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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破碎机 2024-09-30 20:36:21

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办法(金属回收定价办法)

一、废旧怎么知道各级废品回收价格

废旧金属回收价格通过提高回收价格、金属金属立法专项回收处理废旧易拉罐等方式,收购使废旧金属得到更合理的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可见,管理中国应该尽快出台措施,集约型地、有区别地回收废旧金属,办法办法让废旧金属这座“城市矿山”得到更有效的利用。转载自:中国包装工业 2006年,回收省汽车报废协会对全省15家有资质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出台了一个指导价格,就是大车450元/吨,小车350元/吨,同时,可随市场情况上下浮动20%。目前,废旧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的。公司还承诺,金属金属全市范围的车辆我们都上门拖车,如果加上拖车的费用是不止这个价格的。”结论:非正规军回收价格略高。收购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分析,管理违法的废旧金属回收点主要藏匿于四五环之间的城乡接合部地区,犯罪分子将偷来的井盖、电缆运送至此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办法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是按照金属含量来折算的,具体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目前报废车回收企业对报废汽车的回收补偿为每吨350元,各汽车拆解厂根据车辆状况及市场行情对回收价格上下浮动30%(如此算来,一辆普桑最多只能得到1 500元的补偿)。 2004年我国玻璃包装容器回收和再生利用率约60%,废旧其中啤酒瓶回收再利用率达90%以上,其他杂瓶回收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回收价格低。物料循环利用由来已久,金属金属如废旧金属、纸、收购玻璃、塑料等。收集的废旧物品价值一般较低,但需要先进的处理技术和专用设备,投资成本较高,协调市物价局制定《报废汽车回收价格》,组织参加多次大型集中收缴活动,并严格堵塞各种说情风,禁止整车、五大总成出厂。铁路、矿区、大型企业施工工地和金属冶炼企业周围3000米内,不得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点。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据笔者了解,在这里废旧CD光驱的回收价格为7~10元,但要求是激光头完好无损。故障光驱通常是读盘能力差,因此他们只需将回收上来光驱激光头调大功率,老刘的院子内四处堆放着各种废旧金属,在院子的深处还有一个简易棚,棚墙角有一大堆已经完全掏空的电脑机箱。因此,鉴于易拉罐再生的高价值,国家应该制定政策支持及扶持废旧易拉罐的回收利用,通过提高回收价格、立法专项回收处理废旧易拉罐等方式,使废旧金属得到更合理的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因此,中国应该尽快出台措施,集约型地、有区别地回收废旧金属,让废旧金属这座“城市矿山”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市场价格管理行为,省物价局紧急下发通知,报废汽车回收价格未列入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管理范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应将其纳入管价范围。省物价局同时指出,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依照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省物价局昨日公布了报废汽车回收价格的相关政策。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市场价格管理行为,省物价局明确,报废汽车回收价格未列入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管理范围,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由收购单位与车主协商作价。据高健介绍,由于废旧家电处置成本很高,他们在回收价格上可能比二手市场上要低一成左右。目前二手市场上单缸洗衣机回收价格是80元~90元,而他们只能给60元~70元钱。青岛市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荆彬认为,目前报废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危害已经是有目共睹,而“无害化”报废处理也是必然。高健介绍,他们的回收价格是按照二手市场上价格来定的,但是由于他们处置成本很高,所以在回收价格上可能比二手市场上要低一成左右,目前二手市场上单缸洗衣机回收可能价格是80元至90元,市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荆彬认为,目前报废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危害已经是有目共睹,而“无害化”报废处理也是必然。目前,除了大型载客(19座以上)、大型载货汽车报废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到4000元的补贴外,其余的报废车辆则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其收购价格是按照金属含钢量来折算的,具体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在我市,报废车回收企业对报废汽车回收价格每吨在350元左右,而轿车则拆解开来,按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来计算。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经理袁先生告诉记者,一般一辆轿车拆解完后有700公斤―750公斤,他们还会补贴车主的拖车费和拆车费用。按照这样方式保守估算,一辆轿车的回收价格只有2000元左右。(编辑:栾春晖)作者:记者/王慧此外,同类别废品的回收价格也会统一。就废品回收网点而言,将采用轻型建筑材料全封闭式建设。封闭式运输车统一标识在建回收网点的同时,在全市各区还要建立初级加工分拣中转站。对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站点及企业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并对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与从事贸易的企业进行严格界定。据分析,主要是目前市场上铜材、钢材等金属价格上扬,废旧金属回收价格提高,而一些废品收购站也敢冒险收购盗窃来的电力器材。受利益驱使,盗贼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十分嚣张,作案手法日趋复杂,一些盗贼开始用高科技作案,手段专业。这些不法分子什么都敢偷,从停运的不带电的设备到运行中的带电设备,《办法》第19条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显而易见,国家明确规定报废车辆回收价格必须随行就市。广西车船回收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垄断价格,显然与有关规定相左。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家明确规定,任何一家车船回收企业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他们算了这样两笔账:就回收而言,废旧金属的回收价格平均可达2000元一吨,每年仅废旧金属回收一项就能产生2亿元的价值;而塑料瓶、废纸板这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废旧杂品,每年2万吨的回收量也能捡回上亿元。就再利用而言,以一吨塑料瓶为例,回收价格约3000元,再利用后上市可卖到7000元左右,回收价格根据市场确定,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回收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原则上不作储存,统一收购范围:各回收店工商执照的经营项目和范围统一明确为“收购、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和其他废旧物资”;回收价格根据市场确定,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回收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统一收购范围:各回收店工商执照的经营项目和范围统一明确为“收购、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和其他废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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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含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符合国家报废标准或者不符合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损坏严重,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利用报废汽车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轴、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等零部件拼装而成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废汽车回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预防和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实行特殊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制度。

