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压浸出 搅拌浸出 数字孪生 湿法冶金 溶剂萃取
金属回收 2024-09-30 16:20:26

中国关于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方法(《废旧电池 回收的困境》)

一、中国我国对于动力电池回收有规定吗

我国对于动力电池回收有规定。关于为保障电池回收,废旧法废工信部2018年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电池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收处收主体责任。2018年至今,理方共27家企业进入工信部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旧电名单,俗称“白名单”。困境

记者了解到,中国不少主机厂已经建立了电池回收业务。关于但在多重因素作用下,废旧法废行业中动力电池大量没有流入正规渠道,电池反而是收处收被一些无资质、环保成本低的理方小厂高价“抢购”走了。“因为成本制约,旧电很多正规车企和电池处理企业都存在报废动力电池回收难的困境。”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副研究员张哲鸣说。

“主机厂很难拿到,因为退役电池是可以卖钱的,主机厂真正回收到的退役电池并不多。”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说。

金澳集团董事长舒心表示,消费者对电池回收的渠道信息不了解,主动上缴退役电池的动力不足,导致大量退役电池未进入回收环节。

扩展资料

当前回收动力电池的难点:

当前回收动力电池有两种方式:一是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二是再生利用。如电池容量在40%-80%时,可供其他行业二次使用,当电池容量在40%以下时拆解电池,回收原材料。

在电池回收过程中有多个风险点,如退役电池内短路、电池存放不当外部短路、电池拆解时操作不当等问题,容易引发燃烧、爆炸等严重的问题和事故。然而,没有资质的拆解厂、小作坊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回收后会以次充好,二次售出。

如果没有高标准的完善的电池回收体系,而是重复过去这种小作坊拆解厂的运作模式,缺乏电池材料拆解回收再利用的设备和技术,随便处理的这种模式,会造成对土壤和水的严重的污染。如果不对准入门槛进行管控,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的“二道贩子”。

参考资料来源:潇湘晨报-警惕!20万吨退役动力电池,正大量流入“黑市”

二、废电池国内处理方案

北京出台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制办法

近日,北京市正式对电动自行车“解禁”。同时相关部门发出通知,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废

近日,北京市正式对电动自行车“解禁”。同时相关部门发出通知,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废旧电池,回收率连续两年不达标的产品将被逐出北京市场。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专家介绍,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铅酸蓄电池,其主要成分是铅和硫酸,通常一个蓄电池的使用期为1年左右。目前,处理铅酸蓄电池的技术已经成熟,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量大面广,如何把分散在各家各户的蓄电池都收集起来进行集中处置,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此,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登记,实施目录管理,凡是在目录中登记了的蓄电池产品才能在北京销售。

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区域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都要到工商和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只有整车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脚踏功能,并且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列入目录内。工商执法部门将对合法上市的电动自行车展开定期抽检,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将被逐出市场,生产企业负责召回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并且,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还要提供完善的废旧电池回收方案,销售点要提供废电池的更换及回收服务,收集的废电池交给具有废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据悉,环保部门将每年一次对企业的回收率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就不再列入目录,不能再在北京销售。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程霞对记者表示,市环保局每年将考核列入目录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率。据程霞介绍,电动自行车一般使用铅酸蓄电池。废弃的蓄电池如果得不到安全处置,很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电动自行车的解禁,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环境安全带来风险。以往一些小商贩私自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回收,然后卖给周边没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而这些企业并不能保证无害化处理,往往导致二次污染。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产品要进入可销售目录,生产企业必须承诺,其铅酸蓄电池的销售点负责提供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更换及回收。厂家必须和销售点达成协议,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达到使用期限时,市民能够在这些销售点进行更换购买,而销售点回收废蓄电池后,必须交给具有北京市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此外,生产厂家在政府部门登记时,还须提交一份企业承诺书,承诺妥善处理废蓄电池。其中包括保证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率2006年不低于50%,2007年不低于70%,2008年以后不低于85%。

