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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回收 2024-09-30 20:21:59

宁波金属回收(浦东新区再生金属回收)

一、宁波浦东垃圾焚烧厂的金属金属远景

(一)建议政府实施补贴

焚烧厂日常运营成本较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据测算,回收回收在33年还贷期内,浦东投产第一年的新区总成本为317元/吨,以后随利

厂址

息费用降低而递减,再生年平均处置成本为219.97元/吨,宁波是金属金属填埋处置成本的2-3倍。若按售电价0.5元/度计算,回收回收年平均利润总额为-3244万元,浦东投资利润率为-4.62%。新区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再生焚烧厂仅靠售电和出售废钢铁收入是宁波难以维持基本运转的。

评介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应从其系统效益出发。金属金属从下表可以看出,回收回收填埋处置生活垃圾虽然运营成本较低,但其占地面积量大,对环境影响也较大。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有明显的垃圾减容率、低微的环境影响率和良好的能源产出率,系统效益十分明显,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因此,仍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生活垃圾处置方法。

1.市、区两级政府分级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工负担。区级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至中转码头(或中转站),中转场所至填埋处置场的运输和生活垃圾的处置由市级环卫部门负责。整个收运、处置成本约120元/吨(车吨),其中前端收集、运输成本为70元/吨(车吨),后段运输、处置成本约为50元/吨(车吨)。

焚烧厂建成运营后,新区将承担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包括处置全部职责。按焚烧厂年平均利润-3244万元计算,平均处置1吨生活垃圾将亏损约90元。因此,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原用于生活垃圾后段运输、处置的经费,仍按原50元/吨(实吨,下同),补贴给新区政府,差额部分由浦东新区政府承担,然后再按焚烧厂实际处置量,将两级政府的补贴一起结算给焚烧厂。

也即,对焚烧厂来说,将与政府签订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合同,按实际处置量,每处置1吨生活垃圾,政府补贴相应资金,焚烧厂定期向政府结算。运作初期,由于还贷负担较重,补贴数应略高,以后可逐年相应递减。

2.政府还贷,焚烧厂自主运作

据测算,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运营成本(不包括还本付息)为101.8元/吨,其构成如下: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占7.59%,工资福利占9.69%,修理费占50.73%,填埋费占22.17%,管理费占9.82%。而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年平均总成本为219.97元/吨,即,在处置总成本构成中,50%以上为还本付息。若仅按营运成本计算,焚烧厂年运营经费只需约3700万元。

若按售电价0.5元/度计算,焚烧厂年发电收入就可达5300万元,再加上废金属等资源回收收入约300万元,总收入约可达5600万元,因此,若能实现0.5元/度售电价格,焚烧厂仅负担营运成本,则其还是可能维持正常运作的。

所以,建议由浦发集团通过贷款等融资手段,先行投资建设焚烧厂,以减轻政府一次性投资负担。投入营运后,再由政府分年偿付贷款本金及利息。若按20年还贷平均计算,政府每年需负担还贷资金约3450万元。

另一种方案,建议将建设贷款本息总额按还贷年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总量,摊销到每吨生活垃圾处置费中,由政府再按年实际处置生活垃圾总量,补贴给生活垃圾焚烧厂,再由焚烧厂分年偿付贷款本金及利息。若按20年还贷期限计算,建设投资本息平均摊销到每吨生活垃圾的费用为94.5元。即焚烧厂每处置1吨生活垃圾,政府补贴95元,以分期偿还建设投资本息。而焚烧厂日常运作成本,则由厂方自行解决。

讨论工作

(二)建议实行绿色电价制

本市平均上网电价为0.313元/度。若电网管理部门按此价格收购焚烧厂所发电量,即使建设投资由政府分年偿还,焚烧厂还是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因此,建议电网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有关政策,对生活垃圾焚烧余热所发电量,实行特殊的绿色电价制,提高其上网收购电价。建议方案如下:

1.政府收购

可再生能源是今后全球能源发展方向。焚烧垃圾发电作为生物质能的一部分,其技术已相当成熟,政府无需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研究。因此,它是一种更为现实的可再生能源型式,易于采用和推广。