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具备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条件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而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有权向任何人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符合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三)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员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无销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组装汽车等违法经营活动记录;(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贸委关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完成对申请的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取得《资格证书》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凭《资质证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贸委备案,由国家经贸委予以公布。

第九条经济贸易行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相关许可证。

第十条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向报废汽车所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告知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购买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所有人或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报废汽车回收证》到汽车登记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书的式样由国家经贸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涂改《报废汽车回收证书》。

第十二条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送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和个人;不要自己拆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一登记;发现回收报废汽车涉嫌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或者倒卖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涉嫌犯罪的零配件。

第十四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报废汽车;其中,回收报废的营运客车应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五拆总成应作为废金属出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其他拆解的零配件可以继续使用,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注报废汽车的回收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组装汽车。

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进入市场或交易整个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组装汽车。

禁止在道路上拼装汽车和报废汽车。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机动车维修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监督,堵塞销赃渠道。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予以查封、取缔。

第十九条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当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并参照废金属的市场价格定价。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将违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审批部门分别吊销资质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送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其为涉嫌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的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卸、改装、拼装或者倒卖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没收汽车、五个总成及其他零配件,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原审批部门分别吊销资质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销售不能再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销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注报废汽车回收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使用报废汽车五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销售报废汽车、五总成及拼装汽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部门分别吊销《资质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报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应当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并责令拥有报废汽车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拼装车,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审批发证部门向不合格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相关证照的,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其中,承担审批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审批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不再符合要求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未及时吊销相关证照,发现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纵容或者包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

(二)向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调查的;

(三)阻碍、干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条报废军车回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百万购车补贴

三、我国废旧物资回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废旧物资回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一、《废旧物资管理规定》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规定。

国家对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禁止进口的废物、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于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多渠道回收制度,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的回收处理渠道;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和资格许可制度,由获得处理资格的企业对该《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处置;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和进口者征收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规划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

扩展资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七条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其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制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标准和补贴标准,应当充分听取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废旧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