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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选矿 2024-09-30 20:18:04

废旧金属材料回收(金属碎屑回收利用技术)

一、废旧如何将废电路板炼出的金属金属技术铜锭中提炼出贵金属

一种精炼贵金属的方法,该方法所包括的步骤为,用四分法将含有该种贵金属的矿料与已知量的某种贱金属一起冶炼成一种已知贵金属浓度的合金,然后将贱金属溶于酸中,使贵金属以固体形式分离出来.该方法以用来精炼金为佳,同时所用的酸为硝酸,其后再同盐酸进行第二次酸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材料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回收回收保护环境,碎屑保障人体健康,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废旧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金属金属技术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材料处理活动,是回收回收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碎屑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利用化学特性的废旧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金属金属技术

扩展资料:

设备优点:

1.采用了先进的材料机械粉碎、高压静电分离新工艺。粉碎、解离后,进行金属物和非金属物的分选,纯度高;

2.关键技术是将各种废旧线路板的专用粉碎解离设备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生产过程中达到较大的节能效果,且实现了很高的金属分离率;

3.处理每吨废旧线路板单位能耗仅为国内同类产品的1/2左右;单套设备的每小时处理量高达1顿以上

4.其售价仅为国内外同类设备的1/5—1/3,且铜的回收率比同类生产厂家高出3%--5%。

5.综合性能好,对电脑板,计算机板,电视机板及其它线路控制板有独特的效果。对含电容器件的各种线路板回收同样有兼融性。

6.本生产线是风选型产品的升级换代产品,比风选型耗电量减少,且无噪音,人工少自动化程序高,效率提高,同时占地面积更小,是废旧线路板回收利用到目前最理想的生产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线路板回收设备

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包括哪些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回收的产品:

1、煤系伴生的高岭岩(土)、铝钒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硅藻土、玄武岩、辉绿岩、大理石,花岗石、硫铁矿、硫精矿、瓦斯气、褐煤蜡、腐植酸及腐质酸盐类、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产品;

2、黑色金属矿山和黄金矿山回收的硫铁矿、铜、钴、硫、萤石、磷、钒、锰、氟精矿、稀土精矿、钛精矿;

3、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硫精矿、硫铁矿、铁精矿、萤石精矿及各种精矿和金属,以及利用回收的残矿、难选矿及低品位矿生产的精矿和金属;

4、利用黑色、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及其尾矿回收的铁精矿、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铋精矿、锡精矿、锑精矿、砷精矿、钴精矿、绿柱石、长石粉、萤石、硫精矿、稀土精矿、锂云母;

5、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铜、钴、铅、锌、钒、钛、铌、稀土,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各种金属及硫酸;

6、磷、钾、硫等化学矿开采过程中回收的钠、镁、锂等副产品;

7、利用采矿和选矿废渣(包括废石、尾矿、碎屑、粉末、粉尘、污泥)生产的金属、非金属产品和建材产品;

8、原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提取的轻烃、氦气、硫磺及利用伴生卤水生产的精制盐、固盐、液碱、盐酸、氯化石腊和稀有金属。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意义价值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29750-2013)更好地应用于回收加工行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围绕回收加工企业环境因素、环境影响、污染物治理技术、主要设施设备及运行控制的特点;

建立回收加工业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无疑将大力提升中国回收加工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更好地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实现科学回收、高效收集、合理安全处置,避免环境风险;积极推动废旧物资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产业的健康发展;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

三、什么叫资源综合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一、企业在开采和冶炼过程中,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

1、煤矿回收的高岭岩(土)、铝钒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硅藻土、油母页岩、玄武岩、辉绿岩、大理石、花岗石、磷矿石、硫铁矿、硫精矿、瓦斯气、二氧化碳气、五氧化二钒、褐煤蜡、腐植酸、石膏、煤精、琉泊、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产品:

2、黑色金属矿山和黄金矿山回收的硫铁矿、铜、钴、硫、莹石、磷、钒、氟精矿、稀土精矿、钛精矿;

3、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硫精矿、硫铁矿、铁精矿、萤石精矿及主金属以外的其他各种精矿以及利用回收的残矿、难选氧化铝矿及低品位矿生产的精矿;

4、利用黑色和有色金属尾矿回收的铁精矿、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锐精矿、锡精矿、砷精矿、钻精矿、绿柱石、长石粉、萤石、硫精矿、稀土精矿、锤云母;

5、原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提取的轻烃、氦气、硫磺以及利用伴生卤水提取的稀有金属;

6、非金属矿开采过程中回收的尾矿、金属、非金属、贵重金属如金、银、锑、碘、稀土、雌黄;

7、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铜、钴、铅、钒、钛、铌、稀土; 8、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金、银、硫酸、稀有金属及主金属以外的各种金属;