上海市是一个高能耗城市,推广可再生能源更具现实意义。作为生物质能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用条件成熟,可以作为上海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启动点,因此,建议政府予以高度重视,重点扶持。

为体现上海市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和扶持,建议对浦东生活垃圾焚烧厂所发电量,采取政府收购的办法,由政府向焚烧厂以0.5元/度的电价收购。这样既可免除焚烧厂与电网管理部门沟通的矛盾,实现焚烧厂收入渠道单一化,又可体现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迈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质性一步。

2.电价摊销

据统计,1998年度本市发电量为429.6亿度。焚烧厂投入运行后,上网电量可达1.07亿度,约可占全市发电量的1/430,将占有一定的比例。

从情况看,运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复杂,成本高昂;但从长远效益、发展前景看,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为今后获取能源的主流,成本随技术发展而最终将低于现用能源。要实现这样的转化,必须从系统效益出发,加大投入,用于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最终使可再生能源低成本化而达到普及。

因此,建议遵循系统效益原则,在全市范围实行电价加价,将实行绿色电价后与现行平均上网电价之间的差额,向全市电网摊销,即在现行用户电价0.61元/度的基础上加价。

据统计,1998年度本市用电量为430.2亿度。焚烧厂年上网电量1.07亿度,建议向焚烧厂收购的绿色电价为0.5元/度,与现行平均上网电价0.313元/度之间的差额为0.187元/度,总差价为2000万元。将这2000万元摊销于430.2亿度用电量上,每度电需加价0.00046元。

因此,只要将现行电价增加0.01元,即为0.62元/度,每年就可增收电费4.3亿元,将其中3000万元用于补贴生活垃圾焚烧厂,4亿元可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鼓励开发研究其它可再生能源。

(三)建议保证生活垃圾优质、定量连续供应

1.保质供应-建立适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分类收集体系

生活垃圾成份复杂,且不稳定,其热值变化幅度也较大。生活垃圾成份直接影响焚烧效率。

将生活垃圾中不可燃成份在焚烧前剔除,能保证生活垃圾热值稳定,提高焚烧效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前道工序。这将依赖于生活垃圾产生者的分类丢弃行为和环卫作业部门的分类收集。

处理垃圾

焚烧厂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回收分类收集有所区别。资源回收分类收集要求将可回收利用的废纸、废塑料等分类,然后分拣出回用。但这些物质是焚烧获得热值的基本原料,对焚烧处置而言分类收集方式需作调整。

建议在焚烧厂服务范围内,建立适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分类收集制度。即要求居民、单位将生活垃圾分成可燃与不可燃两类。可燃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厨余等物,不可燃垃圾包括废玻璃、铝罐废铁等。按要求将其投入不同的收集容器,或由专业人员上门收集,以确保焚烧厂原料质量。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建议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居民、单位能了解其重要意义,愿意积极配合。二是要做好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社区进行小规模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至2001年底焚烧厂正式运作时,全面推开。三是要制订奖惩措施。因为焚烧厂运作具有不可间断性,原料质量甚为关键,因而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不像资源回收分类收集,带有自觉自愿性。

2.保量供应-建立收运网络,确保连续供应

对焚烧厂而言,不仅要求保证原料质量,而且要求原料定量连续供应。因为焚烧厂一经点火运转,即要保证向电网连续供电,不能停止运转。

建议环卫等垃圾收运单位,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将生活垃圾定量定时送往焚烧厂。焚烧厂则按合同要求审核各公司运送情况,做好签证,返回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政府部门支付生活垃圾收运经费的重要依据。

做到生活垃圾定量连续供应,关键在于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由于焚烧厂无水路运输条件,焚烧厂垃圾收运将以陆运为主。

因此,建议构建一个以小型压缩式垃圾收集站、后装压缩车为主的收集体系,以各管理片设一个大型压缩式中转站为主的中转体系,以大吨位(10吨以上)车辆运输的转运体系合成的科学的收运网络,以确保生活垃圾定量连续供应。

