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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矿专家系统 2024-09-30 20:22:39

沈阳废品回收市场在哪(沈阳废旧电池回收处)

一、沈阳市场沈阳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废品废旧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回收回收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电池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沈阳市场沈阳结合本市实际,废品废旧制定本办法。回收回收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电池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沈阳市场沈阳加工整理,废品废旧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回收回收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的电池主要品种包括:废旧金属、废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沈阳市场沈阳废旧造纸材料、废品废旧废旧轻化工材料、回收回收废玻璃、废电池及报废运输工具、报废机电设备等。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监督活动,适用于本办法。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委托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工作,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税务、环保、规划、城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依据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需要,编制本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根据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设置规划。第六条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建立以社区绿色分类回收、环保流动回收为基础,以集散交易市场为载体的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浪费、厉行节约,保护、积攒和交售再生资源,促进再生资源的充分利用。第八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单位、个人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和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年检时,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应予配合,并提供日常考核情况。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于15日内向原备案的部门重新备案。第十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公园、铁路沿线、机场、军事重地等地域200米内,一、二级街路两侧和运河、明渠两岸、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本市二环内不得新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当逐步迁出。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禁止收购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放射性、列入国家危险废旧物名录等各种危险品;

(二)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力、测量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

(三)国家规定的历史文物;

(四)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及嫌疑物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第十二条废旧供电等公用设施和专用器材实施收购许可证制度,定点收购。出售单位必须由产权人持有效证件到指定的有收购许可证的回收站(点)出售。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如实进行登记。发现有出售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当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在回收、分类和运输再生资源物品时,不得污染环境、扰民扰校、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回收的废旧物资不得露天存放。第十五条再生资源流动收购经营活动,应通过行业自律实行统一管理。

从事流动回收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和居民住宅区内大声叫买叫卖。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者未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回收禁止收购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者未到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的,由再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未补办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焚烧、拆解加工、排放物品,造成环境污染或影响市容环境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废旧电池有危害,我们该怎么办

废电池的危害:废弃在自然界电池中的汞会慢慢从电池中溢出来,进入土壤或水源,再通过农作物进入人体,损伤人的肾脏。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无机汞可以转化成甲基汞,聚集在鱼类的身体里,人食用了这种鱼后,甲基汞会进入人的大脑细胞,使人的神经系统受到严重破坏,重者会发疯致死。著名的日本水俣病就是甲基汞所致。镉渗出污染土地和水体,最终进入人体使人的肝和肾受损,也会引起骨质松软,重者造成骨骼变形。汽车废电池中含有酸和重金属铅泄漏到自然界可引起土壤和水源污染,最终对人造成危害。据苏州大学化学系和有关环保机构的专家介绍,电池里重金属有非常大的危害,主要有镉、铬、镍、锰、汞等元素。

国产干电池的含铅量一般高于25%,尚不到“绿色环保电池”的要求,而且,我国从垃圾中分离回收的干电池仅为生产量的10%左右。

废电池中所含铅等重金属对土壤、水源的污染只是一种短期内的危害,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却是潜在性的长期危害,土壤具有一定的孔隙,对有机物或含碳、氧、磷、硫等化合物进行降解后,可生成无毒或低毒物质,表现出一定的自净能力,但是汞、铅、镉等重金属进入环境后,却不易被除解,长期蓄积在土壤中。破坏自然的自净能力,使土壤成污染物的“储存库”,最终降低土壤肥力,在这样的土壤中种植农作物,重金属会被植物根系吸入植物体内,引起农作物减产或长出的农作物会有害,在土中的重金属还能不断迁移到相邻的环境介质中,被雨水冲刷后渗透到深层土壤中,随地下水进入江河水源,人一旦饮了这种水,就会出现多系统多器官的慢性损害。

据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固废室的李东红高级工程师介绍,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池是靠化学作用,通俗讲就是靠腐蚀作用产生电能的,经过这种作用后的含重金属废弃电池危害相当大。

一节一号电池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一粒钮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这是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

据有关资料报道,全球的镉污染有50%是来自废旧电池的污染,长期饮用被镉污染的水,会发生骨质改变和贫血,典型表现是全身骼酸痛。铬会引起胃肠道溃疡和损伤,镍有致癌倾向,还可导致心肌损伤,铅被摄入后不易排泄,高血,铅会导致儿童行为异常和低智商,锰虽为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但吸收过多引起中毒,汞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造成神经紊乱甚至性格改变,曾在日本发生过“水侯病”——慢性汞中毒。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很多地方的土壤中也含有微量的汞,在汞矿开采、提炼、含汞产品加工过程中,如密闭措施不够完备,释放到空气中的汞(蒸气)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