废旧自行车回收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自行车是我国老百姓出行的短途主要代步交通工具,我国不仅是自行车生产大国,也是消费大国。为此,有关专家呼吁,针对自行车更新周期的不断缩短,废旧自行车的回收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应建立起健全的回收制度,避免自行车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作为自行车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自行车生产能力达到6000万辆,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近5亿辆。尽管近年来,汽车开始进入普通消费者家庭,但是自行车的地位并没有被完全取代。一项对城市居民、农村消费者的调查显示,自行车仍是消费者的短途交通的主要代步工具。城市居民自行车利用率在各种交通方式中占74%;农村高达84%。

但是,随着自行车的更新速度加快,自行车的回收问题也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自行车更新周期约在15-20年,20世纪90年代约在5-10年,现在更新周期已在3-5年。因此,每年淘汰的大量废旧自行车将成为一个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我国自行车的整体消费水平并不高,主要消费价位在300、400元以内占多数。受价格因素制约,这些价位的自行车在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上并不普遍,对于环保性材料的使用很少,再加上目前对自行车的回收未引起足够重视,因此,自行车对环境的影响在一些地区已开始显现。

据了解,在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废旧自行车的回收问题特别重视,如自行车的轮胎用环保性的可以溶解的材料制作,很好地解决了橡胶回收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废旧自行车回收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全民的环保意识、观念没有到位;另一方面,由于消费水平制约,从节省成本的角度考虑,自行车行业环保材料运用不普遍。

有关人士建议,自行车作为受消费者欢迎的代步工具,首先,企业应避免在低价位上进行恶性竞争,提高自行车的品质,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其次,应建立起相应的废旧自行车回收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废旧自行车对环境的污染。

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正规回收遭遇困境

2009年05月03日15:33生意社

生意社05月03日讯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正规回收遭遇困境方便快捷的电动车赢得了众多市民的厚爱。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使得省城市面上废旧电动车的铅酸蓄电池正规回收遭遇困境,同时,这些电池也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昨日,记者在太原市解放路、并州路等处的电动车专卖店看到,选购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还真不少。据一位销售商说,他的店里一般每个月都能售出数百辆电动车。在位于和平南路一家电动车销售公司,记者表示要更换电动车旧电池时,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公司销售的各种电动自行车专用电池,“质量很有保证,而且价格也很公道,除了特价外,选择其他任何一个品牌蓄电池都可以折价50元一节以旧换新”。当记者询问废旧电池如何处理时,这位女工作人员干脆地回答:“转卖给废品回收站。”据她透露,虽然回收电池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但相比起回收过程中的高成本和再利用的高成本,很多商家还是不愿多花几十元经营此业务,即便回收,不是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就是再造不合格电池。据了解,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必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但记者在太原市众多电动车专卖店走访看到,这一规定犹如一纸空文,多数销售商其实是只管卖而不管收。记者在一些废品收购站发现,由于废旧电池内铅板的利用价值和不菲价格,很多废品收购站都成了废旧电池的最终买家。在北大街附近一废品收购站内记者看到,相比正规回收中严格和繁琐的程序,两名收购人员的程序简单了不少,他们直接将废旧电池进行分割处理,电池内黑色的铅酸“毒液”直接就流入了旁边的下水道。太原市环保局的有关人士表示,现在普通电池基本达到了无汞或低汞的要求,可以和生活垃圾一同填埋处理,而充电电池或蓄电池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大。据他们调查,太原市电动车废旧电池的回收管理一直处于混乱状态,废旧电池不是被当作废物扔掉或卖掉,就是在一些电动车经销商那里“以旧换新”。而回收站回收后,一般是把电池直接锯开,提取完有价值的金属后,便将极具污染性和腐蚀性的酸性溶液随意倾倒在下水道、河道等处,不但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对空气环境、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还会引发人体代谢、生殖及神经等方面的疾病。有关人士认为,整治和规范回收市场已成为燃眉之急。同时,国家应完善相关立法,建立规模化的回收企业,形成产业化链条,并提高回收技术和水平,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加重。

