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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钴分离 2024-09-30 16:36:10

广州回收废旧电池(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

一、广州回收锂电池的回收回收公司

回收锂电池的公司

回收锂电池的公司如下: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废旧废旧公司从攻克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开始,电池电池再到攻克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网络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回收技术以及动力电池材料的广州三元"核"技术等世界技术难题,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回收回收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废旧废旧关键技术难点。

2、电池电池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原名为龙南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网络成立于2008年,广州专注于电池回收、回收回收处理领域的废旧废旧企业,主要从事锂电池综合回收业务,电池电池拥有电子级氧化钴、网络工业级氧化钴、硫酸钴、电积铜等产品,具备强劲的处理废锂电池能力。

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先进的专业化学品服务商,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公司以高性能电子化学品、高品质化学试剂与产线专用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和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为主导,同时提供其他专业化学品的定制开发及技术服务。

4、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豪鹏”)。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西园区。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厦门钨业的控股子公司,股东包括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5、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名新能源综合服务商,专注于提供新能源产业高值服务,业务涵盖退役动力锂电池的梯次回收及循环利用等,所生产钴、镍、锂、锰化合物产品可循环再用于动力锂电池生产。

回收电池的上市公司

1、赣锋锂业:江西丰力业专注于锂新产品深加工、锂电力与储能材料、锂电池、锂资源开发、锂电池回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拥有特种锂无机、有机锂、金属锂及金属锂、锂电新材料、动力储能电池等五大系列40余种产品,是国内锂系列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加工链条最长、工艺最全面的专业生产厂家。是国内锂产品深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总股本13.56万股,流通a股10.67万股,每股收益0.79万元。

2、鹏辉能源: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旨在全面实现长期合作。双方将就标准化、平台化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进行深入探讨与合作,共享资源平台,加速向前发展。公司将为上汽通用五菱多车型平台提供合适的动力电池系统,实现可持续共同发展;公司将积极与上汽通用五菱合作开发和提供E-E-Bao等新能源汽车衍生产品,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综合生态链。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集聚服务体系、技术平台、销售平台等资源,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队利用。双方将开展废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合作,共同探讨废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方案,共同开发废动力电池回收商业模式,共享电池回收资源。

3、格林美:公司表示,非公开发展有利于加强公司从废电池回收到动力电池材料再造的全产业链建设,打通公司从动力电池原料到动力电池包的产业链。总股本为47.84万股,其中流通的A类股47.62万股,每股收益0.0900元。

4、光华科技:双方将在废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经济的模式,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总股本为3.74万股,其中已发行a股3.19万股,每股收益0.1000元。

拓展资料

据互动平台2020年8月26日报道,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是该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该项目处于研发试点阶段,年生产能力3000吨,已列入“无垃圾城市”建设先进应用技术试点(第一批)。总股本27.66万股,流通a股27.08万股,每股收益0.1100元。

回收电池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当前我国锂电池回收的上市公司很多,主要有赣锋锂业002460,光华科技002741,格林美002340,宁德时代300750,华自科技300490等,这些公司主要是从锂电池开发、销售、回收等业务。

【拓展资料】

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萌芽时期:

在公司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

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这种情况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到了中世纪,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独立性。

无限公司:

最早产生的公司是无限公司。但是,无限公司与合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取得了法人地位的合伙组织而已。

有关无限公司的第一个立法是1673年法国路易十四的《商事条例》,在当时被称为普通公司。在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又改名为合名公司。《日本商法典》中也规定有“合名会社”。无限公司在产生以后,曾经有过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无限公司已经退居次要位置。

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由15世纪出现的康曼达组织演变而来的。在康曼达组织中,一部分人出资,但是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人出力,但是承担无限责任。后来,康曼达组织发展为两种企业形式,一种是隐名合伙(有限合伙),一种是两合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后,两合公司还演变出了一种新的形式:股份两合公司。但是最终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两合公司也没有得到很大规模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1555年,英国女皇特许与俄国公司进行贸易,从而产生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认为,股份有限公司起源于17世纪英国、荷兰等国设立的殖民公司,比如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1807年,《法国商法典》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作了完备、系统的规定。到现在,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无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避免了两者的不足,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最早的有限责任公司立法为1892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之后,1919年的法国,1938年的日本也相继制定了《有限公司法》。

二、废旧电池如何回收

国外如何回收利用废旧电池

日本北海道野村兴产公司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旧电池达1.3万吨,占全国废旧电池的20%,收集的方式是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水银,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不含汞了,就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中的“黑”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例如其中一个产品可用于生产电视机的显像管。