(四)建议妥善解决最终处置问题

生活垃圾经焚烧处置后,仍将有约20%的残渣飞灰产生。据测算,焚烧厂全年将产生灰渣7.67万吨,飞灰9336吨。但焚烧厂没有能力解决最终处置问题。

建议政府落实灰渣最终处置场地。其选址、建设、处置运作均应由政府专业部门承担,暂可考虑利用老港垃圾处置场处置。

建议建立专业灰渣运输队伍,由专业运输公司负责定期将灰渣运往最终处置场。由于焚烧厂不宜建立独立运输车队

垃圾处理设备

,且运作成本已经很高,建议仍由政府部门负责安排,可利用现有环卫运输公司收运。

(五)建议制定和执行相关扶持政策

1.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

市民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同样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这种义务表现在环卫行为上,应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丢弃工作;表现在经济行为上,应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经济措施在某种程度上能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规范人们环保行为。

我国国内已有许多城市开征生活垃圾处置费。如北京、南京、深圳等地,已经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市也正在酝酿征收生活垃圾处置费办法,但迟迟未能出台。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据测算,若按每户每月5元征收,浦东新区全年可征收约2000万元。若将这笔征收费用用于补贴焚烧厂运作,足可抵消政府收购绿色电价的差价。

同时也建议,生活垃圾处置费开征后,应保证其全部落实到焚烧厂,确保新区生活垃圾处置正常进行。

2.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许多国家地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采取税收刺激等政策优惠,以鼓励其发展。如美国对企业购买和安装可再生能源设备者,减免个人收入税;对企业拥有可再生能源设备者,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制造、安装、运行可再生能源设备所需材料、设备的销售税予以抵扣。我国台湾省对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实行优惠贷款,对进口垃圾焚烧设备及零件免关税。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也属资源综合利用范畴,国家已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但在具体执行中,有关政策过于笼统,常会遇到范围界定问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认真执行有关政策,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享受国家已制定的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等。

3.尽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办法

为使浦东新区实行适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分类收集有法可依,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制定适合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办法》,以确保2001年底焚烧厂建成运营时,居民、企事业单位能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丢弃、环卫作业部门分类收集工作,保证焚烧厂原料优质供应,提高焚烧发电效能。

技术规范

以上是通过对浦东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作调研后,提出焚烧厂运作的一些初步设想方案。浦东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后,将是全国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对全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除结合国内外生活垃圾焚烧厂运作经验,制定周密稳妥的运作方案外,还可探索一些新的运作方法,如可通过资本运作方法,组合新区生活垃圾收运、焚烧处置系统优质资产,注入环保理念,经过包装后,在我国即将开设的二板(创业板)证券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融资,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事业,进一步带动新兴垃圾产业发展、壮大,为新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贡献

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导语: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建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处理替代技术,加快试点工作,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1主要问题分析

2003年,我国660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5亿t,每年以约4%的速度增长。按各地上报的数据统计,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1%。但是,根据对255个城市的388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的调查分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达标率约25%,考虑运行管理等因素,实际的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垃圾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尤其是农民)的问题非常突出。

近年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城市垃圾处理得到支持,一批国债项目相继建设。同时,通过推进市场化改革,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但是,总体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并不明朗,真正适合国情的技术路线尚未形成,一些倾向性问题已经显现,并将可能影响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1.1填埋处理比例过大

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要求。目前垃圾填埋处理的比例超过85%,问题也最突出。一是消耗大量土地资源,不少城市很难找到新的填埋场;二是产生大量渗沥液,大部分垃圾场存在渗沥液污染问题;三是填埋气体污染大气,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能够对填埋气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填埋场不足3%;四是大部分可回收资源一埋了之,不能再生利用。调查还表明,建设规范的无害化填埋场,投资并不如想象的节省。1座日处理垃圾1 000t的填埋场(20a使用期,服务人口约100万人),需投资2亿-3亿元,每吨垃圾处理成本(含投资成本)达60-80元。