废旧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问题

时间:2010-09-28 22:37来源:郑州168电池网作者:admin点击: 240次

由于电动自行车节能、环保、方便、性能稳定等特点,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的动力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不少人用电动车代替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在电动自行车飞速增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越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

由于电动自行车节能、环保、方便、性能稳定等特点,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的动力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不少人用电动车代替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在电动自行车飞速增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越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十分迅速,电动车保有量与日俱增。目前郑州市范围内共有电动自行车100多万辆,而且每年正以20万辆左右的速度递增。相关部门该如何解决废旧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处理问题呢?

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动力支持的蓄电池是易耗品,其中绝大多数为不易降解的铅酸电池。使用年限仅为一年左右,然而这些废旧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的“身后事”则成为众多人士的盲区,在电动自行车电池报废后怎样处理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也许很多人都不曾关注。我们看到,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都被无证无照的小贩收购,可这些小商贩们感兴趣的不是如何把废旧电池变废为宝,而是在大多数的时候把电池卸开倒掉酸液,变卖其中的铅。随意倾倒铅酸废液会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进而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废旧电池回收后剩余材料的处理是否恰当,操作的程序是否规范,这些都会间接或直接地影响到环保问题。

科学调查表明,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而中国每年要消耗这样的电池70亿只。

据了解,我国生产的电池有96%为锌锰电池和碱锰电池,其主要成份为锰、汞、锌,锰等重金属。废电池无论埋在大气中还是深埋在地下,其重金属成份都会随渗液溢出,造成地下和土壤的污染,日积月累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199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定出汞、镉、锌、铅、铬为危险废弃物。

等等报道证明废旧电池对环境以及生命的健康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合理处理好废旧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问题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责任。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于二oo三年十月九日关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科技厅,外经贸委(厅):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指导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现批准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遵照执行。附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二○○三年十月九日

目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1.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

2.电池的生产与使用

3.收集

4.运输

5.贮存

6.资源再生

7.处理处置

8.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1.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

2.电池的生产与使用

3.收集

4.运输

5.贮存

6.资源再生

7.处理处置

·8.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

展开

编辑本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163号

关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科技厅,外经贸委(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指导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现批准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

二○○三年十月九日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编辑本段1.总则

1.1为引导废电池环境管理和处理处置、资源再生技术的发展,规范废电池处理处置和资源再生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技术政策。本技术政策随社会经济、技术水平的发展适时修订。

1.2本技术政策所称废电池包括下述废物: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扣式电池)、可充电电池等;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蓄电池等;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用电器具的专用电池组及其中的单体电池;

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

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下脚料等混合废料;

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1.3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并指导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1.4废电池污染控制应该遵循电池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基本原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污染物质总量控制的原则。

1.5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逐渐减少以至最终在一次电池生产中不使用汞,安全、高效、低成本收集、回收或安全处置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害的废电池。

1.6废氧化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该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标准进行管理。

1.7鼓励开展废电池污染途径、污染规律和对环境影响小的新型电池开发的科学研究,确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

1.8通过宣传和普及废电池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对废电池管理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有正确了解,实现对废电池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

1.9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鼓励性经济政策等措施,加快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贮存、资源再生及处理处置体系和设施建设,推动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1.10本技术政策遵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总体原则。

编辑本段2.电池的生产与使用

2.1制定有关电池分类标识的技术标准,以利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和处理处置。电池分类标识应包括下述内容:

需要回收电池的回收标识;

需要回收电池的种类标识;

电池中有害成分的含量标识。

2.2电池制造商和委托其他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电池的商家,应当在其生产的电池上按照国家标准标注标识。

使用专用内置电池的器具生产商应该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按照国家标准标注电池分类标识。