电池中虽然含有汞,但由于是添加剂,其含量很少。即便是高汞电池,含汞量一般也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我国电池行业全年的用汞量,大体上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或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的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由于电池消费区域大,含汞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后,对环境的影响比前述一个化工企业排放含汞废水所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况且电池使用了不锈钢或碳钢做外包皮,有效地防止了汞的外漏。因而废电池分散丢弃在生活垃圾中,其危害微乎其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水俣病之类的危害。日本的水俣病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内,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铅:神经系统(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腹部绞痛)、血液中毒和其他的病变。汞:精神状态改变是汞中毒的一大症状。脉搏加快,肌肉颤动,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电池报废后若处理不当,汞会慢慢溢出进入土壤水体,将通过农作物进入食物链,给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威胁。一节一号电他就可使一平方米土地失去农用价值。而人们食用了被汞污染的水、食物后,就会发生汞中毒,轻则出现怕羞、孤独、烦躁、抑郁、自觉口中有金属味等现象,重则出现手指、舌、眼、脑袋震颤等“汞毒性震颤”现象。镉、锰:主要危害神经系统。

以下列举几种电池的危害性:

1钮扣电池钮扣电池含有汞,当其废弃在自然界里,外层金属锈蚀后,汞就会慢慢从电池中溢出来,进入土壤或在下雨之后进入地下水,再通过农作物进入人体,损伤人的内脏。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无机汞可以转变成甲基汞,聚积在鱼类的身体里,人食用了这种鱼后,甲基汞会进入人的大脑细胞,使人的神经系统受到严重破坏,重者会发疯致死。日本水俣病就是甲基汞所致。

2充电电池充电电池一般都含有有害重金属镉,在自然界中渗出后,污染土地和水流,最终进入人体。镉会使骨质疏松,并造成骨骼变形、骨痛,并引起肝和肾受损等等严重后果。

3普通电池普通干电池也含有汞,还含有铅和酸碱,对环境也很有害。因此,在发达国家,废旧电池被列为危险有毒废物,必须单独投放和回收处理,绝不能随便丢弃在自然界中。在德国,废旧电池可以送到每个卖电池的商店,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建立废电池回收站是为了什么 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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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基本没有什么可利用的价值

但是乱扔则会让土地酸化危害植物生长

废电池虽小,为害却甚大。但是,由于废电池污染不像垃圾、空气和水污染那样可以凭感官感觉得到,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我国已成为电池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废电池污染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今日起,我们将连续刊登3篇有关报道,希望人们以及有关政府部门重视废电池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共同行动起来,为废电池的回收、处理出谋划策,为鼓励生产和消费“绿色电池”制定出相关政策。

干电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得最广泛的商品之一,从照相机、录音机、计算器和电子闹钟到寻呼机、电子辞典和掌上电脑,都离不开干电池。我国是干电池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一年的产量达150亿只,居世界第一位,消费量为70亿只,平均每个中国人一年要消费5只干电池。

长期以来,我国在生产干电池时,要加入一种有毒的物质———汞或汞的化合物。我国的碱性干电池中的汞含量达1~5%,中性干电池为0.025%,全国每年用于生产干电池的汞就达几十吨之多。

汞就是我们俗称的“水银”。汞和汞的化合物都是有毒的,科学家发现,汞具有明显的神经毒性,此外对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也有不良影响。20世纪50年代发生在日本的震惊世界的公害病———水俣病,就是由于汞污染造成的。

40多年前,在日本九洲南部的一个沿海小镇———水俣镇,当地居民中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病。患者开始口齿不清,步态不稳,四肢麻痹,最后全身痉挛,精神失常,在痛苦的折磨中死去。后来染上这种疾患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连猫和海鸟都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后来,医务工作者从死者的尸体和海鱼体内发现了有毒的甲基汞,证明了人是吃了被污染的鱼而中毒的。经过调查,原来是当地的日本氮肥工业公司常年向水俣湾排放含汞废水,使海水受到了汞的污染,当地捕捞的海产品中都含有高浓度的甲基汞。

为了恢复水俣湾的生态环境,日本政府花了14年的时间,投入了485亿日元,把水俣湾的含汞底泥深挖4米,全部清除。同时,在水俣湾入口处设立了隔离网,将海湾内被污染的鱼统统捕获进行填埋。曾亲眼目睹过水俣病爆发的日本水俣市市长吉井正澄感慨地说:“经过近半个世纪的不懈努力,我们终于从水俣病的阴影中走出来了,正在建设一个新的水俣市。我希望全世界都吸取日本水俣病的教训,摆脱愚昧的生产方式,推行文明的生产方式。”

