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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矿加工 2024-09-30 20:11:06

厦门废铝回收(厦门废旧电池回收箱)

一、厦门厦门箱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有回收电池吗

有的废铝废旧。厦门三圈日化有限公司诞生于1996年12月由厦门电池总厂与厦门蚊香厂、回收回收厦门化工厂合并而成。电池截止至2022年10月8日,厦门厦门箱根据查询三圈电池公司官网得知,废铝废旧公司主要经营电池及其生产设备,回收回收其中有回收电池的电池业务,它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厦门厦门箱回收与处理的项目里面。

二、废铝废旧漫谈废旧电池

国外如何回收利用废旧电池

日本北海道野村兴产公司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回收回收废旧电池达1.3万吨,占全国废旧电池的电池20%,收集的厦门厦门箱方式是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废铝废旧以往主要是回收回收回收其中的水银,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不含汞了,就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中的“黑”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例如其中一个产品可用于生产电视机的显像管。

德国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品回收站和生产厂家一般只回收含镉、含汞等有毒化学成分的电池,而90%的普涸锌碳电池和铝镁电池都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

美国是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电池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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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污染不容忽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通信业的发展,人们使用电池的机会愈来愈多,手机、寻呼机、随身听、袖珍收音机等都需要大量的电池作电源。今后一个时期,会有更多的废电池出现。然而,尽管近年来人们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日益重视,水污染、大气污染、白色污染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已不同程度地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废电池污染却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无法饮用,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五种物质,电池里就包含了三种:汞、铅、镉。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进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如何及时安全地处理废电池的问题,已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

人体一旦吸收这些重金属以后,会出现哪些病症呢?据有关专家介绍,汞是一种毒性很强的重金属,对人体中枢神经的破坏力很大,本世纪五十年代发生在日本的震惊中外的水俣病就是由于汞污染造成的。目前我国生产的含汞碱性干电池的汞含量达1-5%,中性干电池的汞含量为0.025%,我国电池生产消耗的汞每年就达几十吨之多。镉在人体内极易引起慢性中毒,主要病症是肺气肿、骨质软化、贫血,很可能使人体瘫痪。而铅进入人体后最难排泄,它干扰肾功能、生殖功能。

目前,中国电池180多亿只的年产量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年消费量达70-80亿只,但回收率却不足2%。

回收电池陷入尴尬

由于人们对废旧电池的污染认识不足,随意丢弃废电池的现象十分严重,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废旧电池都随处可见。

据了解,北京市电池年消耗量达6000多吨。虽然近几年关于废旧电池的回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指定了专门进行回收的定点单位,同时在学校、商场、社区等一些高密度人群区设立了回收点,但收效甚微。1998年以来,北京市垃圾回收中心共回收废旧电池400余吨,回收率仅为1.7%。大量的废电池都被丢弃了。

上海市从1998年5月开始启动废电池回收工作,废电池回收点也是逐年递增,迄今为止全市已设置了四五千个废电池回收点,共回收废电池100余吨,但这与全市每年产生的大约3000多吨废电池相比相去甚远。

杭州市三名中学生曾经通过问卷、走访、查阅文献等办法,用几个月时间完成了《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现状调查与研究》的调查报告,结论是:我国废旧电池回收率只有1-2%。他们对废电池危害大而回收差的现状感到震惊。三名中学生在调查中发现,有近八成的市民认为废电池回收活动“与自己无关”或“没时间参加”,有87%的居民将废电池与生活垃圾一起丢弃。

由于人们对废旧电池的污染认识不足,随意丢弃废电池的现象十分严重,而对于城市主动设置的回收箱,很多市民非常淡漠。

长春市曾经在城区投放了200个绿色的废旧电池回收箱,收回了不少废电池。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部分回收箱却成为群众随手投掷废物的“垃圾箱”,有的甚至遭遇“封口”的尴尬。长春百货大楼电池专柜的两侧,摆放着两个废旧电池回收箱,可是“口”却被广告宣传画封住了。营业员说,自从回收箱摆在这儿以后,几乎没有人来投废旧电池,大家都把它当成垃圾箱,往里扔果皮、纸屑,甚至往里面吐痰。她们干脆将回收箱清洗干净,把“口”封上,以减少麻烦。

有关环保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回收网络和体系,是造成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回收电池何处去?