2.3电池进口商应该要求国外制造商(或经销商)在出口到我国的电池上按照中国国家标准标注标识,或由进口商在其进口的电池上粘贴按照中国国家标准标注的标识。

2.4使用电池的器具在设计时应该采用易于拆卸电池(或电池组)的结构,并且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明确电池的使用和安装拆卸方法,以及提示电池废弃后的处置方式。

2.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氧化汞电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质量0.025%的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电池中的比例;逐步减少糊式电池的生产和销售量,最终实现淘汰糊式电池。

2.6依托技术进步,通过制定有关电池中镉、铅的最高含量的标准,限制镉、铅等有害元素在有关电池中的使用。鼓励发展锂离子和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简称氢镍电池)等可充电电池的生产,替代镉镍可充电电池,减少镉镍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最终在民用市场淘汰镉镍电池。

2.7鼓励开发低耗、高能、低污染的电池产品和生产工艺、使用技术。鼓励电池生产使用再生材料。

2.8加强宣传和教育,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汞含量小于0.0001%的高能碱性锌锰电池;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可充电电池以替代镉镍电池;鼓励和支持消费者拒绝购买、使用劣质和冒牌的电池产品以及没有正确标注有关标识的电池产品;

编辑本段3.收集

3.1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以下简称为废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以下简称为废扣式电池)。

3.2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3.3下列单位应当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责任:

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制造商;

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进口商;

使用充电电池或扣式电池产品的制造商;

委托其他电池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的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商家。

3.4上述承担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回收责任的单位,应当按照自己商品的销售渠道指导、组织建立废电池的回收系统,或者委托有关的回收系统有效回收。充电电池、扣式电池和使用这些电池的电器商品的销售商应当在其销售处设立废电池的分类回收设施予以回收,并按照有关标准设立明显的标识。

3.5鼓励消费者将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送到电池或电器销售商店相应的废电池回收设施中,方便销售商回收。

3.6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设施),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

3.7废电池的收集包装应当使用专用的具有相应分类标识的收集装置。

编辑本段4.运输

4.1废电池要根据其种类,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运输。

4.2贮存、装运废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废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废电池的容器必须贴有国家标准所要求的分类标识。

4.3在废电池的包装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废电池的结构完整,不得将废电池破碎、粉碎,以防止电池中有害成分的泄漏污染。

4.4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电池越境转移应遵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的要求;批量废电池的国内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4.5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批量废电池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废电池丢弃至环境中,禁止将3.1中规定需要重点收集的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

编辑本段5.贮存

5.1本政策所称废电池贮存是指批量废电池收集、运输、资源再生过程中和处理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包括在确定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前的临时堆放。

5. 2批量废电池的贮存设施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5.3禁止将废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编辑本段6.资源再生

6.1废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应当以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回收处理为主,审慎建设废一次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

6.2废电池资源再生设施建设应当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保证设施运行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以及经济有效地回收资源。

6.3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应按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要求进行管理,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运行。废一次电池和混合废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应参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要求进行管理,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运行。

6.4废电池再生资源工厂场址选择应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的选址要求进行。

6.5任何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汞、镉、铅、锌、镍等有害成分的回收量与安全处理处置量之和,不应小于在所处理废电池中这一有害成分总量的95%。

6.6在资源再生工艺之前的任何废电池拆解、破碎、分选工艺过程都应当在封闭式构筑物中进行,排出气体须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对废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境下进行破碎作业,防止废电池中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或逸出,造成二次污染。

6.7利用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废电池资源再生,其冶炼过程应当在密闭负压条件下进行,以免有害气体和粉尘逸出,收集的气体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6.8利用湿法冶金工艺进行废电池资源再生,其工艺过程应当在封闭式构筑物内进行,排出气体须进行除湿净化,达标后排放。

