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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选矿 2024-09-30 20:24:11

尾矿综合利用(尾矿管路回收金属)

一、尾矿尾矿如何用最简单的综合方法检测水中是否重金属超标

观察茶具或茶杯上的颜色,超标会出现青绿色。利用

含重金属的管路水来擦洗瓷器或衣物上时,会出现褐色的回收痕迹。

烧开水,金属然后喝一下,尾矿尾矿在喝的综合过程中仔细感觉一下水中是否有异味。是利用否有一种涩涩的味道。如果有就说明水质的管路硬度偏高。

用杯子在自来水龙头下面接水,回收闻一下水里是金属否有一股漂白粉的味道,如果有的尾矿尾矿话,你家的综合自来水中可能含有余氯。

用比较透明的利用容器,没有印花的玻璃杯,一次性的塑料杯即可。接满一杯子水,放置几个小时然后在光线好的地方仔细观察,观察一下水中是否有悬浮物。如果有的话建议处理。

二、矿山消防常识

1.矿井安全知识

1安全检查的内容:《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2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面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平面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入瓦斯等管道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平面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3入井要求: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精神病人入井。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验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4五大自然灾害:瓦斯、煤尘、水灾、火灾、顶板。

5一通三防:一通指通风,防火、防瓦斯、防煤尘。6何为矿进瓦斯,主要成份有那些:矿井瓦斯是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从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释放出来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

主要有沼气(SH4)二氧化碳(CO2)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硫化氢(H2S)。7一氧化碳的性质: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比重为0.97,一般在于巷道上、中部、系可燃烧和可爆炸性,《规程》规定:井下一氧化碳浓度不能超过0.0024%8瓦斯爆炸的三要素:瓦斯含量为5%------16%,有650--------750度的引爆火源。

不低于12%的氧气含量。沼气浓度达到9.5%时爆炸威力最强。

9三违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11瓦期爆炸的危害性:1瓦斯爆炸后,不仅使大量人员伤亡,而且可以产生高温,高压气体,破环井下设施。

2瓦斯爆炸后,爆炸点温度讯速下降,空气稀薄,形成反向冲击力,增加了它的爆炸性。3瓦斯爆炸后,大量氧气参加燃烧,造成含氧量低,同时由于一氧化碳增加,导致人员大量伤亡。

4瓦斯爆炸后产生高温(1850度)引起火灾。5瓦斯爆炸后,通迅设施及通风系统被破坏,给矿山救护造成困难。

10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11测风站要求标准:要设在直巷内,其本身长度不得小于4米,且前后10米范围没有拐弯抹和其它障碍物,测风站应有记录牌并注有编号。

在木支架巷道内设测风站风顶帮严密接触,使巷道内的风量全部通过。12三专两闭锁:三专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二闭锁: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13瓦斯检查的“三对口”指:瓦斯检查地点的记录牌,瓦斯检查工携带的检查手册和地面的的瓦斯台账。

主要内容: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和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结果。14什么叫独立的通风系统?采区或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直接进入回风巷,不再进入其它采掘面工作面或其它用风地点的通风系统。

15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或硐室回风再进入其它采、掘工作面或硐室的通风方式。危害是: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中的空气无法保证。

2前面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一旦发生灾变,将影响到被串联的工作面,将扩大灾区范围。规程规定:串联通风在经矿长,技术总工批准情况下不能多于2次,且串联风中瓦斯浓度不能超过0.5循环风:循环风一般发生在局部通风系统中,即部分或全部风流中再进入同一进风流中。

危害:掘进工作面的风反复返回掘进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会越来越大,不仅是作业环境恶化,更重要的是由于风流中瓦斯浓度不断增加,极易引起瓦斯事故。《规程》规定:局扇和局扇的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且距风口不的小于10米。

17上行通风、下行通风:对井巷或斜巷来说风流向上流动的通风方式叫上行通风,反之,风流向下流动的通风方式叫下行通风。18井下供电“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二坚持”的具体内容是:三无:无机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的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19对矿灯管理使用的要求:1每一矿完好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人数多10%2每盏灯都应有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有专人专灯。