9、从高炉瓦斯泥中回收的锌、钴、铋、铅及其他黑色、有色金属。

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1、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粉煤(渣)锅炉炉渣、硼尾矿粉及其他废渣生产的砖、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水泥、混凝土、砂浆、树脂和橡胶填料、防水和防火材料、保温和耐火材料、轻质新型建材产品、复合材料、合成材料、装饰材料、肥料、矿(岩)棉、泡沫玻璃、人工鱼礁、净水剂、土壤改良剂、作物栽培剂、浮球等以及从粉煤灰中提取的漂珠、微珠、铁粉、炭粉、氧化铝和从石煤中提取的镓、钒;

2、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油母页岩、低热值燃料及煤层气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3、从炭素生产废料中回收的石墨粉、煤焦粉、石英砂、炭化硅;

4、从冶炼渣包括高炉渣、转炉渣、电炉渣、平炉渣、铁合金炉渣和氧化铝产出赤泥中回收的废钢铁、铁合金料、精矿粉、废耐火砖、废电极、废有色金属以及用回收的资源生产的烧结料、炼铁料、化铁料、铁合金冶炼熔剂和水泥、砖瓦。砌块、碎石等建材产品;

5、从有色金属灰渣中提取的金属、稀土及生产的化工、建材产品;

6、利用铜、铝、镁屑生产的有色金属粉未及其制品;

7、利用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氧化铝、脱硫石膏及其他炉渣提取和生产的纯碱、烧碱、硫酸、磷酸、硫磺、复合硫酸铁、铬铁、建筑材料、金属及其化合物、稀土、肥料、饲料;

8、利用制糖废渣、滤泥、废糖蜜、废丝生产的造纸原料、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碎粒板、颗粒粕、酒精、溶剂、味精、饲料、肥料、醋酸、酵母、维生素、赖氨酸、柠檬酸、核甘酸、木糖、单细胞蛋白、减水剂、二氧化碳及水泥;

9、利用食品、粮油、酿酒、淀粉废渣回收和生产的饲料、蛋白饲料、碳化硅、饲料酵母、糠醛、石膏、木糖醇、油酸、脂肪酸、菲丁、肌醇、烷基化糖苷;

10、利用制革废渣、废革屑、猪毛、羊毛、废油、皮边等生产的油脂、铬化物、硬脂酸、油酸、皮胶、蛋白饲料、氨基酸类、再生革及其他工业原料等;

11、利用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未、粉尘、污泥等回收的金属和非金属以及生产的建材产品;

12、利用污水处理产生的隔油渣、浮选渣、污泥渣生产的甲烷气、洗涤剂产品;

13、利用炼油、合成氨、合成润滑油、有机合成及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催化剂回收的贵重金属、絮凝剂及各类载体生产的再生制品及其他加工产品。

三、废水(液)的综合利用

1、利用化纤废水、浆粕、浆粕黑液、纸浆废液、制皂废水、制革废水、洗毛污水、印染废水、焦化废水、感光材料废液、有机和无机废液以及晴纶生产中的废溶剂等回收和生产的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PVA(聚乙烯醇)、硫化钠、亚硫酸钠、硫氰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磺酸盐、乙二酸、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

2、利用制盐液(苦卤)及硼酸生产所排母液生产的氯化钾、工业溴、四溴乙烷、氯化镁、无水硝、石膏、硫酸镁、硫酸钾、菱镁等化工原料及其加工生产的制冷剂、医药用中间体、阻燃剂、燃料、肥料;

3、利用酿酒、制糖、制药、味精、柠檬酸等有机废液生产的固体蛋白饲料、饲料蛋白、酶制剂、蛋白粉、滤饼、肥料、沼

4、利用石油加工产生的废硫酸、废碱液、废氨水回收和生产的硫磺、硫酸、芒硝、硫化钠、环烷酸、杂酚、氨水、液氨、化肥;

5、利用化工废液、蒸馏或精馏斧残液生产的硫铵、氟化铵、氯化钙、稀土,以及酸、碱、盐等无机化工产品和烃、醇、酚、有机酸等有机化工产品;

6、利用工业酸洗废液生产的硫酸、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铁红、铁黄、磁性材料、再生盐酸、三氯化铁、三氧化二铁、铁盐、有色金属等再生酸及其产品;

7、从焦化剩余氨水、终冷水、锰铁高炉煤气洗涤水中回收生产的黄血盐、氰化钾(钠)、酚萘及其制品;

8、利用废旧油气井和煤矿矿井水开发生产的热水、盐水;

9、利用伴生卤水开发生产的精制盐、固盐、液碱、盐酸、氯化石腊等盐化工产品;

10、利用调节浇铸大型铸件的两炉不同型号的钢水生产的钢锭产品;