6.9废电池的资源再生装置应设置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6.10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的废气排放应当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11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应该设置污水净化设施。工厂排放废水应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其他相应标准的要求。

6.12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冶炼残渣、废气净化灰渣、废水处理污泥、分选残余物等)应当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6.13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的人员作业环境应当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6.14鼓励开展废电池资源再生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济、高效的废电池资源再生工艺,提高废电池的资源再生率。

编辑本段7.处理处置

7.1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和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避免各种废电池随其他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

7.2禁止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

7.3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济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回收的一次或混合废电池,可以参照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贮存要求对其进行安全填埋处置或贮存。在没有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地区,可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要求建设专用填埋单元,或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专用废电池贮存设施,将废电池装入塑料容器中在专用设施中填埋处置或贮存。使用的塑料容器应该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的特性,必须完好无损,填埋处置的还应满足填埋作业所需要的强度要求。

7.4为便于将来废电池再生利用,宜将已收集的废电池进行分区分类填埋处置或贮存。

7.5在对废电池进行填埋处置前和处置过程中以及在贮存作业过程中,不应将废电池进行拆解、碾压及其他破碎操作,保证废电池的外壳完整,减少并防止有害物质的渗出。

编辑本段8.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

8.1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冶炼等活动除满足前列各章要求外,还应当遵从本章的要求。

8.2废铅酸蓄电池应当进行回收利用,禁止用其它办法进行处置。

8.3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或运行。

8.4鼓励集中回收处理废铅酸蓄电池。

8.5在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外壳的完整,并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酸液外泄。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减少以至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8.6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拆解应当在专门设施内进行。在回收拆解过程中应该将塑料、铅极板、含铅物料、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

8.7废铅酸蓄电池中的废酸液应收集处理,不得将其排入下水道或排入环境中。不能带壳、酸液直接熔炼废铅酸蓄电池。

8.8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冶炼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铅回收率大于95%;

再生铅的生产规模大于5000吨/年。本技术政策发布后,新建企业生产规模应大于1万吨/年;

再生铅工艺过程采用密闭熔炼设备,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

具有完整废水、废气的净化设施,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再生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污泥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逐步淘汰不能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土法冶炼工艺和小型再生铅企业。

8.9废铅酸蓄电池铅冶炼再生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和污泥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三、蓄电池修复是骗人的事吗

自铅酸蓄电池发明一百多年来,以性能优良、价格低廉牢牢占据二次电池的大半壁江山,是世界上产量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种化学电源。蓄电池的致命弱点是寿命短,虽然其设计寿命是4-10年,但因其自身的特点致使其寿命一般在1-2年,给使用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增加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多年来,国内外有识之士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创造了不少的行之有效的修复方法,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几年时间蓄电池修复技术已经经历了四代,技术越来越完善。近几年国内市场日渐趋热,电池修复行业已经逐渐形成一个不可估量的巨大产业,与其它新兴行业一样,总有那么一些心术不正者,利用人们对这一新兴行业不十分了解的现状,大行坑蒙诈骗之实。那些上当受骗者的控诉和谩骂声不绝于耳,而这些人本想借此谋生改善生活状况,不料因此陷入困境,对这个行业彻底丧失信心,让更多的电池消费者越发觉得这是骗人的把戏,无形中给后来进入蓄电池修复的从业者增加了难度。

我的电瓶修理部21年了,徒弟遍布全国,我们是机器结合手工修理,修复率80%。

综合来看有以下几大骗局:

一、设备智能化程度高无需人工操作。

此类设备大多号称:修复仪连接上电池正负极即自动执行全部修复程序无需人工值守,修复结束后自动停止,无需开盖,不需添加任何液体,修复成本为零。更神奇的是有的设备还具有自检功能,能根据电池容量、内阻、损坏模式机器自动判别决定修复模式和时间。