1.2焚烧处理发展迅猛

一些项目存在隐患和风险。垃圾焚烧发电是欧美国家和日本采用的主要方式之一。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技术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有约50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近百个垃圾焚烧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之中,仅东莞市就计划建设10多座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减量化和热能利用方面有一定优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冷静分析一些倾向性的问题。一是投资和运行成本高。日处理1 000t垃圾工程投资4亿-6亿元,平均每吨垃圾处理成本超过1SO元;二是依赖于较高的上网电价。燃煤火力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约0.3元,而垃圾发电的上网电价一般超过0.5元。为追逐发电收益,一些企业过量加煤,实际演变成“小火电”项目;三是焚烧产生的飞灰未作妥善处置。按照环保要求,飞灰由于含有超量有毒有害物质,应按危险废物处置,处置成本高达1 S00元/t左右,即每吨垃圾处理成本要增加数十元到上百元。这一费用大部分被忽视。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污染问题依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生活垃圾的发热量低,约为发达国家的1/3,并不适合焚烧。垃圾加煤焚烧是无奈之举,煤的热利用效率约为常规锅炉燃煤的1/2,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否合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1.3生物堆肥技术良莠不齐

一批国债项目成“垃圾项目”。利用生活垃圾堆肥在我国有较长时期,但效果不好。突出问题是,垃圾分选效率低、肥料质量差、没有市场销路。最近查处的四川、安徽一批垃圾处理项目,绝大部分采用机械分选和生物堆肥技术,均不能正常运行。主要原因,一是某些部门决策失误,监管不力;二是设计思路错误,技术不成熟,设备粗制滥造或盲目引进。

2思路的调整

2.1对生活垃圾特性的再认识

我国生活垃圾的主要特性不同于发达国家。第一,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高,一般为55%-65%,一些南方城市在夏季高达70%,而西方国家一般为30%—35%。第二,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和餐饮等有机废物比例大,为45%—55%,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第三,我国生活垃圾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尽管近年来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但收效甚微。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处理的都是混合原生垃圾。而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在60%以上,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超过80%。

我国生活垃圾的这些特性,使我们面临的问题比发达国家更加棘手。一是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沥液量大,污染物浓度高;二是生活垃圾发热量低,大部分不宜直接焚烧;三是混合垃圾具有“黏稠”性,难以进行机械化分选,资源回收率低,堆肥质量差。多年来,我们十分注重借鉴或引进国外的技术和设备,但是,实践表明,国外的技术和设备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当务之急,要进一步认识我国生活垃圾的特性和产生的影响,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实践,开发适合国情的技术和设备。

2.2对技术路线的反思

多年来,我们的技术研究和资金投入着重在两方面,一是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改造和国产化,使之适用于中国垃圾处理;二是强化末端污染的治理,使之达到环境标准的要求。

在填埋处理中,为了防止渗沥液对地下水的污染,我们采用了国际流行的人工防渗措施,就如三峡库区那些贫困地区,也普遍采用了土工布加高密度膜的防渗结构;为净化渗沥液,一些地区引进了昂贵的“反渗透”技术设备,处理每吨污水的投资近10万元,运行成本达数十元。在焚烧处理方面,我们多年研究低发热量垃圾的'适应性问题,但不可能改变燃烧科学的一些基本规律,燃烧的效率低和费用高是难以避免的;由于混合生活垃圾成分复杂,焚烧污染严重,目前采取了国际先进的治理技术,烟气处理的投资几乎和焚烧主体相当。在生物堆肥方面,一些城市引进了美国、德国等机械设备,但依然解决不了生活垃圾的分选问题。

借鉴国外经验和加强污染治理,原则上都是正确的,但面对实践中的问题,要反思:一是让国外的技术来适应中国的垃圾,还是使中国的垃圾去适应这些技术?二是一味强调污染的末端治理,还是从源头去控制和减少污染的产生?在调查研究、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调整技术路线的建议:

