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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钴分离 2024-09-30 18:24:35

西安废品回收联系方式(西安回收金属再利用)

一、西安西安废旧物资的废品方式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为,回收回收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金属《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再利结合本市实际,西安西安制定本办法。废品方式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回收回收废旧物资,是联系指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纸品、再利塑料、西安西安玻璃和其他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品方式废旧物品,不包括危险废物、回收回收严控废物、报废机动车以及尚具部分使用功能并进入二次流通的旧货。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废旧物资收购、贮存、销售等回收经营活动。第四条中山市经贸局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市规划、发展和改革、公安、工商、环保、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实施管理。第五条市物资回收行业协会依照国家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或公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废旧物资收购员工作证,并负责定期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有关情况报公安、工商、城管执法部门。第六条市经贸局应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全市和各镇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应设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专项规划的用地范围内。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依招标、拍卖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应设立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机构,接受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资回收行业协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对进出场所的废旧物资进行造册登记。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应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分拣、储存、消防、卫生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设置符合市容管理标准的围墙。第九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与经营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市、镇总体规划和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专项规划的固定经营场所;(三)回收经营范围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四)废渣、废水(液)、废气的处理和噪声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环保要求。第十条从事废旧物资收购、贮存、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先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市环保局批准,再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方可营业。第十一条未经批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经营下列废旧物品:(一)各类机动车;(二)危险废物、危险化学物品及其容器;(三)供电、通讯、市政工程、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四)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走私和走私嫌疑物品;(五)来源不明的废旧物品和境外的生活性废旧物品;(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个体工商户不得回收和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第十二条供电、通讯、市政工程、水利、测量等单位确需出售废旧专用器材、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由单位开具报废证明后才可交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严格遵守凭证收购登记制度和可疑物品报告制度:(一)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二)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分类存放,场地废水及雨水须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储存设施须具备防止废液、废气污染地面水体、地下水体、空气及土壤的功能。第十五条在废旧物资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防止其飞散、溅落、溢漏、恶臭扩散等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发生。如发生泄漏时,承运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清理,恢复环境原貌。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购生产性废旧物资时,不得开具收购发票作为付款凭证,应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对国家允许进口的废旧物资,应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但只能直接供生产企业自用,不得转售流通;收购进口原材料加工后剩余的生产性废旧物资的,除向销货方索取发票外,还应向其索取海关核销凭证,再向市环保局报告并出具证明。第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的,由市城管执法、工商、环保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八条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影响城市市容卫生、造成环境污染的,分别由市城管执法、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第十九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废旧物资的,由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没有向销货方索取发票和有关凭证,或不按章纳税、无货和虚大金额开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或收购赃物及无报废证明的废旧专用器材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西安市自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公司,主要回收电线电缆、铜电缆、吕线缆、各种新旧变压器、冷冻积储、配电箱、接触器、新旧电动机、电焊机、发电机组、废旧钢铁、铜、铝、不锈钢、锌、钼、镍、钎及各种有色、黑色、贵重稀有金属及原材料、各种灶台、厨房设备等。

二、西安市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及再利用措施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西安市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及再利用措施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0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已得到了各部门的重视。近年来,中国城市现代化的改造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建筑垃圾对人类的危害越来越严重。据统计,中国每年至少要拆除3-107~4-107m2旧建筑,产生数亿吨建筑垃圾,其中仅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多万吨。对于这些建筑垃圾,绝大部分均未经过任何处理便被运到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处理方式不但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和建筑资金,而且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产生的遗撒和粉尘、灰尘飞扬等问题,又加重了环境污染,给社会环境造成愈来愈难以承受的压力。由此可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成为社会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如何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已成为整个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中笔者分析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的现状,并就其再利用提出几点建议,旨在抛砖引玉,以引起全社会对该问题的重视。