德国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品回收站和生产厂家一般只回收含镉、含汞等有毒化学成分的电池,而90%的普涸锌碳电池和铝镁电池都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

美国是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电池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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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污染不容忽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通信业的发展,人们使用电池的机会愈来愈多,手机、寻呼机、随身听、袖珍收音机等都需要大量的电池作电源。今后一个时期,会有更多的废电池出现。然而,尽管近年来人们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日益重视,水污染、大气污染、白色污染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已不同程度地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废电池污染却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无法饮用,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五种物质,电池里就包含了三种:汞、铅、镉。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进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如何及时安全地处理废电池的问题,已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

人体一旦吸收这些重金属以后,会出现哪些病症呢?据有关专家介绍,汞是一种毒性很强的重金属,对人体中枢神经的破坏力很大,本世纪五十年代发生在日本的震惊中外的水俣病就是由于汞污染造成的。目前我国生产的含汞碱性干电池的汞含量达1-5%,中性干电池的汞含量为0.025%,我国电池生产消耗的汞每年就达几十吨之多。镉在人体内极易引起慢性中毒,主要病症是肺气肿、骨质软化、贫血,很可能使人体瘫痪。而铅进入人体后最难排泄,它干扰肾功能、生殖功能。

目前,中国电池180多亿只的年产量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年消费量达70-80亿只,但回收率却不足2%。

回收电池陷入尴尬

由于人们对废旧电池的污染认识不足,随意丢弃废电池的现象十分严重,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废旧电池都随处可见。

据了解,北京市电池年消耗量达6000多吨。虽然近几年关于废旧电池的回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指定了专门进行回收的定点单位,同时在学校、商场、社区等一些高密度人群区设立了回收点,但收效甚微。1998年以来,北京市垃圾回收中心共回收废旧电池400余吨,回收率仅为1.7%。大量的废电池都被丢弃了。

上海市从1998年5月开始启动废电池回收工作,废电池回收点也是逐年递增,迄今为止全市已设置了四五千个废电池回收点,共回收废电池100余吨,但这与全市每年产生的大约3000多吨废电池相比相去甚远。

杭州市三名中学生曾经通过问卷、走访、查阅文献等办法,用几个月时间完成了《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现状调查与研究》的调查报告,结论是:我国废旧电池回收率只有1-2%。他们对废电池危害大而回收差的现状感到震惊。三名中学生在调查中发现,有近八成的市民认为废电池回收活动“与自己无关”或“没时间参加”,有87%的居民将废电池与生活垃圾一起丢弃。

由于人们对废旧电池的污染认识不足,随意丢弃废电池的现象十分严重,而对于城市主动设置的回收箱,很多市民非常淡漠。

长春市曾经在城区投放了200个绿色的废旧电池回收箱,收回了不少废电池。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部分回收箱却成为群众随手投掷废物的“垃圾箱”,有的甚至遭遇“封口”的尴尬。长春百货大楼电池专柜的两侧,摆放着两个废旧电池回收箱,可是“口”却被广告宣传画封住了。营业员说,自从回收箱摆在这儿以后,几乎没有人来投废旧电池,大家都把它当成垃圾箱,往里扔果皮、纸屑,甚至往里面吐痰。她们干脆将回收箱清洗干净,把“口”封上,以减少麻烦。

有关环保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回收网络和体系,是造成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回收电池何处去?

回收难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废电池即使回收上来也无法处理。

如今在大连,8岁的小学生已开始知道,废旧电池不可以乱扔。他们会用小手把一节一节的废电池送到学校或青少年宫,有的商场也设立了专用的回收箱。但是,这些回收上来的旧电池却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处境,因为人们不知道这些废电池如何妥善处理。

于是,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从1999年开始义务负担起了回收储存的任务。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一位名叫殷国元的工作人员近日在接到大连理工大学的电话后,出车从这所学校运走了2吨多的废电池。殷国元告诉记者,现在他们经常与大连的几十所大学和中小学校打交道,要定期上门去清运回收上来的废电池。尽管现在处理废电池的技术不成问题,但是处理废电池要赔钱,量也太少。记者在填埋场旁边的仓库里看到,回收上来的近百吨废电池至今仍然静静地躺在里面。

