如果售价还是18元,那它的利润就变成了:18-10-18×10%=6.2元。
设售价为X,则有:
x-10%x=18
所以:x=18÷(1-10%)
就是这么来的,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是一个道理。
烟
1.甲类卷烟 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2.乙类卷烟 30%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3.雪茄烟 25%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 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0%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2.薯类白酒 20%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黄酒 240元/吨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啤酒 220元/吨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 250元/吨;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 220元/吨
其他酒 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 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化妆品 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 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 10%
3.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鞭炮、焰火 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五、护肤护发品
自2006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七、高档手表 20%
八、游艇 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实木地板 5%
十一、成品油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1.汽油 0.2元/升
含铅汽油按0.28元/升
无铅汽油按0.2元/升
2.柴油 0.1元/升
3.石脑油 0.2元/升
1吨=1385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4.溶剂油 0.2元/升、
1吨=1282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5.润滑油 0.2元/升
1吨=1126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6.燃料油 0.1元/升
1吨=1015升,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7.航空煤油 0.1元/升
1吨=1246升
十二、小汽车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
1.乘用车 3%——20%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三、摩托车 3%-10%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十四、汽车轮胎 3%-10%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营业税(营业额x营业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税目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增值税
1、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
2、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3、取消原增值税政策中对于矿产品的13%优惠税率,对其恢复17%的法定税率
4、小规模纳税人取消了工业与商业的差别,增值税税率降为3%
税目
税率
范围
说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1.植物类
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
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茶叶包括各种毛茶。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果实。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药用植物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油料植物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纤维植物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糖料植物
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及其他林业产品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其他植物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续表
税目
税率
范围
说明
2.动物类
水产品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畜牧产品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
蛋类产品鲜奶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亦属征税范围,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毛绒
其他动物组织包括蚕茧,天然蜂蜜,动物树脂及其他动物组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
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
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五、其他货物
13%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六、出口销售货物
0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五、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税率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九、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工厂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发票上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运输费用和其他杂费合并开列,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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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转换
不含税价=含税价/(1+征收率)=X/(1+17%)
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不含税价*税率=X/(1+17%)*17%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如果收取的销售额是价款和税款和在一起的,应当换算成为不含税的,其换算公式就是: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价×17%=含税销售价÷(1+17%)×17%
进项税额=不含税进价×17%=含税进价÷(1+17%)×17%
二、各个行业的税负率标准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需要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以下就是各行业税负率表相关内容。各大行业税负率一览
一、增值税: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一出口退税一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1、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品(化纤)、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工产品、卷烟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商业批发、商业零售、其他、食品饮料、建材产品、医药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子通信设备注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二、企业所得税:
税负率=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包含预缴)/企业收入总额。
1、租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专业机械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畜牧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制造业-管业、其他制造业、其他建筑业、其他服务业、其他采矿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批发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金属制品业-轴瓦、金屋制品业-弹簧、金属制品业、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建筑材料制造业、建筑安装业、家具制造业、计算机服务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袜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房地产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道路运输业本文主要写的是各行业税负率表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三、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如何纳税
具体介绍如下:
1、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将废旧物资和其他货物的经营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
3、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二十五,营业税百分之五,城建税百分之七,教育附加费百分之三。
4、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百分之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2022年各行业税负率一览表
首先我们要知道,行业平均税负率是参照一定时期内同行业的平均值,是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稽核分析的参考指标,没有明文标准,也不是计算税额的指标。如果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较历史同期或者同行业相比明显偏低,可能存在少记收入或虚抵进项等手段,少缴税款的问题,系统会提出预警,这时税务机关往往要求企业进行自查,税务局的税负预警指标是参照一定时期内同行业的平均值,纳税人可根据下述公示计算本企业的税负:企业所得税税负=本期应纳税所得税额÷本期销售收入*100%
那税负率达到多少才算合理呢?只要是真实的、合法的无论高低都是合理的!税负率是变动的,用来筛查那些税负率异常的企业,所以被预警并不代表企业真的有问题,也不用刻意人为调节!只要企业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就无需担心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意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已,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意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帐“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行业预警负税率-增值税
1.农副食品加工3.5%
2.食品饮料4.5%
3.纺织品(化纤)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造纸及纸制品业5%
6.建材产品4.98%
7.化工产品3.35%
8.医药制造业8.5%
9.卷烟加工12.5%
10.塑料制品业3.5%
1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
12.金属制品业2.2%
13.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
14.电子通信设备2.65%
1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
16.电气机械及器材3.7%
1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18.商业批发0.9%
19.商业零售2.5%
20其他3%
行业预警税负率-企业所得税
税复率=年度应纳税所得税税额(包含预缴)/企业收入总额
1.租赁业1.5%
2.专业设备制造业2%
3.专业技术服务业2.5%
4.专业机械制造业2%
5.造纸及纸制品业1%
6.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
7.饮料制造业2%
8.医药制造业2.5%
9.畜牧业1.2%
10.通用社保制造业2%
11.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
12.塑料制品业3%
13.食品制造业1%
14.商务服务业2.5%
15.其他制造业-管业3%
16.其他制造业1.5%
17.其他建筑业1.5%
18.其他服务业4%
19.其他采矿业1%
20.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复制品1%
21.批发业1%
22.农副食品加工业1%
23.农、林、牧、渔服务业1.1%
24.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
25.零售业1.5%
26.居民服务业1.2%
27.金属制品业-轴瓦6%
28.金属制品业-弹簧3%
29.金属制品业2%
30.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
31.建筑材料制造业3%
32.建筑安装业1.5%
33.家具制造业1.5%
34.计算机服务业2%
3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
36.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
37.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
38.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
3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
40.纺织业-袜业1%
41.纺织业1%
42.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
43.房地产业4%
4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
4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
46.道路运输业2%
参考资料:镍钴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