11、利用高纯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四氯化硅废液开发的有机硅系列产品。

四、废气的综合利用

1、从炼钢转炉、铁合金电炉回收的煤气和回收放散的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电石炉气和有色冶炼煤气生产的蒸汽、电;

2、从焦炉煤气脱硫脱氰回收的硫磺、硫酸、硫铰、硫氰化物、硫代硫酸盐;

3、制氧时分离回收的氢、氦、氧等气体;

4、从焙烧窑炉等废气中回收的二氧化碳、碳素粉尘、耐火材料粉尘、沥青;

5、从煤制气中净化回收的焦油、焦油渣产品和硫磺及其加工产品;

6、从烧结烟气中回收的氟化盐、硫酸盐;从铸铁机、混铁炉废气中回收的石墨粉尘及其制品;

7、利用煤气、焙烧窑、空气分离、冶金(含有色金属冶炼)废气,磷肥生产中含氟废气,合成氨的弛放气,精炼再生气,氯碱生产中含氯化氢尾气以及利用硫酸、硝酸、黄磷等生产中的尾气生产的硫、二氧化硫、硫氰化钠、亚硫酸钠、硫代硫酸钠、硫豚、氧化碳气体、碳酸锶、冷凝物、惰性气体、氟硅酸钠、冰晶石、氢、氧、硫铰、亚硫酸镀、硝酸钠、草酸;

8、从炼油及石油化工尾气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气、可燃气、轻烃、硫磺;

9、燃煤烟气脱硫付产品的硫酸、磷馁、硫馁、硫酸亚铁、石膏、建材产品等副产品及其制成品;

10、利用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提炼或加工的硫磺、汞、有色金属、硫酸;

11、从石灰生产排放的烟气中回收生产的于冰、液体二氧化碳、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精细石灰产品;

12、利用酿酒和发酵工业废气生产的二氧化碳、干冰、氢气。

五、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

1、利用废旧金属加工生产的炼钢和铸造原料、铸件、铁砂丸、铁球、铁粉、氧化铁红、铁黄、金属配件;

2、利用铝、铜、镁屑等生产的有色金属粉未及其制品;

3、利用废溶液、废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4、利用废油生产的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燃料油及化工产品;

5、利用废电缆、废电线、易拉罐、废马口铁、牙膏皮、废感光材料、废电池、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有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6、利用废棉、废毛、废丝、废麻、废化纤、破旧布、旧衣料、旧布鞋和纺织厂、服装厂边角料生产的造纸原料、纱及织物、非织料布、毡、粘合剂、再生聚酯切片、轴瓦;

7、利用废胶鞋、废轮胎等废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胶粉、再生胶、轮胎、汽油、柴油、润滑油、炭黑、钢丝、煤气、防水材料;

8、利用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土工制品、防水材料、装饰材料以及从废塑料中提取的柴油、汽油、煤油、燃料油、沥青、油漆、涂料;

9、利用废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纸张、纸板、铅笔。轴瓦;

10、利用废玻璃、废玻璃纤维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玻璃制品及复合材料;

11、利用杂骨、皮边角料、毛发、人尿等生产的骨粉、骨油、骨胶、明胶、胶囊、磷酸钙及蛋白饲料、氨基酸、再生革。生物化学制品;

12、旧轮胎翻新和翻胎用胎面胶。

六、其他

1、利用木竹采伐、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物、边角余料、次小薪材、抚育问伐材、农作物桔杆、粮食壳皮等为原料加工生产的木材纤维板(包括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小胶合板、细木工板、纸浆、纸和纸板、轻体板、压舌板、竹碎料板、木竹片、地板块、木旋制品、水解酒精、栲胶、树皮胶、松香、松节油、生漆、糠醛、饲料、酵母、针叶饲料、木炭、活性炭、个太竹制品(如木竹牙答、小灰条子、太竹条等)、草酸、锯未炭棒以及长度在之米以下的板方材;

2、利用木竹皮、叶、根、锯未生产的木耳、香菇及香精、香料、中药材;

3、利用锯未、落地棉生产的机油滤芯、酚醛或脲醛塑料;

4、利用刨花、锯未生产的菱镁制品;

5、利用废包装物生产的包装箱、木器、建材产品等

6、利用退役火药生产工业炸药;

7、利用工矿企业余热、余压,工业炉窑尾气、余热、城市垃圾、地热、农林废弃物等生产的电力、热力;

8、利用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养鱼;

9、利用盐田水域发展养殖业,生产卤虫、对虾、盐藻、螺旋藻、鱼、贝;

10、利用低值鱼虾及鱼加工下脚料生产的饲料、鱼粉;

11、利用虾头、蟹壳、虾皮等生产的脑酱、甲壳质、甲壳甲壳胺;

12、利用江河河沙、淤泥生产的建材产品;

13、利用垃圾生产的肥料、饲料、建材产品。

参考资料:矿用过滤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