据了解,目前在发达国家,含汞电池已经被淘汰了,干电池实现了无汞化或低汞化。在中日友好环保中心担任顾问的日本专家小柳秀明说,日本现在生产和使用的干电池都是不含汞的,由于无汞,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大大减轻了,填埋处置的费用也降低了。

我国从今年1月1日起,也开始实行干电池的低汞化和无汞化,在新世纪到来的时候,绿色环保电池终于走进了中国百姓的生活。不过,据记者了解,我国大多数消费者对废电池污染的了解不是太多,人们购买电池时往往有很大的随意性,并没有把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放在第一位。而对于电池生产厂家来说,生产环保电池,需要改进工艺设备和原料配方,这无疑要增加资金投入和生产成本,企业并不是很情愿。目前有些企业对电池的“限汞规定”漠然置之,按兵不动。

如何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消费观念?如何促使企业生产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产品?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的叶文虎教授。他说,选择什么样的消费品决定着人们的消费方式,而公众的消费方式则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应当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众选择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的消费方式,购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产品,消费者的选择会推动生产者去改进产品。此外,还应积极倡导厂家生产对环境无害的产品。企业用什么样的产品刺激消费,这涉及到企业家的素质和企业的形象。然而,仅仅有这两点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从公众的消费心理来说,一般追求的是价廉物美,环保并非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企业的经营来说,赚钱是第一位的,环保也不是被考虑的首要因素。因此,必须由政府出面,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促使企业的生产方式和公众的消费方式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在政府行为、市场行为(或企业行为)和公众行为这三种人类的社会行为中,政府行为处于主导地位。

废旧电池的危害与我们的对策

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正在使我们居住的星球超负荷运转,层出不穷的公害事件、“垃圾围城”早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已是当务之急。“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是近年来人们对垃圾的重新认识。实行垃圾分类将使能够回收的垃圾废物实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

就体积和重量而言,废电池在生活垃圾中是微不足道的,但它的害处却非常大,电池中含有汞、镉、铅等重金属物质。汞具有强烈的毒性,铅能造成神经紊乱、肾炎等;镉主要造成肾损伤以及骨疾-骨质疏松、软骨症及骨折。若把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填埋,久而久之,渗出的重金属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电池在我们生活中的使用量正在迅速增加,已深入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每一个角落。WALKMAN、BP机、移动电话、照相机、计算器。目前,全国的电池消费量在70亿只左右。据预测,到2000年仅BP机的电池用量就将达到15.5亿只。这些电池若未得到妥善处理,将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实施并倡导废旧电池分类收集活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枣与其分散污染,不如集中治理。

废旧电池的加工与回收

西欧许多国家不仅在商店,而且直接在大街上都设有专门的废电池回收箱,将收集起来的费电池先用专门筛子筛选出那些用语钟表、计算器及其他小型电子仪器的纽扣电池,它们当中一般都含有汞,可将汞提取出来加以利用,然后用人工分拣出镍镉电池电池,法国一家工厂就从中提取镍和镉,再将镍用于炼钢,镉则重新用于生产电池。

其余的各类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例如:在德国填埋一吨废电池费用达1700马克),而且还造成浪费,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

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的国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从我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是我们的座右铭。关爱身边环境、参与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利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个人的行为也许微不足道,但把我们每个人的力量联合起来,便足以托起一种文明,一种与自然共生的文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文明。

环保基金会设立两项基金用于废旧电池处理和可持续发展研究

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与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德赛电池环保专项基金”6月7日在正式启动。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曲格平在启动仪式上说,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环保问题,需要做出更多努力,德赛电池环保专项基金的启动,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大有好处。

王玉庆说,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峻,光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广大公众,包括企业的积极参与。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德赛电池环保专项基金”由广东德赛集团捐资100万元人微言轻启动基金,将致力于解决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协助国家有关部门搞好相关研究工作,也将出版有关废旧电池污染防治的书籍,鼓励和表彰在这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支持和资助这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据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旧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研究”课题将成为该基金支持的第一个项目。

又讯为促进中国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的“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最近在上海正式启动。全国人大环境与效法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原上海市人大副主任孙贵璋、中华环保基金会秘书长徐庆华等出席启动仪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由上海中东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接受国内外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出资和捐赠。专项基金将由专门成立的指导委员会进行管理,用于奖励和表彰在国家环保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支持和资助环保科技类项目的研究;支持和资助环保领域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支持和资助环保类科技园区、孵化基地等的建设。

参考资料:数字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