真实情况是:此类设备大多数是“真充电机、假修复仪”。少数具备脉冲功能的所谓“修复仪”,经过对电池充电,容量能有所提升,如使用者具备一定的修复知识,蓄电池寿命可适当延长;还有少数设备具备检测电池内阻的功能,说设备具备“检测电池容量、损坏模式功能”,纯属无稽之谈。具备检测电池容量的设备,世界上只有国外少数几家公司生产且价格不菲,人民币在4000-6000元之间。国内检测电池容量的方法,在现有条件下只能是进行恒流放电。

蓄电池修复仪智能化程度高,并不代表无需人工操作,“智能化”不代表“傻瓜化”,如同傻瓜相机与数码相机,无论在效果上还是在操作方法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这一行业真是简单到傻瓜化的程度,建议不要介入:连傻瓜都能做到的事,势必竞争十分激烈。

二、“好”的名称等于科技含量高

什么负脉冲修复仪;正负脉冲修复仪;高频脉冲修复仪;复合式谐振脉冲修复仪;组合脉冲铅酸蓄电池修复仪;扫频脉冲式修复仪;高频组合,正负脉冲循环修复仪;微电脑正负离子组合脉冲负离子扫描蓄电池修复机;调频大功率电子脉冲修复仪;高频脉冲+低频脉冲+大电流维护+强电流激活修复仪;自动频率扫荡共振和同步干扰抑制技术;铅酸蓄电池修复仪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产品,国家没有相应标准,各厂家为了便于市场推广,自行给设备命名,让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辩。

其实,现在对蓄电池修复有效的修复仪都是采用的脉冲技术,只因各厂家掌握的核心技术不一样,采用的脉冲波也不一样,就造成了修复蓄电池效果的千差万别。现在的铅酸蓄电池修复仪主要是解决蓄电池的硫化现象,要打碎这些硫酸盐层的束缚,就要提升原子的能级到一定的程度,这时候在外层原子加带的电子被激活到下一个更高的能带,使原子之间解除束缚。每一个特定的能级都有唯一的谐振频率,必须提供给一些能量,才能够使得被激活得分子迁移到更高得能级状态,太低得能量无法达到跃迁所需要得能量要求。有的修复仪可以达到这一要求,很快的去除电池的硫化现象;而有的所谓修复仪只能在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用来充电,以延缓电池硫化现象的发生。至于所谓的号称目前最先进的复合式谐振脉冲修复仪,只不过是厂家玩的噱头,所有脉冲修复仪在修复过程中产生的脉冲波都会与硫酸铅盐产生谐波谐振,只是有大有小而已。

更离奇的是还有人号称他的设备是:智能发电、万能急充电、电瓶修复多功能一体机;更可笑的是还有人号称他的设备是:升温固化仪。对极板软化的电池能通过升温固化修复好。至于有的厂家宣称它的修复仪是第几代,我们认为:铅酸蓄电池修复技术到目前为止可以说发展到第四代,至于铅酸蓄电池修复仪发展到第几代的提法,还为时尚早。

1、正确认识铅酸蓄电池的修复

部分故障的蓄电池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用一定的方法和设备修复的,但不是全部故障的电池都可以修复。详细内容请参照揭开电动车电池修复的误区

2、现在铅酸蓄电池修复市场,存在一定的混乱。希望大家要仔细辨别。不是一个设备或一个方法就可以修复任何类型的故障电池。

3、铅酸蓄电池修复的几大骗局

三、神奇的修复效果

修复时间短;可以恢复原容量的90%以上;延长电池寿命3-5年;是很多厂家的宣传用语。

有的厂家宣称:一般12V(10-14AH)的电池修复时间约为20-70分钟,17-22AH电池的修复时间约为30-100分钟。更有胆大的竟宣称:修复10AH的电池用10分钟,修复20AH的电池用20分钟。