首先,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适宜生物预处理,重点削减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机物,改善垃圾特性,为后续处理和减少污染物创造条件;第二,强化垃圾的机械分选,提高?昆合垃圾分拣和分类效率;第三,合理选用分类处置技术,优势互补;第四,审慎发展混合垃圾焚烧技术,加强技术经济的综合评估;第五,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土地消耗。

2.3关于资源回收利用

一般认为,我国庞大的“拾荒大军”基本解决了垃圾中资源回收问题,在最终处理过程中,可直接回收的废物寥寥无几,主要通过焚烧发电进行资源利用。但是,调查表明,在生活垃圾最终处理环节,可以直接回收的废物超过20%,其中塑料和橡胶占6%-9%,纸类4%-6%,还包括一定量的织物、金属和玻璃等。这些可回收物资一烧了之,不仅利用效率低,还造成严重的烟气污染。实践证明,只要解决了机械分选和筛分技术,垃圾中的可用资源绝大部分能够直接回收,同时可生产约占垃圾总量8%的高质量基肥,可以首先用于城市绿化和林业。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应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垃圾资源的直接回收利用,着力把生活垃圾处理发展为资源再生产业。

3示范工程的启示

1996年以来,美商国际集团(以下简称“美商”)考察了国内200多个城市,对生活垃圾的特性进行了深入研究。1998年“美商”在大庆市建设了第一座资源化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同样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从美国引进的设备成为一堆废铁),但是开始探索出适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的处理思路和工艺。2002年,上海浦东新区经过多方考察和严格论证,确定由“美商”投资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天处理1 000t生活垃圾。2003年5月,项目建成并投人试运行。该项目的新思路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起建设部的高度关注,先后8次派人进行调研,并组织专家跟踪调查。2004年2月,建设部城建司召开现场会,进一步考察和研讨,专家评价认为:该项目针对中国垃圾的特点,采取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充分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供了大规模工程的实践经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04年4月,该项目被列入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

这一项目的主要特点和效益概括如下:

3.1高效的生物预处理技术

通过仓式好氧发酵,首先实现垃圾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水分由60%-80%减少到约35%,挥发性有机物降解50%左右,总质量减少约40%。垃圾特性改善,利于机械分选和后续处理。

3.2先进的机械分选设备

全套国产化设备,对垃圾中可用资源的回收率超过90%,包括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电池、打火机等。同时,实现垃圾的自动分类。

3.3适用的分类处置技术

有机物二次发酵,精制堆肥,产生量约为垃圾总量的8%;竹木纸织类焚烧,热能利用;残余物填埋,最大程度地实现减量化(不超过垃圾总量的20%)。

3.4合理的“三废”治理方式

垃圾的水分主要通过水气蒸发去除,少量渗沥液回用于二次堆肥发酵;有机物通过生化堆肥,化害为利;焚烧以“柴火”为主,烟气污染减少;残渣填埋尽可能减量化、无机化和低水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采用生物除臭技术,有效控制大气污染。

作为市场化运作项目,“美商”的建设投资近2亿元,并承担全部运行责任和费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上海市浦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派驻监管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每吨50元。这一成本,相当于焚烧处理的1/4,甚至低于填埋处理的费用。当然,投资者也有自己的盈利模式,据了解,通过卖“废品”每吨垃圾可收益30多元,每吨有机基肥还能卖出200元左右。

“美商”示范工程给了我们重要启示:一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模式可以实现;二是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市场机制能够建立。

4建议措施

4.1加强垃圾预处理技术的科学研究

通过生物预处理,实现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改善生活垃圾特性,将对后续的焚烧、填埋等都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我们对北京顺义垃圾焚烧厂的初步测试,生活垃圾经过简单生物发酵和筛分后,减量近50%,发热量提高约2.5倍,具有显着的技术经济效益。

4.2加大垃圾分选设备的开发力度

“美商”经验证明,生物预处理将为机械分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有针对性地改善分选设备的性能也很关键。建议国家安排适当的扶持资金,支持国产分选设备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废品”加工和利用的监督管理,通过发展规范化、规模化的资源再生产业,逐步解决“拾荒大军”的问题。