1现状分析

目前,西安市的建筑垃圾主要由城中村改造、市政工程建设、拟建地铁工程等产生。

1.1城中村改造

以李家村服装市场拆迁为例进行计算:拆迁面积约30-104m2,估计每平方米建筑垃圾为0.7m3,共计21-10^4m3。据报道5年内西安市有157个城中村改造,即每年有约31.4个类似李家村这样规模的建筑垃圾产生,每年此项建筑垃圾量可达659.4-10^4m3,以减半估算也有329.7-10^4m3。另外,零星拆迁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估计占此项的1/10,即32.97-10^4m3。由此推断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拆迁将年产生建筑垃圾估计量为362.67-10^4m3。

1.2市政工程建设

近年来市政工程的投资成倍增长,随着规模的扩大,垃圾种类也在成倍增加。有来自道路的基层材料:泥结碎石、级配碎石;面层材料: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人行道:混凝土道牙、地砖砂石等碴块,这些都是被填埋的对象。就以2007年拟建的快速公交干道为例,它将横穿西安市东西,笔者了解到原路面均系混凝土路面,路基为泥结碎石,暂按宽14m、长20km计,将会产生的道路垃圾为:泥结碎石2.8-10^4m3,混凝土碎块4.2-10^4m3,共计7-10^4m3。

沥青路面的使用寿命一般在10~15a左右,如预计道路和所辖区公路沥青路面以30m宽、0.05m厚计,以每年按20km翻修,则将产生沥青废碴3-10^4m3。

综合以上两项,市政工程预计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就有10.00-10^4m3。

1.3拟建地铁工程

若地铁开工后以每年2km的掘进速度进行施工,则每掘进1m,挖出的土方可达40m3以上,全年将有8-10^4m3土方,而这些土,确系良好的基础工程用材和烧结砖用材。若不加以利用,也将成为废料而异地堆放。

西安市每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量为:建筑362.67-10^4m3,市政10.00-10^4m3,地铁8.00-10^4m3,共计380.67-10^4m3。

2先进经验

2.1国外先进经验

日本的国土面积较小,资源相对匮乏,因而他们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并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其生产规模最大的可达100t-h-1。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据相关资料介绍,日本有些地区将回收的建筑垃圾除去金属和砂土,加入熟石灰等制成圆形的块状物,供专用的垃圾发电炉使用,这种块状垃圾产生的热量平均约为普通标准煤的1/20。

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地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这样不仅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而且也减轻了对城市环境的污染。美国爱达华州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建筑垃圾建造了1幢330m2的住宅,其墙壁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造,屋架所用钢料从建筑工地上回收,板材为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屋面、墙面由旧报纸、纸板箱构成,这种新型住宅荣获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颁发的住宅风格奖,被正式命名为资源保护屋。

2.2中国先进经验

中国有关部门在1995年时出台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的法规,这是第1次将建筑垃圾问题提了出来,但这是一项限制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堵住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源头。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对促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2年,南京都市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发公司与河海大学、南京市废弃物管理处合作,成功开发了利用废弃混凝土加工成二灰结石,作为市政道路基层材料技术。该技术是将运来的废弃混凝土进行破碎,并与不同粒级的混凝土按比例混配,再加上石灰、粉煤灰和特种添加剂,生成二灰结石。将这种材料用作道路基层,完全可以满足道路承载能力的需求。

太原市某公司也采用将各种建筑垃圾进行破碎、添加有效成分搅拌和成型3道工序,制成各种标准砖、道路砖和建筑砌块,而且这些产品的保温性、隔热性能都十分良好,并具有强度随时间逐渐增长、干缩率较小、无毒无污染、耐久性好等特点。这项技术工艺流程短、免烧、投资少、见效快、无二次污染,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创了一个新的建筑用砖的生产渠道,这对促进建材行业的绿色环保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建议

3.1建立建筑垃圾统一管理机构

目前,建筑垃圾基本上是谁家工程谁去管,谁能包上拉运谁拆除,处于一种无序化状态。扬尘、路上抛撒无法根除,使城市创卫成了空话,垃圾利用的过程中,如堆放、再加工、设计、规范以及相应的规定等都荡然无存。即使想用,也无法派上用场。因此,应建立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的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建场加工、统一信息调度、统一规划设计利用规范及有关规定。具体应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管理专业机构,设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处,下设4个分站。以东、西、南、北大街为界,向外扩展成为4个分站管辖的地段。统管建筑拆除、垃圾清运、堆放、加工、利用、管辖地段的调度工作。管理处应负责制度、拆除办法、清运队伍车辆的建立发证,以及拆迁专业队的建立发照、堆放场地的建立、垃圾加工设备建厂办法。

