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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萃取 2024-09-30 20:18:29

电池回收相关环保产业(废旧电池回收的规划方案)

一、电池电池的规废旧电池怎么回收处理

废旧电池的回收环保回收划方回收处理方法主要有湿法和干法两种冶金处理法。

1、相关常见的产业干电池,包括碱性电池、锂电池、废旧镍氢电池,电池电池的规可以直接扔到专门的分类垃圾箱。

2、回收环保回收划方含铅汞的相关废电池,应该交给废电池回收机构,让他们处理。

3、产业不含铅汞的废旧废电池,可以直接扔在城市分类垃圾箱里面。

4、电池电池的规不鼓励集中收集废电池再处理,回收环保回收划方最好从源头做起尽量不使用含汞电池。

5、相关目前,产业废旧电池的废旧回收处理方法主要有湿法和干法两种冶金处理法。湿法回收是基于锌、二氧化锰与酸作用进入溶液,溶液经净化后电解产生金属锌,二氧化锰或产生化工产品及化肥等。回收后的电解液含有汞、镉、锌等重金属,污染严重,能量消耗也较高。干法回收处理废旧电池是在高温下使废旧电池中的金属及其化合物氧化还原分解挥发和冷凝。

二、废旧电池回收提出两个建议

1、政府各部门应鼓励建立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因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成本较高,可采取减免税收方式,减少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成本。并利用电池生产企业税收补助一次性电池回收企业,使其可以盈利,以促进对电池回收企业投资投产的积极性。

2、增加废旧电池回收点。在各小区、学校、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多设立电池回收箱,一方面解决本地环保问题,同时给电池回收企业提供原材料。给各省市电池集中点提供电池回收企业的具体信息,以便将收集的废弃电池集中运送至电池回收企业。

三、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处理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但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而且还造成浪费,

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1)热处理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2)“湿处理”

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3)真空热处理法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现约合6345.18元人民币)!

四、废旧电池回收以后怎样处理

1、填埋:在国家规定可以填埋废旧电池的地方,先将电池用塑料袋或纸箱包好,然后再挖一个大坑,把废旧电池埋的坑里。

2、焚烧:焚烧一定要选对地方,应该尽量选在离人类生活区较远的山上或其他偏僻的地方来焚烧,以使对人类的危害降到最低。

3、集中处理:把废旧电池集中放在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桶里,等待环卫工人来回收和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请勿将电池掷于火中。

2、请勿在热水器,微波炉,炙热的厨具,高压容器附近或内部存放电池,否则可能会导致电池泄漏,甚至发生爆炸。

3、电池不能放在冷冻室冷冻。冷冻后融化的过程当中电池外壳可能会变形,由于温差还形成露水,可能造成短路现象。

4、防止电池接触金属物体,否则可能会使电池正负极连接,致使电池暂时或永久损坏。

5、请勿将设备存放在磁场附近。当暴露于磁场时,电池可能放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五、废旧电池回收和利用的措施!

一、要从源头防治,推行电池的无汞化。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局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自电池的“限汞令”发布之后,我国电池企业积极革新生产工艺,改进原料配方,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

二、国家政策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电池。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等5个部委局于2003年10月9日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6月6日联合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常用干电池污染物多为固态,大多数有害物质在电池中或弃入环境后多呈难溶状态,污染物由内部迁移至环境或在环境中扩散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特别是汞。因此,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早在80年代初,日本电池工业会曾委托福冈大学对废电池中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长达15年的研究。他们采用不同的填埋方法分别在不同的填埋柱中装填废弃的锌锰、碱性锌锰、氧化汞等电池,监测渗漏液和填埋柱内空气中的汞含量及填埋柱解体时空气中的汞浓度,并进行对比分析,10年中实验柱内随渗漏液迁移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8%-0.1%,通过大气扩散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5%-0.1%。随垃圾填埋的废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像一些媒体宣传的那样严重。

参考资料:金属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