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压浸出 搅拌浸出 数字孪生 湿法冶金 溶剂萃取
智能化选矿 2024-09-30 18:31:27

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电池回收行业整顿方案)

一、废铅法废废旧电池回收和利用的蓄电措施!

一、要从源头防治,池回池推行电池的收管收行无汞化。中国轻工总会、理办原国家环保总局、旧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局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业整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顿方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废铅法废碱性锌锰电池。自电池的蓄电“限汞令”发布之后,我国电池企业积极革新生产工艺,池回池改进原料配方,收管收行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理办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

二、旧电国家政策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电池。业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等5个部委局于2003年10月9日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6月6日联合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常用干电池污染物多为固态,大多数有害物质在电池中或弃入环境后多呈难溶状态,污染物由内部迁移至环境或在环境中扩散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特别是汞。因此,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早在80年代初,日本电池工业会曾委托福冈大学对废电池中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长达15年的研究。他们采用不同的填埋方法分别在不同的填埋柱中装填废弃的锌锰、碱性锌锰、氧化汞等电池,监测渗漏液和填埋柱内空气中的汞含量及填埋柱解体时空气中的汞浓度,并进行对比分析,10年中实验柱内随渗漏液迁移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8%-0.1%,通过大气扩散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5%-0.1%。随垃圾填埋的废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像一些媒体宣传的那样严重。

二、废旧电池回收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手续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3、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危险废物类别;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废旧电池回收以后怎样处理

1、填埋:在国家规定可以填埋废旧电池的地方,先将电池用塑料袋或纸箱包好,然后再挖一个大坑,把废旧电池埋的坑里。

2、焚烧:焚烧一定要选对地方,应该尽量选在离人类生活区较远的山上或其他偏僻的地方来焚烧,以使对人类的危害降到最低。

3、集中处理:把废旧电池集中放在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桶里,等待环卫工人来回收和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请勿将电池掷于火中。

2、请勿在热水器,微波炉,炙热的厨具,高压容器附近或内部存放电池,否则可能会导致电池泄漏,甚至发生爆炸。

3、电池不能放在冷冻室冷冻。冷冻后融化的过程当中电池外壳可能会变形,由于温差还形成露水,可能造成短路现象。

4、防止电池接触金属物体,否则可能会使电池正负极连接,致使电池暂时或永久损坏。

5、请勿将设备存放在磁场附近。当暴露于磁场时,电池可能放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四、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处理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但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而且还造成浪费,

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1)热处理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2)“湿处理”

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3)真空热处理法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现约合6345.18元人民币)!

五、国家对于废电池回收有哪些政策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指出废旧电池的收集应以废旧充电电池和纽扣一次性电池为重点。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符合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弃一次性电池。

因此,中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不再将符合国家低汞或无汞标准的干电池列为危险废物。目前,我国一次性干电池基本实现了低汞含量,并向无汞方向发展,垃圾分散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威胁。

应该做的更多是消除生产水龙头的污染,即实现无汞因为回收一次性电池的成本很高,没有经济杠杆来刺激企业回收一次性电池,这是非常困难的。需要回收的是那些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可充电电池和铅酸电池。

有关资料表明,虽然1997年我国原轻工总会、原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规定中指出: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

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电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扩展资料:

废电池的危害

(1)锌锰电池锌锰干电池的危害,主要是其中所含的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在废弃后可能进入环境中所造成的危害。重金属汞能够引发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是日本“水俣病”的罪魁祸首。

(2)钮扣电池钮扣式锌银电池广泛地用于电子钟表、计算器、助听器等,是人们比较熟悉的电池品种。这类电池的危害也主要是由汞、镉和银造成的危害。据有关资料显示,一颗钮扣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万升水。

(3)锂电池,锂电池(Lithium battery)是指电化学体系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和锂离子、锂聚合物)的电池。包括一次电池和金属锂、锂离子二次电池。

因其具有性价比高、储存寿命长、工作温度范围宽等优点,被应用于手表、照相机、计算器、后备电源、心脏起搏器、安全报警器等。这类电池危害相对较小,对其回收利用,主要是回收有用成分金属锂。

(4)碱性蓄电池碱性蓄电池有锌银、镉镍、铁镍、镍氢等系列电池。镉镍蓄电池是目前使用范围最广的电池系列,也是环境污染问题所重点关注的一种电池,镉是毒性很大的物质。

具有致癌性,而镍也同样具有致癌性,对水生物有明显的危害性。据美国EPA调查,废弃镉镍电池的镉占城市固体垃圾中镉总量的75%。

(5)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是目前世界上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一种电池。销售额占全球电池销售额的30%以上。我国铅酸蓄电池年产量近3000万kWh。这类电池的污染主要是重金属铅和电解质溶液的污染。铅能够引起神经系统的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的消化不良,血液中毒和肾损伤等症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参考资料:磨矿专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