实际上,全国各地越来越多意识到废电池危害的企业和个人正在面临同样令人难堪的尴尬境地。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废电池的危害逐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觉收集废电池。全国各地的环保组织也开展了废电池回收活动,号召人们把用过的废电池收集起来,减少环境污染。但是,在回收废电池的热潮中,不久后人们却发现,回收的废电池并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

河南省新乡市一位50多岁的普通妇女田桂荣面对已经积攒的50多吨废电池万分尴尬。她和丈夫本是新乡市的电池销售大户,1999年当她了解到废电池的危害后,开始回收废电池,2000年6月,当她回收的废电池达到20吨时,她曾向媒体发出了求助信:“谁能帮我处理20吨废旧电池?”但是两年过去了,田桂荣收集的废电池尽管已超过50吨,却依然未找到一个不会污染环境的最后归宿。

一些开始参与回收废电池的企业也遭遇同样的尴尬。广西桂林一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去年6月在当地媒体上刊出“给我废品,还你精品”的广告,开展交30个旧电池换一桶水、交300个旧电池换1台饮水机的活动。此广告一出,仅两天时间就回收了800公斤废电池,换出桶装水500桶,饮水机26台。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耗资1万多元“买”环保却买来了一桩麻烦事:当他们与环保部门联系时,环保部门在肯定这次行动的同时,告知他们目前桂林还没有能处理废电池的工厂,只能自己慎重保管回收的废电池,且不能造成二次污染。无奈之下,这家公司不得不又刊登广告,宣告暂停这项活动。

北京回收的部分废旧电池已盛了两个20尺高的集装箱,因得不到妥善的无害化处理,它们不得不躺在北京远郊的山洞里。

据了解,由于我国迄今为止尚没有一家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企业,全国各地收集废电池的地区都遭遇这样的尴尬难题。目前,很多部门只能采取堆放的办法。

废电池处理无利可图?

据调查,当前各种经济因素制约着废旧电池处理产业的发展。废旧电池处理回报率低、效益周期长,很难吸引投资者,所以也就很难形成产业化规模,而没有规模就无法实现效益。1997年,北京开始回收旧电池时,曾有七八家企业进入废旧电池处理行业,但后来均退出了。

事实上,废旧电池回收业并非无利可图。因为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可再生利用的重金属和酸液等物质,如通过废旧电池再利用,每年可再生锌4万吨。据华南理工大学韦朝海博士估算,按每天处理10万只废电池计算,除去各种费用之后,可获利2万元左右;以70亿只电池,50%的利用率计算,年利润可达6亿多元。可见,规模经营完全可以创造效益。

但遗憾的是,目前大量作坊式小企业充斥废旧电池回收市场,扰乱了市场秩序。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金庆对记者说:“纽扣电池的回收利用价值较高,如果一年能回收2吨,企业就可以投放设备处理。现在一些乡镇企业看有利可图,纷纷涌入,但由于不成规模,没有做到无害化处理,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

政策支持乏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产业目前尚缺乏政策扶持。废旧电池处理的利润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政府补贴和处理过程中生成的新产品,如锌、锰、汞等。国外通行的作法是: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实行“政府补贴”,即处理一吨废旧电池,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而在我国,至今还没有任何补贴。

据介绍,目前国外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上已经采取了不少办法,这些做法均值得我国借鉴。比如: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到企业处理,政府给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

废电池何日变废为宝?

废电池的危害已逐步引起人们的共识。如果再不及时采取措施,今后会有更多的废电池出现,并将会产生更多的废电池危害。因此,必须把回收废电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让废电池及时“安家落户”,变废为宝。

那么,到底如何解决废电池回收处理举步维艰这一棘手的难题呢?环保专家建议,要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电池处理难题。一是要使废旧电池的处理在产业政策的轨道上运行,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回收环节、处理环节给予补贴。三是要尽快建立健全系统的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自愿回收体系的建立,可以采取设立公共收集设施的办法;建立强制回收体系,可以采取通过立法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收集其产品废弃物。四是由于废电池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应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储存管理制度,把好运输、储存关口,防止二次污染。五是采取电池“以旧换新”的办法,对消费者适当让利,以促进废旧电池的回收。

三、求废电池回收途径(普通电池)