4.3鼓励使用再生有机肥

城市政府要制定政策,对于符合标准的垃圾堆肥,鼓励在城市绿化和林业方面优先使用,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

4.4在实践验证的基础上,调整并完善技术政策

提倡对生活垃圾进行生物预处理,重点削减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机物,为后续处理和减少污染创造条件;强化垃圾的机械分选,提高混合垃圾分拣和分类效率;合理选用分类处置技术,大力发展垃圾处理资源再生产业,逐步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注重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土地资源消耗。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

各城市结合实情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使垃圾处理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同时,探索完善垃圾收费价格调整机制,坚持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强化政府主导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加强监管和整治,明确用焚烧、资源化处理等新技术逐步替代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尽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系统和厨余垃圾专业收运系统,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处理。

此外,还建议加快垃圾分类试点,培养居民环境意识。

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纳入学校德育课程,增强学生分类意识。从居民家庭入手,免费提供不同种类垃圾袋,让居民按照规定种类投放垃圾。在小区、居民点,设置标识明显、数量足够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加强媒体宣传,投放与城市生活垃圾有关的公益广告,提高社会关注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3.1拓宽投资或融资渠道,制订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垃圾处理产业,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这是改变目前我国垃圾产生量大、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率低的关键所在。

3.2尽快编制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优化设施结构和布局,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善居民的生存环境。

3.3加强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切实改变目前垃圾处理场脏、乱、差,管理水平低下的现状。

3.4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监测。严格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废水、废气等各类环保处理设施以及渗滤液、地下水、无组织排放废气等的监督监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测方法、监测手段,健全监测体系。

3.5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

我国目前有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应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城市垃圾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和要求,但仍需制订其他配套法规和专门法规落实细化[37],例如,关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还没有制订一部相关的法规予以规范和指导;对于废旧电池等危险废弃物,也亟需制订专门的管理法规条例。

地方政府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制订和完善具体的地方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和标准,使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加强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行为。此外,地方政府还要重视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检查督促工作,制订一定的奖惩制度。在针对生活垃圾开展的管理工作中采取奖惩并举、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2010年,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市民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广州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明确提出将为垃圾分类实施制定出处罚条款,处罚金额视违反情况从 500元至。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思路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思路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持续增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日益受到关注,已经成为城市政府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1主要问题分析

2003年,我国660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5亿t,每年以约4%的速度增长。按各地上报的数据统计,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1%。但是,根据对255个城市的388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的调查分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达标率约25%,考虑运行管理等因素,实际的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垃圾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尤其是农民)的问题非常突出。

近年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城市垃圾处理得到支持,一批国债项目相继建设。同时,通过推进市场化改革,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但是,总体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并不明朗,真正适合国情的技术路线尚未形成,一些倾向性问题已经显现,并将可能影响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1.1填埋处理比例过大

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要求。目前垃圾填埋处理的比例超过85%,问题也最突出。一是消耗大量土地资源,不少城市很难找到新的填埋场;二是产生大量渗沥液,大部分垃圾场存在渗沥液污染问题;三是填埋气体污染大气,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能够对填埋气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填埋场不足3%;四是大部分可回收资源一埋了之,不能再生利用。调查还表明,建设规范的无害化填埋场,投资并不如想象的节省。1座日处理垃圾1 000t的填埋场(20 a使用期,服务人口约100万人),需投资2亿-3亿元,每吨垃圾处理成本(含投资成本)达60-80元。