(2)建立拆除清运专业队伍,使拆除工作变为一条龙生产,防止只管拆除不管清运的脱节现象发生。使垃圾可做到分类堆放,有用物质得以充分利用,避免反复挖掘而产生扬尘。这样还可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城市创卫工作提供了保障。

(3)制定加工利用规范,如加工的颗粒大小、有关有害物质的含量、配比、强度、设计使用范围等,为再利用提供保障。

(4)建立拆除、调运信息网络,使所有拆除拉运都由专业组织处理。要了解城市建设规划,就要知道每个拆除点的动向,以便垃圾废土重复利用。

(5)根据提供的信息要及时制定规划,如堆放、加工、办厂、运输、土方调配计划等。划定堆放场,制定土方利用方案。

(6)建立加工利用生产厂,对收集的垃圾,按使用要求进一步分检加工,生成半成品,如砖碴、砖碴三合土场、二灰石(砖、混凝土石)、免烧砖等,供工程单位使用。

(7)建立城市建筑拆除、清运、再利用管理条例,使该项工作走向专业化、有序的工作轨道上,给西安市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8)建立研究机构,为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扩大利用范围。

3.2研究经济有效的再利用途径

目前,各国建筑垃圾再利用经验比较多,本文中笔者结合西安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两条途径,并对其经济效益进行了分析。

(1)应用在道路方面。路基:土方换填、软基处理;路面:隔离层、底基层(灰土)、基层(二灰石、碎石)、再生沥青路面。

(2)应用在建筑工程方面:土基础(灰土)、砖石碴三合土及免烧砖。

经济效益分析:

(1)以生产砖石碴块路基垫层(隔离层)为例,12元-m-3,以每年1/3建筑垃圾计,全年可产生经济效益为1488万元。

(2)以生产路面底基层材料碎砖三合土等,18元-m-3,以1/3建筑垃圾计,全年经济收益为2232万元。

(3)以生产为路面用基层二灰碎砖石材料,60元-m-3,以1/3建筑垃圾计,全年经济效益为7440万元。

(4)再生沥青利用以每吨节省100元计,可创造价值6753万元。

(5)生产免烧砖等材料尚需考察。

总之,建筑垃圾的利用对西安市来说是一项变害为利的工作,初步估计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在近年内,每年可达到1.7亿元。

4结语

(1)通过调查研究得出西安市每年产生的垃圾再生利用量为:建筑362.67-10^4m3,市政10.00-10^4m3,地铁8.00-10^4m3,共计380.67-10^4m3。

(2)建议西安市政府建立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的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建场加工、统一信息调度、统一规划设计,并且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

(3)结合西安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将建筑垃圾用于道路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具体途径。

(4)分析得出,西安市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每年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达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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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地址

西安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洪光路16号,市场位于西安洪光路中段16号(钟楼西10公里)。西邻秦阿房宫休闲城,东临土门市场,南接西高新开发区,北接咸阳、铜川、宝鸡高速公路。交通很方便,很受欢迎。该遗址是中国历史上秦阿房宫遗址,也是当今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蓬勃发展的风水宝地。市场占地120亩,有2栋办公楼。会场有300个交易摊位。有一个大的堆料场。水、电、保安等基础设施齐全。同时设有网上交易服务大厅,为客户提供网上查询、购买、交易等快捷高效的服务。集现场交易与网上交易于一体,提供办公、住宿、餐饮、茶室等多种配套服务。该市场主要经营各种废旧金属(包括各种生产性废旧金属)、旧设备、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现在市场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本市大量废金属的交易基地。市场享受国家、省市给予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免征增值税等诸多优惠政策,鼓励经营者合法经营致富。为市场居民办理相关证照,为其提供合法、有序、宽松的营商环境。并提供各种优质的配套服务。

参考资料:镍钴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