对于干电池回收,电池行业一向存在两派意见。

一派认为集中回收一次性电池意义不大,在没有条件处理的情况下,集中回收会造成集中污染。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回收量最大的干电池,其主要成分是铁、锌、锰,还有微量的汞。这种电池汞含量不高,没有必要集中回收。铅酸蓄电池和对人体健康危害非常大的镍镉电池应该回收。高汞电池中的汞含量只有电池总量的千分之一,随垃圾填埋后,电池里的重金属进入填埋场渗液数量非常小,并不构成污染。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成本过高,从经济角度看无利可图,何况在回收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据中国电池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的一次性干电池已经基本做到低汞化,正在迈向无汞化,随垃圾分散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威胁。更应该做的是从生产龙头上消灭污染,即实现无汞化。由于回收一次性电池的费用很高,没有经济杠杆刺激企业来回收利用一次性电池,事情很难办。需要回收的是那些对环境污染大的充电电池及铅酸电池。一些专家还举例说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也不集中回收一次性电池。

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论哪类电池,都必须回收。这派观点的专家认为,我国绝大部分民用的是一次性电池,而且电池的无汞化进程并不乐观。我国1000多家电池生产企业中,在中国电池协会注册的仅300多家。虽然大电池企业生产的电池目前都做到了低汞化或无汞化,但大量小企业生产的电池还存在高汞现象。河北省干电池检验站高级工程师张虎说,目前我国电池含汞量参差不齐,有的质量非常好,小于百万分之一;有的极差,高于低汞电池标准的20倍,高于无汞电池标准一万倍。

另据了解,中国目前能批量生产低汞无汞的大电池厂家还不到15%。不久前国家工商局对电池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市场上的电池有20%达不到标准。所以,用已实现电池无汞化的发达国家不回收一次性电池的经验来套我国现实,还不合国情。有关专家认为电池中不仅汞会造成污染,锌、锰、镉、铅等随生活垃圾腐烂渗入地下,超过一定的限值,也会造成污染。这些有害物质随着食物链进入人体,极大威胁着人的健康。

目前中国垃圾处理方式水平较低,中国垃圾年产生量为1.4万吨,处理率为63%,但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的不到10%。我国大中城市的近千座垃圾填埋场中,90%仍是简易堆放,这种原始的处理方式极容易造成大面积污染。把废旧电池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后患无穷。专家认为,大量旧电池都随着垃圾到垃圾场,也是一种集中,怎么就不可能产生污染?北京市政管委会有关负责人郑先生说,把废旧电池集中起来,等有了条件再处理,这样比分散更安全。

北京科技大学的曾平荣教授则从资源利用的角度上强调了回收一次性干电池的必要性。他说,目前国内生产的电池中90%以上是干电池,不可能对环境无污染。而且,对这些电池不回收利用也是巨大的资源浪费。3000吨废旧电池可以回收杂锌锭141吨、冶金二氧化锰300吨、铁皮260吨、电解锌181吨、电解二氧化锰340吨、铁皮500吨,价值相当于国家开发两个中型矿山的费用,更何况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资源。

干电池回收锌在我国仍处于研究阶段,日本和韩国均已建设了年产锌5000吨以上干电池回收利用工厂。专家呼吁,二次锌资源回收,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对用锌量最大的镀锌钢材的废杂料需要集中在能有效回收锌的专门炼钢厂处理。其次要加快研究步伐,尽快突破废干电池经济有效的回收工艺。如果锌的二次金属回收率达到消费量的30%,意味着我国每年可回收90万吨锌,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锌资源的压力。

记者了解到,一条年处理量1000吨的“废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设备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年可获利200万元人民币。

《循环资源法》:政府替厂商埋单?

对于干电池处理两派争论,环保部门表示中立,认为一次性电池既然达到无汞化标准,对集中回收废旧一次性干电池不鼓励也不反对。采访中,一位环保部门内部官员对这样“暧昧”态度的后果表示担忧,他说,现在这样做似乎可以把责任推开,但最后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加繁重的责任。

他的这种担忧在12月4日深圳召开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得到了印证,这次会议形成了《循环经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废旧干电池的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理责任由地方环保部门承担。

颇有意味的是,12月初,欧盟也公布了一项有关废旧电池回收的指令,欧盟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欧盟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2016年,这一比例应达到45%。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止销售。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5年,我国各类电池的出口量超过222亿只,同比增长4%;出口创汇额超过51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锂离子电池出口额达23.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5%。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锌锰、碱锰电池生产国,是世界第二大锂离子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

有关专家指出,中国国内的电池生产企业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同时也迫使他们提高电池环保生产标准,对国内将来推动废旧电池回收生产厂家责任化打下技术基础。

参考资料:智能化选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