有的宣称:对于极板硫化、软化的电池、单格微短路损坏或因充电鼓包(还能装进电池盒的)的电池修复率达90%以上(严重短路和开路电池的无法修复),旧电池不经筛选的修复率也可达80%。更有胆大者宣称:能使任何废旧电瓶起死回生;还有人宣称:经过修复,蓄电池不仅恢复了原标称容量,并且经过专业仪器分析蓄电池的内部构造甚至比新的还科学!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新蓄电池的生产和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无论号称多么先进的修复仪,都是对电池进行充电,不具备其它特异功能,说什么能升温固化、修复极板软化,全是扯淡。蓄电池在修复时温度升高,如果没有其它外加升降温设备的帮助,温度不会升高,温度如升高,说明设备是大电流充电,只会损坏蓄电池。众所周知,电动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温度高会充鼓蓄电池。而好的修复仪在修复电池温度不会升高。

至于正极板的软化,是因为正极板的活性物二氧化铅,在进行电化学反应的过程中生成阿尔法二氧化铅和贝塔二氧化铅,这两种成份在正极板中类似于树枝与树叶的关系,阿尔法二氧化铅是枝,贝塔二氧化铅是叶,在放电过程中正极板的二氧化铅与电池中硫酸进行电化学反应形成硫酸铅,充电过程中又还原成二氧化铅,在还原过程中硫酸铅生成阿尔法二氧化铅和贝塔二氧化铅,随着贝塔二氧化铅的逐渐增多,极板软化现象形成。在目前现有的条件下,只能进行熔化、分解成铅粉,生产出极板,再制造蓄电池。

四、扯大旗,做虎皮

(1)、奖牌、证书一大堆:什么国际金奖;全国十佳蓄电池修复仪;×视上榜品牌;××重点推广产品;中国××××××××中心、中国××××协会××××防伪系统双重监控防伪产品;中国××检验协会全程质量监控产品,中国××检验协会质量信誉保障产品;中国××产品质量保障中心重点推广单位;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等等等一些让人眼花缭乱,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所谓荣誉。

真实情况是:铅酸蓄电池修复做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严格来说,称为行业还有点早,因为还未形成一个产业),还未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企业根据其掌握的相关技术自行研制开发的设备,国家没有相关的产品标准,何来这奖那证之说,相关的国家有关部门,绝不会如些不负责任的把奖项发给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只有类似于“全国牙防组”的所谓“中国××会(中心)”,为了经济利益与企业各取所需,大量颁发证书、奖牌。

(2)、技术力量雄厚:公司旗下会聚了一批来自著名高等学府的教授、专家、博士;由××大学和我公司专家团队历经多年研发;依托××大学及××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的技术力量;公司位于某著名学府或知名单位或高新技术园区内。

乍一看让人不得不认为其技术力量雄厚,其实,其中很多企业是在“傍大款”,把办公地点设在知名单位中,其“身价”立马倍增,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有意无意宣称本公司技术力量强也易让人相信。有家设在某著名学府中的,号称“×国技术,×大专利”的公司,客户购买了其设备修复电池后,把多余液体倒掉后,经过充放电检测,电池容量下降了,向其咨询时竞答复说:把活性物倒掉了。连活性物都不知为何物,其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铅酸蓄电池修复技术在国内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因受条件限制,设备还不具备脉冲功能,修复电池采用大电流充电、过充电、反复充放电、水疗法等方法来进行,这几种修复方法只能对轻微硫化的电池来进行修复,且效果不理想,并未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脉冲技术应用于报废铅酸蓄电池的研究出现在本世纪之初,这种方法对于硫化严重的电池效果比较明显,因这种方法还处于研究阶段,并未得到实际应用。脉冲铅酸蓄电池修复仪进入市场化推广,出现在2003年底,是山东一家公司与清华大学有关专家联合开发的。2004年出现在互联网及有关报刊杂志上的相关信息,即有修复仪也有修复液的基本是独此一家,只有修复液(粉)而没有修复仪的还有十几家。

