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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矿专家系统 2024-09-30 20:28:44

贵金属回收网站(海南金属制品回收)

一、贵金塑料属于可回收垃圾还是属回收网属制收不可回收垃圾

塑料属于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指的站海是本身或材质可再利用的纸类、硬纸板、南金玻璃、贵金塑料、属回收网属制收金属、站海塑料包装等。南金

以上海为例,贵金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属回收网属制收是站海指废纸张、废塑料、南金废玻璃制品、贵金废金属、属回收网属制收废织物等适宜回收、站海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扩展资料: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将可回收物交由可回收物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市商务、经济信息化、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对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和处理。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者委托回收等模式,提高废弃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率。市邮政部门应当指导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包装物回收再利用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二、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第四条本省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属地负责、循序渐进的原则。第五条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以及检查监督工作。第七条省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拟订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储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旅游文化、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依据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条尊重环卫垃圾处理工人及其劳动成果,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作业安全,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做好卫生保健和技术培训,维护合法权益。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作为重要内容。

省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人口、地域、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目标,结合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所需资金和土地,分别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垃圾产生、处理情况,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跨区域共建共享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三、废塑料回收工艺介绍

废塑料回收工艺介绍

废塑料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资源,热塑性塑料废弃物是价值良好的可再生资源,将它们回收造粒,或通过改性以后再造粒,可以再次用来生产塑料制品。

一、废塑料的特性

废塑料按其产生的场合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这种废料较为洁净,较少污染和含有杂质,如薄膜生产中的不合规格的薄膜、切边,PP扁丝生产中的废丝,管材、型材生产中的引料部分或不合格品,注射生产中的未充满制件等等;

一种是使用过的、物料体系单一的塑料废弃物,如拆卸下的管材、门窗、经严格分拣按树脂种类区分的包装材料或其他废塑料制品;

还有一种是难于区分的或根本无法分开的混合废塑料,如多层共挤复合薄膜、带有涂层的塑料制品,塑料与其他材料的复合制品等。

不同种类的废塑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就杂质含量而言,工厂生产中边角废料杂质含量低于0.1%,堆放了一定时间的边角料和其他用过的产品杂质含量为0.1%~0.5%,混有铝、布和纸的复合废塑料杂质含量往往大于10%。对于使用过的废塑料,根据使用条件的不同,会包含紫外线辐射,热、氧老化产生的影响,污染物产生的影响。对于不同形状的废塑料,经破碎后物料的体积密度有很大的差别,薄膜、片材、扁丝的破碎料体积密度较小,这是在废塑料回收造粒的加料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二、废塑料的预处理

主要来自于废弃包装物,如包装袋、购物袋、瓶、罐、箱及废旧农用膜的废塑料,在造粒前要经过预处理。预处理的过程主要包括分类、清洗、破碎和干燥等。分类的工作是将种类繁杂的废塑料制品按原材料种类和制品形状分类。按原材料种类分拣需要操作人员有熟练的鉴别塑料品种方面的知识,分拣的目的是避免由于不同种类聚合物混杂造成的再生材料不相容而性能较差;按制品形状分类是为了便于废塑料的破碎工艺能够顺利进行,因为薄膜、扁丝及其织物所用破碎设备与一些厚壁、硬制品的破碎设备之间往往不能互相代替。

对于造粒之前的清洗和破碎,有如下三种工艺。

1.先清洗后破碎工艺

污染不严重且结构不复杂的大型废塑料制品,宜采用先清洗后破碎工艺,如汽车保险杠、仪表板、周转箱、板材等。首先用带洗涤剂的水浸洗,然后用清水漂洗,取出后风干。因体积大而无法放进破碎机料斗的较大制件,应粗破碎后再细破碎,以备供挤出造粒机喂料。为确保再生粒料的质量,细破碎后应进行干燥,常采用设有加热夹层的旋转式干燥器,夹层中通入过热蒸汽,边受热边旋转,干燥效率较高。

2.粗洗-破碎-精洗-干燥工艺

对于有污染的异型材、废旧农膜、包装袋,应首先进行粗洗,除去砂土、石块和金属等异物,以防止其损坏破碎机。废塑料制品经粗洗后离心脱水,再送入破碎机破碎。破碎后再进一步清洗,以除去包藏在其中的杂物。如果废旧塑料含有油污,可用适量浓度的碱水或温热的洗涤液中浸泡,然后通过搅拌,使废塑料块(片)间产生摩擦和碰撞,除去污物,漂洗后脱水、燥干。

3.机械化清洗

废塑料进入清洗设备之前,在一个干的或湿的破碎设备中进行破碎,干燥后被吹人一个储料仓,再由螺旋加料器将破碎料定量输入到清洗槽中。两个反向旋转的浆叶轴慢慢地输送物料通过清洗槽,产生的涡流漂洗掉塑料上的脏物。脏物沉人清洗槽底部,并在槽底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清除。经过清洗干净后的废料浮起,由螺旋输送器排出。大部分水被去掉。螺旋输入器将破碎料定量送入干燥系统。干燥系统由旋转干燥器和热风干燥器组成。从干燥系统输出的物料残余水分占1%~2%。清洗干净的料被送入储料仓,再由这个储料仓送往挤出造粒机造成颗粒料。