1.2焚烧处理发展迅猛

一些项目存在隐患和风险。垃圾焚烧发电是欧美国家和日本采用的主要方式之一。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技术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有约50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近百个垃圾焚烧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之中,仅东莞市就计划建设10多座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减量化和热能利用方面有一定优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冷静分析一些倾向性的问题。一是投资和运行成本高。日处理1 000t垃圾工程投资4亿-6亿元,平均每吨垃圾处理成本超过1SO元;二是依赖于较高的上网电价。燃煤火力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约0.3元,而垃圾发电的上网电价一般超过0.5元。为追逐发电收益,一些企业过量加煤,实际演变成“小火电”项目;三是焚烧产生的飞灰未作妥善处置。按照环保要求,飞灰由于含有超量有毒有害物质,应按危险废物处置,处置成本高达1 S00元/t左右,即每吨垃圾处理成本要增加数十元到上百元。这一费用大部分被忽视。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污染问题依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生活垃圾的发热量低,约为发达国家的1/3,并不适合焚烧。垃圾加煤焚烧是无奈之举,煤的热利用效率约为常规锅炉燃煤的1/2,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否合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1.3生物堆肥技术良莠不齐

一批国债项目成“垃圾项目”。利用生活垃圾堆肥在我国有较长时期,但效果不好。突出问题是,垃圾分选效率低、肥料质量差、没有市场销路。最近查处的四川、安徽一批垃圾处理项目,绝大部分采用机械分选和生物堆肥技术,均不能正常运行。主要原因,一是某些部门决策失误,监管不力;二是设计思路错误,技术不成熟,设备粗制滥造或盲目引进。

2思路的调整

2.1对生活垃圾特性的再认识

我国生活垃圾的主要特性不同于发达国家。第一,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高,一般为55%-65%,一些南方城市在夏季高达70%,而西方国家一般为30%—35%。第二,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和餐饮等有机废物比例大,为45%—55%,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第三,我国生活垃圾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尽管近年来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但收效甚微。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处理的都是混合原生垃圾。而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在60%以上,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超过80%。

我国生活垃圾的这些特性,使我们面临的问题比发达国家更加棘手。一是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沥液量大,污染物浓度高;二是生活垃圾发热量低,大部分不宜直接焚烧;三是混合垃圾具有“黏稠”性,难以进行机械化分选,资源回收率低,堆肥质量差。多年来,我们十分注重借鉴或引进国外的技术和设备,但是,实践表明,国外的技术和设备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当务之急,要进一步认识我国生活垃圾的特性和产生的影响,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实践,开发适合国情的技术和设备。

2.2对技术路线的反思

多年来,我们的技术研究和资金投入着重在两方面,一是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改造和国产化,使之适用于中国垃圾处理;二是强化末端污染的治理,使之达到环境标准的要求。

在填埋处理中,为了防止渗沥液对地下水的污染,我们采用了国际流行的人工防渗措施,就如三峡库区那些贫困地区,也普遍采用了土工布加高密度膜的防渗结构;为净化渗沥液,一些地区引进了昂贵的“反渗透”技术设备,处理每吨污水的投资近10万元,运行成本达数十元。在焚烧处理方面,我们多年研究低发热量垃圾的适应性问题,但不可能改变燃烧科学的一些基本规律,燃烧的效率低和费用高是难以避免的;由于混合生活垃圾成分复杂,焚烧污染严重,目前采取了国际先进的治理技术,烟气处理的投资几乎和焚烧主体相当。在生物堆肥方面,一些城市引进了美国、德国等机械设备,但依然解决不了生活垃圾的分选问题。

借鉴国外经验和加强污染治理,原则上都是正确的,但面对实践中的问题,要反思:一是让国外的技术来适应中国的垃圾,还是使中国的垃圾去适应这些技术?二是一味强调污染的末端治理,还是从源头去控制和减少污染的产生?在调查研究、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调整技术路线的建议:

首先,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适宜生物预处理,重点削减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机物,改善垃圾特性,为后续处理和减少污染物创造条件;第二,强化垃圾的机械分选,提高?昆合垃圾分拣和分类效率;第三,合理选用分类处置技术,优势互补;第四,审慎发展混合垃圾焚烧技术,加强技术经济的综合评估;第五,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土地消耗。