3矿灯应完好,如果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矿损,灯锁不良,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能连续使用11小时。4灯房人员在每次换班2小时后必须把没还灯人员名单报矿调度室。

20矿井透水前有那些预兆?挂汗、挂红、水叫、空气变冷、出现雾气另外发生透水前,还可能出现压力明显增加,底板鼓起,顶板淋水,岩逢中有淤泥、片帮冒顶等各种征兆。21探放水原则:国有:有疑必探,先探后采;乡镇;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22木场要求:木料场距离风井不能小于80米。23地面消防不池规定:地面的消防池必须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24井中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能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25处理瞎炮是应遵守下列规定?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闭。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放炮工必须同一班放炮工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6对爆破工的有什么具休规。

2.矿山基本安全知识讲述

一、矿山地质安全知识

(一)矿物

矿物是由地壳中化学元素通过地质作用形成的一种具有一定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的单质或化合物。自然界中矿物存在的状态有3种:固态,如石英、正长石、云母;液态,如水、自然汞;气态,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

(二)岩石

1.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岩石是在各种地质作用下,由一种或多种矿物有规律地组合成的矿物***体。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表现在其变形特性、强度特征、破坏形式三方面。

2)岩石的强度特征

岩石在外载荷的作用下,当应力达到某一极限时便发生破坏,这个极限就是岩石的强度极限。具体指标有:单向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三向抗压强度。

3)岩石的破坏形式

岩石的破坏形式分为脆性破坏和塑性破坏两种。

2.煤层的顶底板岩石

(1)顶板岩石。从采煤工作的角度,根据顶板岩层变形和垮塌的难易程度,可将煤层的顶板岩层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又称老顶)3种。(2)底板岩石。煤层的底板岩石可分为直接底及基本底(又称老底)两种。

(三)地层

地层系统是用来描述地层上下层之间空间关系的,国际上通常用的地层划分单位有界、系、统。地质时代是用来描述地层上下层之间时间关系的。在划分地层系统的基础上,将地壳的发展历史相对应地划分成若干地质时代的单位,即代、纪、世。

(四)地质构造

沉积岩层(包括煤层)在形成时,一般都是水平或近水平的,在一定范围内是连续完整的。但后来由于受到地壳运动的影响,使岩层的形态和产状发生了变化。这种由地壳运动所引起的岩层变形和变位的结果叫构造变动。构造变动按其表现形式,主要可分为褶皱和断裂两类。这种由地壳运动而造成岩层空间形态的变化,称为地质构造。

1.岩层的产状要素

为了说明倾斜岩层的空间形态,常用产状要素来表示,即岩层的走向、倾向及倾角。

2.褶曲构造

褶皱构造的基本单位叫褶曲。褶曲就是岩层的一个弯曲。

(1)褶曲的基本形态:一般把褶曲的基本形态分成背斜和向斜两种。

(2)褶曲的要素:褶曲要素包括核部、翼部、轴面、轴线、枢纽。

(3)褶曲的分类:根据褶曲轴面的产状,分为直立褶曲、倾斜褶曲和倒转褶曲。

3.断裂构造

岩层在外力或内力作用下,产生了机械破坏,使岩体丧失连续性和完整性,不论发生位移与否,都称岩层产生了断裂。断裂后,两侧岩层若没有发生显著位移,称为裂隙或节理;发生了显著的位移则称断层。

1)裂隙

裂隙按成因可分为:原生裂隙、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

根据裂隙的产状和岩层的产状关系,可分为:走向裂隙、倾向裂隙和斜交裂隙。

2)断层

岩层沿断裂面发生显著位移的断裂构造,称为断层。

(1)断层要素。为了描述断层的性质、位置和空间形态,我们给断层的各个部位以一定的名称,这些断层的基本组成部分叫断层要素。

(2)断层的分类。根据断层上下盘相对移动的方向,可分为:正断层、逆断层和平推断层。根据断层面的倾角,又把逆断层分为:冲断层(断层面倾角大于45°)、逆掩断层(断层面倾角为45°~25°之间)和辗掩断层(断层面倾角在25°以下)、根据断层走向与岩层走向关系,把断层又分为:走向断层、斜交断层。断裂构造发育的地区,经常是许多断层以某种组合形式出现,其中有:地堑和地垒、迭瓦状构造、阶梯状构造。

