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压浸出 搅拌浸出 数字孪生 湿法冶金 溶剂萃取
移动式破碎机 2024-09-30 18:21:12

废品回收(石家庄回收金属)

一、废品回收报废车的回收公司

回收报废车的公司有:石家庄市废旧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石家收金属

石家庄市废旧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地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2号海光苑002幢商业301号。废品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回收拆解利用,石家收金属旧设备、废品生产性废金属经营,回收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石家收金属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废品危险废物、回收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石家收金属项目),建筑材料的废品销售。

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城东街道王庭弄村(浙江省东阳市电源厂内),回收主营范围:报废机动车拆解,石家收金属报废机动车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报废标准: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关于河北废品回收站的地址和电话

北京废品回收|废品回收站北京二手办公家具回收,回收废料,回收二手电脑,北京二手办公设备回收,北京二手办公家具回收,回收一切办公设备!电话13520696481,13269161909网址www.by700.com

河北的废品回收站点!!!

·香河县京香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常玉奇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8311031

地址: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凌家吴村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5人

开业年份:2001·东光县永昌废品回收站

法人:张凤芹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7696611

地址:河北省东光县三里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20人

开业年份:2001

·保定市五七路废旧物资回收站

法人:刘保奎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3111904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前进小学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7人

开业年份:1989·三河供销社废品回收公司

法人:白庆药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3112074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西区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100-300万

人员数量:59人

开业年份:1990

·石家庄市太行废品收购站

法人:刘占桥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305014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北杜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30-50万

人员数量:8人

开业年份:1995·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供销社废品收购部

法人:孙刚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2120371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22人

开业年份:1954

·河间市大河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韩铁桥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3607303

地址:河北省河间市狄庄村委会

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6人

开业年份:1984·栾城鑫源物资回收公司

法人:李三旬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5441002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端古庄

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6人

开业年份:1998

·新乐市新生废旧金属回收站

法人:李新生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8583642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新开西路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7人

开业年份:1997·石家庄市太行废品收购站

法人:刘占桥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305014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北杜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30-50万

人员数量:8人

开业年份:1995

·遵化市广集废品回收站

法人:吴自柱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6675504

地址:河北省遵化市谢庄子

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9人

开业年份:1999·无极县东关村废旧回收站

法人:刘国军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5571854

地址:河北省无极县东关

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3人

开业年份:1995

·玉田县三环橡胶厂废品回收站

法人:乔庆希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6422408

地址:河北省玉田县窝洛沽镇孟二庄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3人

开业年份:1998·张家口市桥西区永丰物资回收经营处

法人:马国瑞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8031131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平门外25号

经济类型:集体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2人

开业年份:1985

·黄骅市通达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元万利

主营:废品回收

电话:5323430

地址:河北省黄骅市骅中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4人

开业年份:1998

三、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木材及制品、废旧造纸原料、废旧轻化工材料、废玻璃等。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产生再生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从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报废汽车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利用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意识,协助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活动。第六条市供销合作总社及各县(市)、矿区供销社(以下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全市和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市和县级规划、公安、工商、商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财政、税务、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回收管理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商务、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网点布局,组织协调社区回收站(点)和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建设,负责制定回收行为规范。第九条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预留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

已经建成的住宅区,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供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和业主协商,设立流动回收站(点)。第十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环境卫生设施统一规划布局,不影响社区容貌;

(二)有围墙、顶棚等必要的防扩散、防渗漏设施,不影响社区环境;

(三)占地面积与回收业务相适应;

(四)回收物品及时清运。第十一条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应当在按照规划建设的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第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居民区、医院、学校、办公区等公共场所相对隔离;

(二)有外墙围挡,不影响城市容貌;

(三)地面硬化,运输道路畅通;

(四)再生资源分类储存,采取防扬撒、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五)定期进行消毒;

(六)防火、防盗设施齐全。第十三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场所,核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备案。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还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第十五条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及时交售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第十六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单位和个人建立信息互动,提供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在居民区内,从事再生资源收购、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参考资料:磨矿专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