回收难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废电池即使回收上来也无法处理。

如今在大连,8岁的小学生已开始知道,废旧电池不可以乱扔。他们会用小手把一节一节的废电池送到学校或青少年宫,有的商场也设立了专用的回收箱。但是,这些回收上来的旧电池却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处境,因为人们不知道这些废电池如何妥善处理。

于是,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从1999年开始义务负担起了回收储存的任务。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一位名叫殷国元的工作人员近日在接到大连理工大学的电话后,出车从这所学校运走了2吨多的废电池。殷国元告诉记者,现在他们经常与大连的几十所大学和中小学校打交道,要定期上门去清运回收上来的废电池。尽管现在处理废电池的技术不成问题,但是处理废电池要赔钱,量也太少。记者在填埋场旁边的仓库里看到,回收上来的近百吨废电池至今仍然静静地躺在里面。

实际上,全国各地越来越多意识到废电池危害的企业和个人正在面临同样令人难堪的尴尬境地。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废电池的危害逐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觉收集废电池。全国各地的环保组织也开展了废电池回收活动,号召人们把用过的废电池收集起来,减少环境污染。但是,在回收废电池的热潮中,不久后人们却发现,回收的废电池并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

河南省新乡市一位50多岁的普通妇女田桂荣面对已经积攒的50多吨废电池万分尴尬。她和丈夫本是新乡市的电池销售大户,1999年当她了解到废电池的危害后,开始回收废电池,2000年6月,当她回收的废电池达到20吨时,她曾向媒体发出了求助信:“谁能帮我处理20吨废旧电池?”但是两年过去了,田桂荣收集的废电池尽管已超过50吨,却依然未找到一个不会污染环境的最后归宿。

一些开始参与回收废电池的企业也遭遇同样的尴尬。广西桂林一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去年6月在当地媒体上刊出“给我废品,还你精品”的广告,开展交30个旧电池换一桶水、交300个旧电池换1台饮水机的活动。此广告一出,仅两天时间就回收了800公斤废电池,换出桶装水500桶,饮水机26台。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耗资1万多元“买”环保却买来了一桩麻烦事:当他们与环保部门联系时,环保部门在肯定这次行动的同时,告知他们目前桂林还没有能处理废电池的工厂,只能自己慎重保管回收的废电池,且不能造成二次污染。无奈之下,这家公司不得不又刊登广告,宣告暂停这项活动。

北京回收的部分废旧电池已盛了两个20尺高的集装箱,因得不到妥善的无害化处理,它们不得不躺在北京远郊的山洞里。

据了解,由于我国迄今为止尚没有一家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企业,全国各地收集废电池的地区都遭遇这样的尴尬难题。目前,很多部门只能采取堆放的办法。

废电池处理无利可图?

据调查,当前各种经济因素制约着废旧电池处理产业的发展。废旧电池处理回报率低、效益周期长,很难吸引投资者,所以也就很难形成产业化规模,而没有规模就无法实现效益。1997年,北京开始回收旧电池时,曾有七八家企业进入废旧电池处理行业,但后来均退出了。

事实上,废旧电池回收业并非无利可图。因为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可再生利用的重金属和酸液等物质,如通过废旧电池再利用,每年可再生锌4万吨。据华南理工大学韦朝海博士估算,按每天处理10万只废电池计算,除去各种费用之后,可获利2万元左右;以70亿只电池,50%的利用率计算,年利润可达6亿多元。可见,规模经营完全可以创造效益。

但遗憾的是,目前大量作坊式小企业充斥废旧电池回收市场,扰乱了市场秩序。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金庆对记者说:“纽扣电池的回收利用价值较高,如果一年能回收2吨,企业就可以投放设备处理。现在一些乡镇企业看有利可图,纷纷涌入,但由于不成规模,没有做到无害化处理,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

政策支持乏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产业目前尚缺乏政策扶持。废旧电池处理的利润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政府补贴和处理过程中生成的新产品,如锌、锰、汞等。国外通行的作法是: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实行“政府补贴”,即处理一吨废旧电池,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而在我国,至今还没有任何补贴。

据介绍,目前国外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上已经采取了不少办法,这些做法均值得我国借鉴。比如: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到企业处理,政府给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

废电池何日变废为宝?

废电池的危害已逐步引起人们的共识。如果再不及时采取措施,今后会有更多的废电池出现,并将会产生更多的废电池危害。因此,必须把回收废电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让废电池及时“安家落户”,变废为宝。

那么,到底如何解决废电池回收处理举步维艰这一棘手的难题呢?环保专家建议,要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电池处理难题。一是要使废旧电池的处理在产业政策的轨道上运行,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回收环节、处理环节给予补贴。三是要尽快建立健全系统的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自愿回收体系的建立,可以采取设立公共收集设施的办法;建立强制回收体系,可以采取通过立法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收集其产品废弃物。四是由于废电池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应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储存管理制度,把好运输、储存关口,防止二次污染。五是采取电池“以旧换新”的办法,对消费者适当让利,以促进废旧电池的回收。

三、废品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还有我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埋在土壤中很难分解,会导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所以现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购买东西时最好自备工具,减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我有个建议,不过得先投资一笔,由于现在人们日常买卖用塑料很多,特别是塑料戴,我们可以促进用布袋的好习惯,所以可以做这个宣传,发布袋啊~~~~~~~~~~~

参考资料:智能化选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