(五)地下水

5.地下水的分类

按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按地下水含水层性质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岩溶发育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要有可溶岩层、岩层因具有裂隙而透水、水必须有侵蚀性,水在岩层中应是流动的。

6.地下水的化学成分

由于所含化学成分的不同,地下水表现了不同的化学性质。反映地下水化学性质的常用指标有水的总矿化度、氢离子浓度(pH值)、水的硬度。

7.矿井水的来源

煤矿生产过程中,经常见地下水流人或涌入巷道或工作面,这就是矿井水。矿井水来源有地表水、含水层水、老窑水和断层水。

3.急求煤矿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内容

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7.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确认无自然发火时,方可启封。 9.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10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

11.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4个、砂子0.4m3。 12.皮带头应备有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附近15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软管。

13.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并装备消防列车,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科、运输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

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 15.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4.急求煤矿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内容

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

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7.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确认无自然发火时,方可启封。

9.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10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

11.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4个、砂子0.4m3。

12.皮带头应备有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附近15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软管。

13.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并装备消防列车,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科、运输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

15.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5.谁能介绍下矿山安全基础知识呢

矿山安全基础知识一、概述矿山是开采矿石或生产矿物原料的场所。

一般包括一个或几个露天采场、地下矿山和坑口.以及保证生产所需要的各种附属设施(包括选矿厂、尾矿库和排土场等)。按开采矿种的不同,矿山分为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

煤矿是生产煤炭的矿山,而金属非金属矿山则是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矿山分为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及两者联合开采矿山。

露天矿山是指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等,采出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地下矿山(井工矿)则是以平硐、斜井、竖井等作为出入口,采出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按矿山规模大小,矿山可分为大型矿山.中型矿山和小型矿山。

6.消防安全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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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飞翔图文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内容是什么?(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3)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4)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2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包括防火与灭火两个方面1.“预防为主”就是在处理消与防两者的关系上,在同火灾作斗争中,必须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2.“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预防火灾工作的同时,在人力物力技术上做好灭火的充分准备。加强企业内部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加强灭火训练,值勤备战,做到长备不懈,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及时扑灭,把火灾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3消防工作任务1.控制、消防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简记: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5使用干粉灭火器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旦发生火灾就近取灭火器一手提灭火器,另一手拔掉保险栓,上下摇动数下,站在火势上风3-4米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一、总则

(一)安全设施目录适用范围。

1.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

2.矿山采矿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适用本目录。与煤共(伴)生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还应满足煤矿相关的规程和规范。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适用本目录。

3.本目录中列出的安全设施不是所有矿山都必须设置的,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安全设施。

(二)安全设施有关定义。

1.矿山主体工程。

矿山主体工程是矿山企业为了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正常运转,实现矿山正常生产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工程。

2.矿山安全设施。

矿山安全设施是矿山企业为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为矿山生产服务、保证安全生产的保护性设施。安全设施既有依附于主体工程的形式,也有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的形式。本目录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分为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两部分。

3.基本安全设施。

基本安全设施是依附于主体工程而存在,属于主体工程一部分的安全设施。基本安全设施是矿山安全的基本保证。

4.专用安全设施。

专用安全设施是指除基本安全设施以外的,以相对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的形式而存在,不具备生产功能,专用于安全保护作用的安全设施。

(三)安全设施划分原则。

1.依附于主体工程,且对矿山的安全至关重要,能够为矿山提供基本性安全保护作用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列为基本安全设施。

2.相对独立存在且不具备生产功能,只为保护人员安全,防止造成人员伤亡而专门设置的保护性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列为专用安全设施。

3.保安矿柱作为矿山开采安全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列入基本安全设施。

4.主体设备自带的安全装置,不列入本目录。

5.为保持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的设施,属于职业卫生范畴,不列入本目录。

6.地面总降压变电所不列入本目录。

7.井下爆破器材库按照《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等法规、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建设、使用和监管,不列入本目录。

