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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矿专家系统 2024-09-30 20:32:52

上海有色金属(上海金属回收网)

一、上海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2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有色并经发展改革委、金属金属公安部、回收建设部、上海上海工商总局、有色环保总局同意,金属金属现予公布,回收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上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有色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金属金属发展,节约资源,回收保护环境,上海上海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金属金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经营备案

相关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的通知》精神,上海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受理备案登记事项,由各区(县)工作处对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申请备案的经营者凭单位介绍信或备案登记申请书到所在区(县)行业协会工作处领取《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申请登记表》(一式叁份)和《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半年报信息表》(一式叁份),并按规定内容认真填写,不得复印或复写。

(二)经营者将上述填好的列表及下列证明材料,按规定期限一并交至所在区(县)行业协会工作处,办理备案登记申请。

1、单位介绍信或备案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4、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还需提供《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5、是本会会员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三)各区(县)行业协会工作处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要求,对备案登记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所记载的各种信息是否一致;《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核对,并在《备案申请登记表》上“派驻地工作处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统一送至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四)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收到行业协会工作处送达的《备案申请登记表》后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交还给行业协会工作处。

(五)各区(县)行业协会工作处将经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申请备案登记经营者的申请材料一并送至行业协会秘书处。

(六)行业协会秘书处对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按规定统一编号,并将经营者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备案,统一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续)”,并通过工作处向备案申请经营者统一发放,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由工作处统一收回送至秘书处,秘书处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七)本市市、区(县)两级商务部门是负责备案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协会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委托,负责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要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并于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对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汇总,并将《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统计表》报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相关部门;各区(县)工作处同样要对本区(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汇总,并将《上海市××区(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统计表》报送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1]

二、今日废铜回收价格表

4月11日河南废铜价格行情单位:元/吨带*为含税价*以上价格,仅供参考

*

日本地震,损失三分之一的铜冶炼能力。中国冶炼企业的铜现货加工费由每吨70美元上涨至每吨140美元,长期加工费上涨近80%,中国企业似乎迎来了一个加工费上行的“好时期”。

然而,相比不断创新高的国际铜价,国内冶炼企业并没有摆脱低利润运作、完全依赖国际矿石商的命运,这种短期上涨效益有可能使铜陷入铁矿石式的“产能陷阱”。一旦如铁矿石般完全授人以柄,以铜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势必成为国内通胀的又一重压力。

短期高价补贴企业利润

业内预计此次加工费上涨预示着未来国际铜价的进一步上行,因为矿石商上调加工费更多的是对现在以及未来市场的一个乐观预期。

记者从国内几家大的冶炼企业了解到,铜精炼现货加工费已经由日本地震前的每吨70美元至80美元上涨至每吨140美元至150美元,业内人士称,此次日本约三分之一的冶炼能力停产,而且受到核辐射的影响,日本实际冶炼能力比预想的受损更为严重,不排除现货加工费进一步上涨的可能性。

每年年中或年底,国内冶炼企业会与国际矿石商商谈未来半年或一年的加工费标准,这部分是长期合同,除此之外各冶炼厂还都保留了一部分现货铜精矿的加工业务,此次上涨的就是这部分现货加工费。

按照李宇圣的判断,今年以来,国内铜冶炼中,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几乎是各占一半,因此,此次现货加工费的上涨势必会影响企业的全年收益,但由于各大铜企对自己长期、短期合同所占比例是保密的,因此各个企业的受益程度不同。

2011年上半年的铜精炼加工费为每吨72美元,比2010年高出了近80%,充分表明国际矿石商看好2011年世界铜消费市场,而中国的消费量占到全球的40%。

按照现行的国际铜交易规则,铜精矿的价格由交割当天的国际铜价减去之前已谈好的铜加工费得到,由于加工费是定量,因此一般来讲,只有在矿石商看高未来半年或一年国际铜价的情况下,才会同意上调冶炼厂的加工费。不过,由于现货加工费的时效不长,一般不超过1个月,所以对整个市场的影响有限。