进入2005年上半年相关信息逐渐增多,进入2005年下半年嗅觉灵敏的骗子们开始粉墨登场,利用人们缺乏有关知识大肆行骗,两个电动车充电器和一台汽车充电机竞冒充修复仪卖到4000多元。此时网上有关铅酸蓄电池修复技术的信息还不十分丰富,骗人者也无法提供更多的铅酸蓄电池修复知识,建有网站的,有关信息也不全面,且十分不专业。

2006年随着网上有关铅酸蓄电池修复技术的信息逐步丰富,有关铅酸蓄电池修复的厂家也越来越多,以前从事或未从事这一行业的,纷纷冲出江湖,混水摸鱼,且越来越多。大都号称从事这一行业有多少年多少年的历史,很多还宣称是“中国××第一”,网站也越建越“专业”,欺骗性更强,让初次接触这一行业的后来者,难辩真伪。

初入行者如何才能防止上当受骗

一、正确的投资心态。

现在很多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抱有投机心理,加上偏听偏信,迷信于一些厂家的所谓“自动修复、自动停止,修复过程在充电中自动完成,无需开盖,不添加任何化学品,修复成本为零”。想不劳而获,轻轻松松就可以获大利。须知“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一项技术都不会简单到如此地步。

容易上当受骗者,大多抱有“暴富”心理,同时又具有“仇富”心态:他们总是希望投资越少越好,赚取的利润越高越好。平时眼高手低,看到别人成功很容易“眼红”,听风就是雨,盲目相信虚假宣传。即不想投资,也不愿扎扎实实地做服务,想投机取巧,

就可发大财,往往掉进别人的陷阱里;说这类人有“仇富”心态,是说:盲目相信一些人说的修复仪成本低廉,价格高的设备,厂家谋取的是暴利。须知,修复仪虽然也是给蓄电池充电,但它有相当的技术含量在里面,无论成本还是销量上与普通充电机都有很大的区别。可以这样说:价格高的不一定是好的修复仪,但价格低的绝对是效果不好的修复仪,甚至于就是个假修复仪真充电机。

据权威机构统计,拥有“暴富”心态的创业者失败率高达97.4%,而且多以被骗收场。而成功的创业者,从白手起家到小有成就,至少需要1.5年的时间。投资者要理性区分“暴富”和“致富”,将暴富的渴望转为致富的激情,早日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

二、多了解相关知识

不要怕花钱,要亲自去考察,必要时带电池去验证修复效果,对路途远无法前去考察的公司,让他提供购买设备的客户名单,打电话咨询一下他的设备修复效果,多方比较,你的相关知识才能丰富,才能分辨真伪,不宜上当。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验证他的技术(设备)的真实性:(1)、设备是否是自动修复、自动停止,修复过程在充电中自动完成,无需开盖。如果是,他的设备是充电机无疑,真正的修复仪只能提示,不会自动停止。再者蓄电池在使用过程都会缺水,不用开盖加液,是修不好电池的。(2)、看设备的输出功率(电流)有多大:功率小的设备,修复时间长,修复效果并不理想。在电池正常使用过程中,用它做维护性充电可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对修复已接近报废的电池来说,效果不理想;对设备输出功率大的设备,修复过程中适当加大电流,如电池温升很快,有可能用的是大电流充电。(3)、铅酸蓄电池的的设计寿命是3-5年,因在使用过程中易形成硫酸盐化,往往使用1-2年就报废,修复后再使用1-2年,效果就很不错了,号称修复后可再使用3-5年的,无论其宣称是最先进的修复设备,也不要轻易相信。

三、不要受表面现象所迷惑。

有的公司注册成立不到一年就敢宣称是中国驰名商标专利产品,还有的公司真真假假的荣誉一大堆,动辙“中国第一,行业领先”。不管是公司设在知名学府,还是号称中国第一,都别把它当回事,多方考察后再做决定,莫被表面现象晃了眼

参考资料:金元素在线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