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压浸出 搅拌浸出 数字孪生 湿法冶金 溶剂萃取
溶剂萃取 2024-09-30 18:26:37

废旧电池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回收废旧电池的建议)

一、废旧关于旧电池的电池回收再利用,你有什么建议

先自收起来,有机会再送去收集站。应该于也有专门的何处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垃圾站也会分类。理关

或直接送到当地的收废环保局。

但是旧电建议目前国人对于废旧电池回收的概念还不是很深入人心,所以回收率其实不高,废旧而不高的电池回收率又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进而严重阻碍了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应该于产业化进程。

有些地方却是何处废电池堆在仓库,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理关处理,有的收废是说技术还不成熟,有的旧电建议是说还没有形成产业化。

不管怎么说,废旧要从自我做起,废旧电池不要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要分开处理。废旧电池回收还是要形成意识,大家都这样做,才会有影响力,相关产业才会发展。

二、废旧电池的危害及如何处理的建议

废旧电池的危害与回收处理

当电池内部的化学物质反应完全后,电池再也不能供电了,成了一颗废电池,通常情况下人们就随手一丢,再买过另一颗新的。大多数人会说,这是很正常的哩。但他们没有想到,就在那举手投足之下,也是在破坏他们的家园——地球。也许有人会问:“就这么一个小东西对于地球来说,能有什么了不起呢!还说什么破坏?”电池看上去并不那么具有破坏力,但是看东西不能全看表面。废电池里含有大量重金属汞、镉、锰、铅等。当废电池日晒雨淋表面皮层锈蚀了,其中的成分就会渗透到土壤和地下水,人们一旦食用受污染的土地生产的农作物或是喝了受污染了的水,这些有毒的重金属就会进入人的体内,慢慢的沉积下来,对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据测量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土壤里,可以使一平方米土地失去利用价值;一个扣钮电池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就近全球50亿人来计每个月每人丢一颗电池,一年累积下来600亿颗电池,对地球的破坏力可说是很大的了,其对人类健康危害造成的后果更难以想象了,据统计,仅北京市每年因废电池而进入自然环境的汞竟然达到29.6吨,这数目不能不让人头痛。所以废旧电池是不可以随意丢弃的。在废电池回收上,各国都很重视。另外,发达国家生产的各类锌锰子电池已是无汞电池了。而且发达国家也不允许进口含汞电池。因此中国的含汞电池也不能进入欧美发达地区。

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很多地方的土壤中也含有微量的汞,汞矿所在地土壤的背景值较高。在汞矿开采、提炼、含汞产品加工过程中,如密闭措施不够完备,释放到空气中的汞(蒸气)对操作人员健康影响很大。此外,汞法烧碱、汞法醋酸、汞法聚氯乙烯、汞法炼金、高汞铅锌矿采选等行业排放大量的含汞废水。有的企业一年就向下游排放十几吨汞。日本的水俣病就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比较早地开始研发无汞工艺和无汞产品。从用汞大户开始,逐步削减汞的消耗量。目前,发达国家淘汰了汞法烧碱、汞法醋酸、汞法聚氯乙烯等耗汞工艺,汞的消耗量已经很低。

专家们认为,由于电池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蔽性大等特点,其潜在危害相当严重,处理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据介绍,我国沿海某省的一些农民在回收铅酸蓄电池中的铅时,因为回收处理不当,把含有铅和硫酸的废液倒掉,不仅造成了铅中毒,而且使当地农作物无法生长。

三、建议菏泽市尽快出台支持废电池回收再生的政策

据有关部门反映,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目前看来是没有经济效益的,不大可能赢利。所以许多地方回收再利用也就停留在“纸上谈兵”的状态。但菏泽是中国著名的牡丹之乡、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这里历史人文景观灿烂,历史上尧、舜、禹、刘邦、曹操都长期在这一带活动,孙膑、庄周、汜胜之、刘晏、黄巢、宋江都出生在这里,有尧王墓、百狮坊、孙滨旅游城、仿山遗址等100多处名胜古迹,还有每年一度的菏泽国际牡丹花卉、中国林产品交易博览会也都在次举行。菏泽市位于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交界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各种资源丰富,是一个有着很大发展潜力的城市!按照中央提出的“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应加快废旧电池回收与资源化处理步伐,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也是菏泽市创建全国生态园林城市的需要。

为此,建议菏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废旧电池的回收中心与处理机构:

1、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废旧电池危害的认识。把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2、多种途径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点:如:各大中小学、幼儿园,部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大型超市等,农村可以在小店、村委、街道办事处等地。对回收或不回收的单位、企业或职能部门要进行奖励与处罚。由于废电池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此,还应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贮存管理制度,把好运输、贮存关口,防止二次污染。

3、建议厂家在包装物或单体电池上用文字标注环保宣传内容,如不能作生活垃圾处理、注意回收等。

4、废旧电池的回收是循环再利用的第一步,进行再处理是循环再利用的关键。菏泽市政府应在政策法规、科技创新、税收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从而使废旧电池的处理及利用能在产业经济的轨道上运行。回收废旧电池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回收再利用主要是回收废旧电池中的重金属和稀有金属,可得利益不是很大。中国第一家废旧电池回收站建于河北益县,提取回收了一吨重金属,亏损了近800万。所以现在看起来最可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法为填埋。具体为把汞固化,在汞中加入硫,生成硫化汞。再实行填埋。采用普通处理方法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1)若采用焚烧处理,则形成蒸气,同时可能催化有害气体的生成,造成大气的污染;

(2)若堆肥处理,可能导致料中重金属含量超标。

在国外一些国家采用对电池生产厂家征收环境税的办法来支持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事业,取得良好效果。所以,按照我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厂家适当征收环境治理税也未尚不可。最好的办法是自己先收起来,等待以后有废旧电池回收站后再处理。因为目前个人还很难对废旧电池进行合理、无污染的处理。卖给一般的废品回收站是非常危险的,其结果一般是被简单解体后将其中的锌皮、碳棒取走后直接投入垃圾中。其危害程度和直接扔在垃圾堆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四、调查后的感想

今天,是科技日新月异的21世纪,也是电器时代、生活中的大部分东西离不开电。如果在一些小型的机器中,我们就会用电池。说起电池,大家并不陌生,但电池的结构和废电池的危害和处理方法就鲜为人知了。

西欧许多国家不仅在商店,而且直接在大街上都设有专门的废电池回收箱,将收集起来的废电池先用专门筛子筛选出那些用于语钟表、计算器及其他小型电子仪器的纽扣电池,它们当中一般都含有汞,可将汞提取出来加以利用,然后用人工分拣出镍镉电池,法国一家工厂就从中提取镍和镉,再将镍用于炼钢,镉则重新用于生产电池。其余的各类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例如:在德国填埋一吨废电池费用达1700马克),而且还造成浪费,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

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德国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然而,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废旧电池回收与处理机制,更没有一家专门的废旧电池加工厂在正常的运转当中,这是我们的不足之处,我们需要学习国外关于废旧电池回收与处理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然后建立一个我们国家自己的独立的、行之有效的处理和回收、加工、再利用系统!尽可能的减少污染,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碧海、蓝天、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

三、请你为废旧电池回收这个棘手的问题提两条合理可行的建议

一、要从源头防治,推行电池的无汞化。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局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自电池的“限汞令”发布之后,我国电池企业积极革新生产工艺,改进原料配方,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

二、国家政策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电池。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等5个部委局于2003年10月9日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6月6日联合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常用干电池污染物多为固态,大多数有害物质在电池中或弃入环境后多呈难溶状态,污染物由内部迁移至环境或在环境中扩散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特别是汞。因此,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早在80年代初,日本电池工业会曾委托福冈大学对废电池中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长达15年的研究。他们采用不同的填埋方法分别在不同的填埋柱中装填废弃的锌锰、碱性锌锰、氧化汞等电池,监测渗漏液和填埋柱内空气中的汞含量及填埋柱解体时空气中的汞浓度,并进行对比分析,10年中实验柱内随渗漏液迁移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8%-0.1%,通过大气扩散的汞量仅占汞总量的0.05%-0.1%。随垃圾填埋的废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像一些媒体宣传的那样严重。

四、废旧电池回收提出两个建议

1、政府各部门应鼓励建立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因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成本较高,可采取减免税收方式,减少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成本。并利用电池生产企业税收补助一次性电池回收企业,使其可以盈利,以促进对电池回收企业投资投产的积极性。

2、增加废旧电池回收点。在各小区、学校、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多设立电池回收箱,一方面解决本地环保问题,同时给电池回收企业提供原材料。给各省市电池集中点提供电池回收企业的具体信息,以便将收集的废弃电池集中运送至电池回收企业。

参考资料:数字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