三、废塑料的挤出造粒工艺及设备

废塑料在性能上与新树脂是不同的,这是由于它们经受过成型加工过程的热历程和剪切历程,并且在使用过程中经历了热、氧、光、气候和各种介质的作用,因此,再生材料的力学性能,包括拉伸强度和冲击性能均低于原树脂,龟裂引起表面结构变化,外观质量也大不如前,颜色发黄、透明度下降。

各种材料的性能变化是不同的。聚烯烃料的变化比较小。由于加工,特别是多次加工造成的相对分子质量降低,可以通过交联反应加以补偿,因而,加工性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持恒定。苯乙烯共聚物的情况有所不同,每经过一次加工过程,拉伸性能就降低一次。大约经过四个加工过程,韧性降低非常严重。而且橡胶相冲击改性剂的效用由于交联也被降低了,虽为高抗冲聚苯乙烯,但冲击韧性并不比通用聚苯乙烯好。

废塑料性能可以通过掺混新料或添加特定的稳定剂和添加剂加以改善,如加入抗氧剂、热稳定剂,可以使废塑料造粒过程中减少热、氧作用产生的不良影响。在一些混杂的废塑料当中,还可以适当加入相容剂,如在聚乙烯和聚丙烯混杂的废塑料当中加入EPDM或EVA。在废塑料回收造粒中还可以进行填充改性,如在PP废膜中同时加入10%~35%的填充料,3%~6%的润滑剂,2%~4%的色母粒。填充剂为CaCO3制得的再生料用于注射制品,可有效地缩短成型周期,改善制品的刚性,提高热变形温度,减小收缩率。润滑剂则改善了熔体的流动性。一些工程塑料的回收利用中,也可以进行填充、增强和合金化。对于一些易吸湿的材料,如PA、PET等,在加工中,水分会造成降解,使相对分子质量减小,熔体粘度降低,物理性能下降。加工之前应除去废塑料中的水分,充分干燥,以确保再生料的质量。

不同类型和不同形状的废料,可采用的回收系统多种多样。用于预先切短的薄膜、纤维状废料和各类破碎料的挤出造粒设备。

与一般挤出造粒生产相比,废塑料再生的挤出造粒设备在如下方面有其特点。

1.加料

废塑料制品破碎后物料的体积密度较小,尤其是废薄膜和纤维的破碎料,为了保证这种物料能准确地喂料且对熔融区和造粒机头供料充足,可采用加大加料段尺寸的设计形式。当废塑料体积密度小于200g/L时需采用强制加料,大于200g/L则不需强制加料装置。加大加料段的设计,对于不易输送的物料,像PP、PA和PET纤维废料也能令人满意地再生加工。对于PA、PET可采用加料段螺杆加热的方式提高输送效率,对PP料加料段料筒开槽,并对料斗座部分充分冷却,将大大改善喂料和输送性能。若加入的物料是薄膜、丝和带状边角料,可将加料口开得更大,以便于加料。

2.塑炼

对于废塑料的塑炼要考虑到回收料是由不同的熔体流动速率、不同润滑剂成分、不同填充剂或不同类型的聚合物构成的混合料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废塑料的塑炼应足够充分,以便使物料中的各种组分均化,质量均一。

一般说来,废塑料的造粒过程只是再生而不进行填充和增强时用单螺杆挤出机,若在造粒的过程中还进行填充、增强和合金化的改性加工,则需采用混炼效果良好的双螺杆挤出机。就产量而言,双螺杆挤出机高于单螺杆挤出机。

3.排气

大多数聚烯烃的再生无需排气,而吸湿性聚合物,如PA、PET,排气是必需的。有些废塑料上未清洗干净的污染物也可能是一些易挥发物,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气体。排气段应保证熔融物料在此有较长的停留时间、高的熔体温度、强剪切变形和大的熔体表面积,以使熔体中的气体充分脱出。

4.熔体过滤

熔体过滤的作用是滤去废旧塑料中的杂质。这些杂质会使得再生料的质量大大下降。杂质会造成吹膜时的破泡,纺丝时的断丝,注射成型中的喷嘴堵塞,并最终导致制品质量下降或全部不合格。

允许的污染程度取决于最终制品所要求的级别和质量。再生料如用来生产薄膜,杂质颗粒应小于20μm,以便生产30μm厚的薄膜不至破泡。用于注射成型,杂质尺寸即使大于100μm也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过滤网细度选择必须适应质量要求或二次原料的使用。过滤过粗对质量不利,而过细又影响经济效益。细的过滤网除产量低外,且换网频繁。否则,造成生产率降低,能耗增加。

5.切粒

由于再生料常常是与一定比例的新料搭配在一起加工,如果颗粒尺寸相差太大,形状不规则,会造成新旧料加料不均衡,最终造成制品性能不均一。因此,将回收料采用水冷模面切粒,得到的粒料形状和尺寸与新料差别最小,最易与新料掺混均匀。

参考资料:废旧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