目前,包括铜陵有色、江西铜业、云南铜业等在内的铜冶炼企业已与必和必拓等主要铜矿供应商签订了时限半年的长期协议,因此该部分业务不受现货价格波动影响。

但国际矿石商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业内预计此次加工费上涨预示着未来国际铜价的进一步上行,因为矿石商上调加工费更多的是对现在以及未来市场的一个乐观预期。

有色金属或施压通胀

业内分析师预计4月中旬会出现一波上涨趋势,继续推动相关产品的价格上涨。

国际铜价在去年底上摸每吨10000美元大关后,持续疲软,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现货价格在每吨70000元人民币左右,市场预期,此轮调整将维持较长时间。

由于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铜消费国,中国的市场变动直接影响世界矿石商对经济的预期,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二三两个月,我国有色金属出厂价格都在负增长,与节节攀升的价格指数“背道而驰”。

不过研究机构对2011年中国铜消费量增长8%的预期没有改变, 2010年12月初,澳大利亚麦格理银行(Macquarie Bank)在一份报告中预计,中国2011年精炼铜消费总量将增加44万吨。

虽然国际铜价出现疲软,但业内人士认为,国际矿石商能接受铜现货加工费上涨1倍的要求,表明他们对中国市场的信心,而有色金属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这一系列的价格上涨势必影响下游诸多产品的价格波动。

记者在用铜量较大的建材和家电行业了解到,2010年由于铜价的大幅上涨,一些高端电冰箱的价格也随之上扬了200元至400元,相应在建材行业,水龙头等用铜量大的产品价格涨幅也超过20%。

在铜价短期上涨乏力的同时,一直“默默无闻”的铅锌产品也面临价格变动。一段时间以来,因为各地频发“血铅事件”、“重金属中毒”,全国铅锌行业被全面整顿,部分矿山和厂商停产或减产,尤其是安徽一些铅产业聚集区完全处于停产状态。

目前下游加工行业均在消化库存,业内分析师预计4月中旬会出现一波上涨趋势,继续推动相关产品的价格上涨。

“虽然在日本地震之后,铝价出现了小幅回落,但持续向好的趋势不会变,受惠于保障房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开发,铝价会持续向好。”上海国元证券分析师苏立峰说,铝近年来一直低迷,赶在国家战通胀的节点上出现上涨,对抑制物价来说可能并不是好消息。

产能扩张“陷阱”

说是要减产提价,但暗地里还在扩大产能,一旦中国的铜消费量达到铁的等级,铜可能就成了另一个铁矿石。

虽然在国家调整经济发展方式、降低经济增速预期的大背景下,有色金属需求量并未如之前预期的那样井喷式增长,而且目前铜、铝、铅、锌等的价格处于拉锯状态,但有色金属长期看涨的趋势依然不改。

“虽然说现在的价格已经很高了,但全球尤其是中国的铜消费量肯定是越来越多,而资源掌握在少数矿商手中。”一位参与铜加工费谈判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最担心的是加工费的上涨在改善企业收益的同时,也会刺激企业继续扩大产能,而目前国内产能只有70%得到了利用,一旦扩产,过剩不可避免。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由于中国企业一直热衷于扩充产能,导致铜冶炼能力、电解铝生产能力过剩,在国际铜价暴涨的情形下,中国企业的收益并没有相应上扬。2010年底在新的铜加工费谈判期间,国内谈判小组成员曾对记者表示,有信心拿下每吨85美元的长期加工费协议,但事实上并未实现。

根据铜陵有色今年2月的公告,该厂与必和必拓签订的上半年加工费为72美元/吨,而按照业内此前的判断,这样的价格几乎让冶炼厂无利可图。

“以后纯加工类企业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铜加工费长期趋势是向下走,冶炼企业要么向上延伸抓住资源,要么向下进军深加工。”苏立峰对记者表示,在不掌握资源的情况下,国内企业很难与国际矿商谈判。

虽然利润极低,国内企业仍热衷于扩充产能,重走铁矿石的老路,因为短期加工费的回升,使得企业的减产计划放缓,而国内加工企业在利益的诱惑下难以拧成一股绳,很容易被矿商各个击破。

