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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矿加工 2024-09-30 16:38:03

废旧电池属于可回收吗(废旧电池的回收与利用思考)

一、废旧废旧电池回收和利用的电池措施!

一、要从源头防治,属于收废思考推行电池的旧电无汞化。中国轻工总会、回收原国家环保总局、利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局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废旧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属于收废思考碱性锌锰电池。自电池的旧电“限汞令”发布之后,我国电池企业积极革新生产工艺,回收改进原料配方,利用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废旧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

二、电池国家政策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电池。属于收废思考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等5个部委局于2003年10月9日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6月6日联合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常用干电池污染物多为固态,大多数有害物质在电池中或弃入环境后多呈难溶状态,污染物由内部迁移至环境或在环境中扩散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特别是汞。因此,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早在80年代初,日本电池工业会曾委托福冈大学对废电池中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长达15年的研究。他们采用不同的填埋方法分别在不同的填埋柱中装填废弃的锌锰、碱性锌锰、氧化汞等电池,监测渗漏液和填埋柱内空气中的汞含量及填埋柱解体时空气中的汞浓度,并进行对比分析,10年中实验柱内随渗漏液迁移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8%-0.1%,通过大气扩散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5%-0.1%。随垃圾填埋的废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像一些媒体宣传的那样严重。

二、废旧电池的回收与利用 心得体会 如何写

近两年,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有的报道称电池对环境污染很严重,一节电池可以污染数十万立方米的水。有的甚至说废电池随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引起诸如日本水俣病之类的危害,这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很多热爱环保的人士和团体开展或参加了回收废电池的活动。然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却认为,废电池不用集中回收,以前有关废电池危害环境的报道缺乏科学依据,在某种程度上对群众造成了误导。那么,废电池怎样处理才科学呢?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以简要介绍,以期帮助大家更科学地认识废电池处理问题,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环境。废电池里面到底有哪些污染物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博士生导师聂永丰教授,带领课题组专门对废电池的危害和处理做过研究。他介绍说,近年来关于废旧电池给环境带来危害的报道的确很多,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报道未向读者或观众说明支持其结论的科研内容,没有向读者介绍其分析推理过程,也没有列举因干电池造成污染的实际案例,只有“污染严重”的结论。废电池中含有哪些有害物质,这些物质通过什么样的机理释放到环境中,会对环境造成多大程度的损害,国内外有无废干电池引起严重污染的案例,发达国家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带着疑问,课题组作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得出的结论与一些新闻报道相去甚远,这些报道确有不切合实际和偏激之处。聂教授介绍说,电池产品可分一次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干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用于移动电话、计算机)、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三大类。用量最大、群众最关心,报道最多的是普通干电池。下面所说的电池均指普通干电池。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汞是有毒的。有报道笼统地说,电池含有汞、镉、铅、砷等物质,这是不准确的。事实上,群众日常使用的普通干电池生产过程中不需添加镉、铅、砷等物质。废电池中的汞没有对环境构成威胁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很多地方的土壤中也含有微量的汞,在汞矿开采、提炼、含汞产品加工过程中,如密闭措施不够完备,释放到空气中的汞(蒸气)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电池中虽然含有汞,但由于是添加剂,其含量很少。即便是高汞电池,含汞量一般也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我国电池行业全年的用汞量,大体上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或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的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由于电池消费区域大,含汞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后,对环境的影响比前述一个化工企业排放含汞废水所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况且电池使用了不锈钢或碳钢做外包皮,有效地防止了汞的外漏。因而废电池分散丢弃在生活垃圾中,其危害微乎其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水俣病之类的危害。日本的水俣病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含汞电池正在被无汞电池代替当然,含汞废电池毕竟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哪怕是轻微的)。因此,在1997年底,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从实际进展来看,国内电池制造业基本按照《规定》要求在逐步削减电池汞含量。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电池年产量为180亿只,出口约100亿只,国内年消费量约80亿只,基本已达到低汞标准(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其中约有20亿只达到无汞标准(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1%)。聂教授最后强调,截至目前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有关废电池污染环境的说法的确缺乏科学根据,对群众造成了误导。废电池集中回收处理不当会造成污染如果按某些报道呼吁的那样,在我国建造一个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工厂,是否可行呢?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处彭德富工程师介绍说,建设一个废电池回收处理厂,需要投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且还要每年至少回收4000多吨废旧电池,工厂才能运转起来。而实际上要回收这样大数量的废电池十分困难。以首都北京为例,在大力宣传和鼓励下,3年才回收了200多吨。在环保模范城杭州市,废电池的回收率也只有10%。据了解,目前瑞士和日本已建好的两家可加工利用废旧电池的工厂,现在也因吃不饱经常处于停产状态。这不得不让我们慎重考虑投资建回收厂的问题。彭德富还介绍说,处理这些集中存放废电池的另一个办法是按照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法集中填埋或存放,但是这样处理一吨需要三四千元的费用,又面临着费用无着落的问题。据了解,四川省有一家小企业打着“环保”的旗号,动用小学生在周六周日帮他们把收集的废电池用锤子敲开,回收其中有价值的电池外壳当废铁卖,而将残渣随意抛弃。废电池不会对环境构成威胁,很重要的一点是电池包了不锈钢或碳钢外包皮,有效地防止了汞的外漏。把废电池外面的不锈钢或碳钢外包皮砸开了,里面所含的汞极易渗出,结果电池中的有害物质污染了环境,损害了小学生的身体健康。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必须严格禁止。

三、废旧电池回收提出两个建议

1、政府各部门应鼓励建立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因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成本较高,可采取减免税收方式,减少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成本。并利用电池生产企业税收补助一次性电池回收企业,使其可以盈利,以促进对电池回收企业投资投产的积极性。

2、增加废旧电池回收点。在各小区、学校、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多设立电池回收箱,一方面解决本地环保问题,同时给电池回收企业提供原材料。给各省市电池集中点提供电池回收企业的具体信息,以便将收集的废弃电池集中运送至电池回收企业。

参考资料:湿法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