2.3关于资源回收利用

一般认为,我国庞大的“拾荒大军”基本解决了垃圾中资源回收问题,在最终处理过程中,可直接回收的废物寥寥无几,主要通过焚烧发电进行资源利用。但是,调查表明,在生活垃圾最终处理环节,可以直接回收的废物超过20%,其中塑料和橡胶占6%-9%,纸类4%-6%,还包括一定量的织物、金属和玻璃等。这些可回收物资一烧了之,不仅利用效率低,还造成严重的烟气污染。实践证明,只要解决了机械分选和筛分技术,垃圾中的可用资源绝大部分能够直接回收,同时可生产约占垃圾总量8%的高质量基肥,可以首先用于城市绿化和林业。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应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垃圾资源的直接回收利用,着力把生活垃圾处理发展为资源再生产业。

3示范工程的启示

1996年以来,美商国际集团(以下简称“美商”)考察了国内200多个城市,对生活垃圾的特性进行了深入研究。1998年“美商”在大庆市建设了第一座资源化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同样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从美国引进的设备成为一堆废铁),但是开始探索出适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的处理思路和工艺。2002年,上海浦东新区经过多方考察和严格论证,确定由“美商”投资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天处理1 000t生活垃圾。2003年5月,项目建成并投人试运行。该项目的新思路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起建设部的高度关注,先后8次派人进行调研,并组织专家跟踪调查。2004年2月,建设部城建司召开现场会,进一步考察和研讨,专家评价认为:该项目针对中国垃圾的特点,采取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充分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供了大规模工程的实践经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04年4月,该项目被列入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

这一项目的主要特点和效益概括如下:

3.1高效的生物预处理技术。

通过仓式好氧发酵,首先实现垃圾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水分由60%-80%减少到约35%,挥发性有机物降解50%左右,总质量减少约40%。垃圾特性改善,利于机械分选和后续处理。

3.2先进的机械分选设备。

全套国产化设备,对垃圾中可用资源的回收率超过90%,包括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电池、打火机等。同时,实现垃圾的自动分类。

3.3适用的分类处置技术。

有机物二次发酵,精制堆肥,产生量约为垃圾总量的8%;竹木纸织类焚烧,热能利用;残余物填埋,最大程度地实现减量化(不超过垃圾总量的20%)。

3.4合理的“三废”治理方式。

垃圾的水分主要通过水气蒸发去除,少量渗沥液回用于二次堆肥发酵;有机物通过生化堆肥,化害为利;焚烧以“柴火”为主,烟气污染减少;残渣填埋尽可能减量化、无机化和低水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采用生物除臭技术,有效控制大气污染。

作为市场化运作项目,“美商”的建设投资近2亿元,并承担全部运行责任和费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上海市浦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派驻监管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每吨50元。这一成本,相当于焚烧处理的1/4,甚至低于填埋处理的费用。当然,投资者也有自己的盈利模式,据了解,通过卖“废品”每吨垃圾可收益30多元,每吨有机基肥还能卖出200元左右。

“美商”示范工程给了我们重要启示:一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模式可以实现;二是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市场机制能够建立。

4建议措施

4.1加强垃圾预处理技术的科学研究。

通过生物预处理,实现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改善生活垃圾特性,将对后续的焚烧、填埋等都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我们对北京顺义垃圾焚烧厂的初步测试,生活垃圾经过简单生物发酵和筛分后,减量近50%,发热量提高约2.5倍,具有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4.2加大垃圾分选设备的开发力度。

“美商”经验证明,生物预处理将为机械分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有针对性地改善分选设备的性能也很关键。建议国家安排适当的扶持资金,支持国产分选设备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废品”加工和利用的监督管理,通过发展规范化、规模化的资源再生产业,逐步解决“拾荒大军”的问题。

4.3鼓励使用再生有机肥。

城市政府要制定政策,对于符合标准的垃圾堆肥,鼓励在城市绿化和林业方面优先使用,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

4.4在实践验证的基础上,调整并完善技术政策。

提倡对生活垃圾进行生物预处理,重点削减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机物,为后续处理和减少污染创造条件;强化垃圾的机械分选,提高混合垃圾分拣和分类效率;合理选用分类处置技术,大力发展垃圾处理资源再生产业,逐步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注重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土地资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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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磨矿专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