“当日本人开价每吨80美元时,我们还觉得低,没想到最后比那更低,不过相比2010年的每吨44元已经高了很多。”一位了解谈判过程的人士对记者表示,铜企像钢铁企业那样,看似联盟,实则一盘散沙,说是要减产提价,但暗地里还在扩大产能,一旦中国的铜消费量达到铁的等级,铜可能就成了另一个铁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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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闸北区哪个公司做黄金回收,回收价格是多少

很高兴为您解答,百度一下,《深圳全进金行黄金回收》,在上海地区比较正规的,按国际金价收购,很靠谱,还能上门回收,不扣损耗,也无折旧费,他们报多少就能拿到手里多少,我嫁妆800多克就是卖给他们的,个人感觉比较诚信的商家!

今日黄金饰品出厂价288/克,黄金回收价格272/克,黄金板料价格275.5/克

以下是他们给我的黄金回收知识,您也可以看看!

黄金价格包含:黄金原料价(相当于国际金价)+包装费+加工费+金店利润(包括房租、人工、品牌、税费等费用)

黄金首饰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包装费+加工费+设计费,包括房租、人工、税费等费用!回收时这些费用是不可能回收的!

绝大多数人理解的回收价,就是能拿到手上的价钱,也就是结算价,我们报的回收价就是结算价。不是每一家报的回收价,都是您所理解的“回收价”!回收价报的多高都是浮云,重要的是您实际能拿到多少,对不对?报高价吸引客户的,不是扣损耗,就是扣折旧费,扣秤,选对商家,才是正道,您说对吗!

别人的价格:310单价X0.8损耗-10折旧=238元实际单价,所以别贪心,报实价的良心商家272也比310的结算起来也要高,望采纳,谢谢!

使用两分钟的时间,认真阅读以下文字,可以使您避免吃亏

黄金回收篇:

1,为什么有人报的回收价等于或者高于国际金价,你们报的回收价要比他们低十几块钱呢?

亲,绝大多数人理解的回收价,就是能拿到手上的价钱,也就是结算价,我们报的回收价就是结算价。不是每一家报的回收价,都是您所理解的“回收价”!回收价报的多高都是浮云,重要的是您实际能拿到多少,对不对?,虚假报高价的不是扣您折旧费,就是折您金子,扣您称,选对商家,您才避免受骗!

借鉴一位客户的总结:乱报高价的都是耍流氓!亲,有没有秒懂?!不要被高价蒙蔽了眼睛!

亲,您可以要求商家上门回收,试一试不就知道真相啦?

2,我的首饰是周大福、周生生等大品牌,价格不能再高些吗?

亲,周大福、周生生等品牌的金首饰,也是由黄金材料制成的,回收环节只考虑原材料价值,不考虑原本的品牌价值。

3,我的首饰还是全新的,一天都没有戴过,价格不能再高些吗?

亲,首饰进入回收环节时,只考虑原材料价值,原来是否佩戴过以及佩戴时间长短,不影响本身的原材料价值,戴了十年与一天没戴的回收价一样。

4,买首饰的票据找不到了,会不会影响到回收价格?

亲,首饰本身的原材料价值决定首饰的回收价格,与其他因素无关,不过较好还是找到票据比较好,这样更能知悉首饰的详细信息,更能保障您的权益。

5.典当行和金店的回收价格为什么比较低?

贵金属公司专业做黄金铂金白金等回收,黄金板料买卖,列如;‘’深圳全进金行‘’也就更加专业,回收价格也更高。典当行和金店是无法测定您的黄金成色的,所以压低价收,典当行和金店回收来的黄金也是卖给贵金属公司,贵金属公司进行提纯,提纯过后变成黄金原料,然后卖给首饰加工厂,所以贵金属公司回收的话价格就比较有优势,正规的贵金属公司有光谱仪检测黄金的成色,典当行和普通金店则没有!

6.我在商场买的首饰380一克回收价格怎么这么低?

首饰价格包含:黄金原料价(相当于国际金价)+包装费+加工费+金店利润(包括房租、人工、品牌、税费等费用)

而回收价回收的只是黄金它本身的价值,即原料价,也可以称为国际金价,而国际金价每天都在变动,所以,黄金回收价也随国际金价的波动而变化。

参考资料:磨矿专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