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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钴分离 2024-09-30 20:30:00

废旧电池处理(湖北省废旧电池回收机构)

一、废旧格林美为什么不被机构认可

格林美

格林美(GEM),电池全称是处理池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湖北公司的省废收机主营业务是回收利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等废弃资源循环再造高技术产品,旧电是废旧中国对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进行经济化、电池规模化循环利用的处理池领先企业之一。公司秉承“资源有限、湖北循环无限”的省废收机发展理念,以“消除污染、旧电再造资源”为己任,废旧推行“由循环而经济,电池实现企业价值和社会责任相统一”的处理池循环产业文化。格林美循环产业文化:消除污染,再造资源!循环是高技术的,由循环而经济,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成立时间

2001年

注册资金

28979.109万元

股票代码

002340

全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回收废弃资源、再造高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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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成立于2001年,2006年12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002340。注册资金28979.109万元,净资产21亿元,在册员工2500余人,是国有风险资本、国家创新基金投资的国家级高技术股份公司。

公司秉承“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发展理念,以“消除污染、再造资源”为己任,推行“由循环而经济,实现企业价值、环境价值和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的循环产业文化。始终致力于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等“城市矿产”报废资源的循环利用与循环再造产品的研究与产业化,积极探索中国“城市矿产”报废资源的开采模式。突破了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等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建立了包括220余项专利、7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核心技术与专利体系,创立了电子废弃物绿色再造的低碳资源化模式,成为中国电子废弃物与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的技术先导企业。被先后授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11年,格林美“建设有效的回收体系,对电子废弃物和废旧电池等进行深度资源化为特征的再生利用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入选国家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2012年3月格林美被先后授予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为中国政府首批向社会和世界开放的9家循环经济企业之一。格林美成为中国循环经济与低碳制造的领军企业之一。

格林美下设深圳市格林美检验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和荆门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格林美高新技术北美子公司等五个全资子公司以及孙公司荆门市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荆门市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设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市环境友好金属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和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两个省级工程中心。形成了从技术开发、资源回收到资源化利用的完整资源循环产业链发展体系。下设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两个合资公司。

格林美建成湖北、江西、河南等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下一步将在江苏也建立循环产业基地,形成了覆盖华南、华中、华东、华北、西南地区的循环再造产业格局,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年处理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废旧灯管和各种工业废弃物50万吨以上,循环再造3500吨超细钴镍粉末材料、50000吨塑木型材、10000吨铜、稀贵、稀散金属的能力,成为世界先进的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报废灯管、废弃钴镍钨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把中国的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突出污染物的处理水平导入到国际先进水平行列,成为中国最大规模的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和报废灯管的处理基地。

格林美创建属于中国的“城市矿山”资源开采模式

格林美挑战无限“城市矿山”的资源模式,创立中国废旧电池及电子废弃物回收模式。2007年以来,格林美发动了中国废旧电池与电子废弃物“集中收集、阳光交易”的回收活动。格林美通过与武汉等地政府合作,以设立回收箱与回收超市相结合的形式来回收废旧电池与电子废弃物,在武汉、深圳等20多个城市建设了15000余个废旧电池回收箱,在湖北、江西等多个城市建设了100多个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覆盖1000万人群和10万平方公里。首次大规模、大范围地对中国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进行集中分类、规范收集,成为跨地区、多层次的城市矿山资源的社会开采体系。月回收废旧电池与小型电子废弃物达到5000吨以上,成为中国“城市矿山”资源开采与利用的示范模式。公司在武汉城市圈、江西南昌铺设的100多个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及在湖北武汉、荆门两地三店同时开业的3R循环消费社区连锁超市的成功运行,开启了中国电子废弃物由分散无序、游击队式的原始回收方式向定点集中、定价回收的文明回收方式的先河。标志着中国电子废弃物阳光交易、规范收集、绿色处理模式的开始,标志着中国“城市矿山”资源开采试验的实际运行,被誉为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格林美模式”,成为中国两型社会建设的新亮点,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2010年6月5日,格林美在江西省的首家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正式落户江西丰城,标志着格林美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的模式正式由武汉向江西复制,标志着格林美向构建全国性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迈出重要一步。

2009年10月、2010年10月,格林美以卓越的网络优势以及技术装备优势,先后成为深圳市、江西省、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企业与处置企业,成为中国少数跨省回收与拆解废旧家电的政府指定企业。

2010年11月25日格林美“鄱阳湖生态经济圈废旧电池回收”正式启动,标志着格林美向构建全国性废旧电池回收体系迈出重要一步。

2011年10月18日,全国首家格林美“3R循环消费社区连锁超市”在武汉、荆门两地三店同时开业,标志着一个新兴的循环商业模式诞生。

格林美是中国节能减排与低碳制造的杰出代表

格林美由电子废弃物中废弃塑料循环再造的塑木型材,能够替代木材,广泛用于建筑、生活等各个领域。节约森林资源和石油资源,是典型的低碳产品,代表了当今世界资源循环利用与产品制造的最新潮流,显示广阔的市场前景。

2011年,格林美公司处理50万吨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和各种含镍、钴、锌等金属的危险废弃物。利用电子废弃物、废弃钴镍资源、废旧电池分别循环再造塑木型材、超细钴镍粉、电解铜等高技术产品,循环利用有价金属及循环再造环保材料近2万吨。相当于节约28万桶石油,循环利用水78万吨,使相当于33亿吨水或5880平方公里土壤免遭污染,节约30余万吨标准煤,使1040公顷森林免遭砍伐,减排二氧化碳 2万吨。

由于格林美的工作,使中国废旧电池回收率由2006年的不到1%提升到2011年的7%以上,为中国两型社会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技术创新

二、请问回收废旧电瓶违法吗,如果被警察看到会被拘留吗

违法,国家出台过相关法律,这个归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主管,会被罚款,不会被拘留。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2003年10月,环保总局、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规定,电动车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建立与销售点配套的废旧蓄电池回收系统,也可委托销售商或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

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或运行。废铅酸蓄电池中的废酸液应收集处理,不得将其排入下水道或排入环境中。

扩展资料:

收集:

1、在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地区,鼓励分类收集废原电池。

2、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建设废电池收集体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

3、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

4、废电池收集企业应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鼓励消费者将废电池送到相应的废电池收集网点装置中。

5、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

电瓶是电池的一种,也叫蓄电池,它的工作原理是把化学能转化为电能。通常人们所说的电瓶是指铅酸蓄电池,即一种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做电极,硫酸溶液做电解液的蓄电池。

近两年,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有的报道称电池对环境污染很严重,一节电池可以污染六万立方米的水。

科学调查表明,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而中国每年要消耗这样的电池70亿只。

据了解,我国生产的电池有96%为锌锰电池和碱锰电池,其主要成份为锰、汞、锌等重金属。

废电池无论在大气中还是深埋在地下,其重金属成份都会随渗液溢出,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日积月累还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199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定出汞、镉、锌、铅、铬为危险废弃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选矿在线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