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生资源资质再生执照再生资源回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回收废旧玻璃纸、金属废弃包装物、营业废旧五金电器回收、再生资源资质再生执照销售;废旧电机、回收回收废旧电线电缆、金属废旧五金电器拆解加工;金属材料、营业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再生资源资质再生执照(依法须经批准的回收回收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金属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营业工商注册登记后,再生资源资质再生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回收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金属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二、废品回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废品回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下:
1、废金属类别:废铁、废钢、废铝、废铜、废不锈钢、废锅炉、废汽车及摩托车等金属废料的回收等;
2、废电器类别:电子废弃物、废旧计算机、废电池、电线电缆、废弃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的回收等;
3、废塑料类别:废塑料、废塑料制品和废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回收等;
4、废纸类别:各种类型的回收纸张、废报纸、旧书本、废弃纸箱等回收等;
5、其他类别:废轮胎、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旧泡沫、废旧橡胶制品等的回收。
收废品营业执照办理如下:
1、先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2、到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去银行办理刻章,验资;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开立银行帐户;
9、税务局注册公司购买发票。
综上所述,不同的废品回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能略有不同,以上列举的仅为常见的经营范围,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废品回收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废品回收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1、先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2、到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去银行办理刻章,验资;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开立银行账户;
9、税务局注册公司购买发票。
废品回收行业办理营业证照在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少数地方需要到公安分局去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国家危险品名录要学习),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很多地方则不需要以上两种证照,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证或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
办理个体废品回收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企业废品回收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废品物资回收公司经营范围:
1、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废物回收。批发零售钢材、木材、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零售,废旧汽车的回收与批发零售除外。
3、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再生资源的回收。有色金属、机床设备、家用电器、电线电缆、计算机、电路板、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的销售,厂房、库房的拆迁及修缮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拆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办理废品回收营业执照注意事项:
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如果要收有色金属就需要再去工商所注明经营项目,一般还需要业主的房屋结构图,也就是户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金元素在线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