8.在矿山建设期,仅专用安全设施建设费用可列入建设项目安全投资;在矿山生产期,补充、改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的投资都可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二、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基本安全设施。

1.安全出口。

(1)通地表的安全出口,包括由明井(巷)和盲井(巷)组合形成的通地表的安全出口。

(2)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

(3)采场的安全出口。

(4)破碎站、装矿皮带道和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

2.安全通道和独立回风道。

(1)动力油硐室的独立回风道。

(2)爆破器材库的独立回风道。

(3)主水泵房的安全通道。

(4)破碎硐室、变(配)电硐室的安全通道或独立回风道。

(5)主溜井的安全检查通道。

3.人行道和缓坡段。

(1)各类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的人行道。

(2)斜坡道的缓坡段。

4.支护。

(1)井筒支护。

(2)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支护。

(3)采场支护(包括采场顶板和侧帮、底部结构等的支护)。

(4)硐室支护。

5.保安矿柱。

(1)境界矿柱。

(2)井筒保安矿柱。

(3)中段(分段)保安矿柱。

(4)采场点柱、保安间柱等。

6.防治水。

(1)河流改道工程(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及河床加固。

(2)地表截水沟、排洪沟(渠)、防洪堤。

(3)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闸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

(4)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

(5)热水充水矿床的疏水系统。

7.竖井提升系统。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2)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3)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

(4)提升容器。

(5)摇台或其他承接装置。

8.斜井提升系统。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

(2)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

(3)提升容器(含箕斗、矿车和人车)。

9.电梯井提升系统(包括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等)。

10.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

11.排水系统。

(1)主水仓、井底水仓、接力排水水仓。

(2)主水泵房、接力泵房、各种排水水泵、排水管路、控制系统。

(3)排水沟。

12.通风系统。

(1)专用进风井及专用进风巷道。

(2)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道。

(3)主通风机、控制系统。

13.供、配电设施。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地表向井下供电电缆。

(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等级。

(3)电气设备类型。

(4)高、低压供配电中性点接地方式。

(5)高、低压电缆。

(6)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的供配电设施。

(7)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

(8)高压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9)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

(10)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

(11)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的安全措施。

(12)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的安全措施。

(13)照明设施。

(14)工业场地边坡的安全加固及防护措施。

(二)专用安全设施。

1.罐笼提升系统。

(1)梯子间及安全护栏。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和安全护栏。

(3)尾绳隔离保护设施。

(4)防过卷、防过放、防坠设施。

(5)钢丝绳罐道时各中段的稳罐装置。

(6)提升机房内的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

(7)井口门禁系统。

2.箕斗提升系统。

(1)井口、装载站、卸载站等处的安全护栏。

(2)尾绳隔离保护设施。

(3)防过卷、防过放设施。

(4)提升机房内的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

3.混合竖井提升系统。

(1)罐笼提升系统安全设施(见罐笼提升系统)。

(2)箕斗提升系统安全设施(见箕斗提升系统)。

(3)混合井筒中的安全隔离设施。

4.斜井提升系统。

(1)防跑车装置。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和挡车设施。

(3)人行道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

(4)梯子和扶手。

(5)躲避硐室。

(6)人车断绳保险器。

(7)轨道防滑措施。

(8)提升机房内的安全护栏和梯子。

(9)井口门禁系统。

5.斜坡道与无轨运输巷道。

(1)躲避硐室。

(2)卸载硐室的安全挡车设施、护栏。

(3)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

(4)交通信号系统。

(5)井口门禁系统。

6.带式输送机系统。

(1)设备的安全护罩。

(2)安全护栏。

(3)梯子、扶手。

7.电梯井提升系统。

(1)梯子间及安全护栏。

(2)电梯间和梯子间进口的安全防护网。

8.有轨运输系统。

(1)装载站和卸载站的安全护栏。

(2)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

9.动力油储存硐室。

(1)硐室口的防火门。

(2)栅栏门。

(3)防静电措施。

(4)防爆照明设施。

10.破碎硐室。

(1)设备护罩、梯子和安全护栏。

(2)自卸车卸矿点的安全挡车设施。

11.采场。

(1)采空区及其他危险区域的探测、封闭、隔离或充填设施。

(2)地下原地浸出采矿和原地爆破浸出采矿的防渗工程及对溶液渗透的监测系统。

(3)原地浸出采矿引起地表塌陷、滑坡的防护及治理措施。

(4)自动化作业采区的安全门。

(5)爆破安全设施(含警示旗、报警器、警戒带等)。

(6)工作面人机隔离设施。

12.人行天井与溜井。

(1)梯子间及防护网、隔离栅栏。

(2)井口安全护栏。

(3)废弃井口的封闭或隔离设施。

(4)溜井井口安全挡车设施。

(5)溜井口格筛。

13.供、配电设施。

(1)避灾硐室应急供电设施。

(2)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

(3)变配电硐室防水门、防火门、栅栏门。

(4)保护接地及等电位联接设施。

(5)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

(6)变配电硐室应急照明设施。

(7)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

14.通风和空气预热及制冷降温。

(1)主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和备用电机及快速更换装置。

(2)辅助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

(4)风机进风口的安全护栏和防护网。

(5)阻燃风筒。

(6)通风构筑物(含风门、风墙、风窗、风桥等)。

(7)风井内的梯子间。

(8)风井井口和马头门处的安全护栏。

(9)严寒地区,通地表的井口(如罐笼井、箕斗井、混合井和斜提升井等)设置的防冻设施;用于进风的井口和巷道硐口(如专用进风井、专用进风平硐、专用进风斜井、罐笼井、混合井、斜提升井、胶带斜井、斜坡道、运输巷道等)设置的空气预热设施。

(10)地下高温矿山制冷降温设施,包括地表制冷站设施、地下制冷站设施、管路及分配设施等。

15.排水系统。

(1)监测与控制设施。

(2)水泵房及毗连的变电所(或中央变电所)入口的防水门及两者之间的防火门。

(3)水泵房及变电所内的盖板、安全护栏(门)。

16.充填系统。

(1)充填管路减压设施。

(2)充填管路压力监测装置。

(3)充填管路排气设施。

(4)充填搅拌站内及井下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物料输送机和其他相关设备、砂浆池、砂仓等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

(5)充填系统事故池。

(6)采场充填挡墙。

17.地压、岩体位移监测系统。

(1)地表变形、塌陷监测系统。

(2)坑内应力、应变监测系统。

1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

(2)人员定位系统。

(3)紧急避险系统。

(4)压风自救系统。

(5)供水施救系统。

(6)通信联络系统。

19.消防系统。

(1)消防供水系统。

(2)消防水池。

(3)消防器材。

(4)火灾报警系统。

(5)防火门(除前面所述之外的防火门)。

(6)有自然发火倾向区域的防火隔离设施。

20.防治水。

(1)中段(分段)或采区的防水门。

(2)地下水头(水位)、水质、中段涌水量监测设施。

(3)探水孔、放水孔及探放水巷道,探、放水孔的孔口管和控制闸阀,探、放水设备。

(4)降雨量观测站。

(5)在有突水可能性的工作面设置的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设施。

21.崩落法、空场法开采时的地表塌陷或移动范围保护措施。

22.水溶性开采。

(1)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处(井口、卤池、取样阀等)采取的防毒措施。

(2)井口的防喷装置。

(3)排水和防止液体渗漏的设施。

(4)地面防滑措施。

(5)井盐矿山设立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

(6)地表沉降和位移的监测设施。

(7)不用的地质勘探井和生产报废井的封井措施。

23.矿山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

2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5.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

26.其他设施。

(1)排土场(或废石场)安全设施参见露天矿山相关内容。

(2)放射性矿山的防护措施。

(3)地下原地浸出采矿:监测井(孔)、套管、气体站安全护栏、集液池、酸液池及二次缓冲池安全护栏、事故处理池和管路。

参考资料:搅拌浸出/高压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