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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矿加工 2024-09-30 18:38:43

废旧金属招标网(河道金属回收器)

一、废旧废物回收点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金属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活动方案,招标活动方案其实就是网河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制定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道金我为大家收集的废物回收点环境整治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属回收器

废物回收点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废旧监督、管理,金属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招标改善全镇镇容村貌,网河营造优美的道金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属回收器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废旧

一、金属活动目的招标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废物回收点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2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废品收购站点的经营行为,20xx年5月下旬,如皋市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定《如皋市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专项整治方案》的背景

自20xx年7月份以来,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如皋市紧紧围绕省及南通市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解决了老百姓反映的难题,提高群众生活的质量;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通过近年来的精心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通认可。但在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际,部分废品收购点无证经营,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收购点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与创建工作要求相悖,严重影响了城市面貌。为做好20xx年如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及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的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依法整治、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对全市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清理,规范废品回收经营行为,达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目标,彻底扭转废品回收行业无序经营及脏、乱、差局面,净化城乡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三、《专项整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整治目标

主城区: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必须全部取缔。

各镇(区、街道):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原则上全部取缔,村居范围内废品收购点进行规范提升。

(二)明确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三)明确职责分工

各镇(区、街道)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取缔后的延伸管理,解决经营者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城管局负责全市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的信息统计汇总、方案制定、情况通报等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废品收购站点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查处,对废品收购点外环境卫生的`专项治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具有固定、封闭场所废品收购站点无证无照经营的,符合办照条件的,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不办或不符合办照条件的,予以取缔。对城区有证有照的限期迁出。

行政审批局负责废品收购站点的登记发照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可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对从事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依法加强备案管理。

市供销总社负责协调做好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公安局负责废品收购站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废品收购站点收赃等违法行为;制止和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为执法部门执法行动提供安全保障。

(四)明确整治标准

对于符合要求,有工商营业执照,占地面积符合要求,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市容市貌和卫生环境,不在主城区或镇区范围内,无安全隐患的予以保留。需整改的标准为:

1.废品收购点必须设置围墙(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堆放的废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围墙上需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

2.大门不能通透、牌匾规范、门面整洁,院内场地平整;

3.生活性、生产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

4.消防设施配备齐全;

5.办公区、仓储区环境清洁、卫生达标;

6.安全防火制度、收购登记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

7.建立收购生产性废旧物资台账。

(五)明确实施步骤

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各镇(区、街道)、市场监督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市废品收购站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整治中对废品收购站点非法占用空地,违章搭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收赃行为和污染环境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同时加强废品收购站点流动人口管理,使废品收购站点符合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

20xx年6月10日开始,市整治办对清理整治期整治成果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废品收购站点脏、乱、差的现象回潮。

(六)明确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确保通过文明城市迎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确保在限定时间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二要坚持标准,精心实施。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落实。对已明确的任务分工,不得相互扯皮推诿、延误整治进度,要坚持效率优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执法,确保效果。整治推进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置。要转变执法方式,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废物回收点环境整治活动方案篇3

按照省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区经促局《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月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意外或重大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的发生,现对全街道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结合《龙岗区防范监管漏洞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试行)》和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布吉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吴浚弘任组长,经科办主任叶剑辉、安监办主任周亚飞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经科办、城管办、群团工作部(宣传部)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安监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水务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环保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岗供电局布吉供电分局及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负责统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科办,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剑辉兼任。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1.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各类隐患及违法行为;

2.厘清各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监管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对于规模以上再生资源站点,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

2.对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指设立在城中村、出租屋内的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由各社区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任务分工

(一)经科办: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统筹工作,根据整治情况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协调制定并督促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持照经营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以商事主体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与商事登记信息不相符的站点。

(三)派出所:负责严格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安管理措施;依法查处非法收赃、销赃、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各类拒绝、阻碍职能部门正常执法的违法行为。符合处罚条件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管理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等手续,依法查处应办理而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负责判定站点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中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四)布吉环保所: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需要办理环保备案,依法查处应办理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五)水务管理中心: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在水源保护区范围从事再生资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污染环境的活动,并告知整改。

(六)城管办: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是否存在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协助街道执法队拆除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所、规划待建地、规划预留地内违法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设置在绿地、公园内,并依法查处;负责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影响市容及污染周围环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七)安监办: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设置在危险品储存点周边500米以内以及高压走廊范围(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20米内)内开设回收站,并依法查处;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八)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负责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九)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判定设置于出租屋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房屋出租用途;负责调查站点经营场所的房东信息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十)龙岗供电局布吉供电分局:负责对需要依法查处的再生资源站点进行断电处理,并协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各社区工作站:对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龙岗区防范监管漏洞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试行)》进行监管。

(十二)群团工作部(宣传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过程、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整治内容及相关职责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对无照经营的回收站点由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

(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环保、消防审批手续的站点由布吉环保所、派出所(消防)按职责依法查处。

(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落实废品收购行业治安管理措施情况。对强买强卖、黑恶势力介入、收购和贩卖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由辖区派出所依法整治和查处;对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站点由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

(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回收站点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生活区、办公区与其他区域应有足够防火间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人货混居现象。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由派出所(消防)依法查处。

(五)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各站点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告;电器线路设置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操作规范;不回收储存违法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由安监办依法查处。

(六)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场地管理情况。不得在公园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危险品储存点周边500米以内以及高压走廊范围(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20米内)内开设回收站。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再生资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污染环境的活动。场所内不得搭建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新增违法建设,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市容及污染周围环境。对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安监办、城管办、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环保所等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6月16日)

1.整治工作要求。由经科办牵头组织开展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情况,督促站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工作台帐,注意收集站点的土地权属、房东信息等资料,每次巡查后要及时更新台帐信息。督促辖区社区组织对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

2.违法行为处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职责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监管,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手段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执法部门应对其及时予以清理和取缔。

(1)对无营业执照的站点,由市场监管部门所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未依法经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许可,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为,不具备主体合法资质的,由规划土地监察、环保、消防等部门先行整治或取缔。

(2)对有营业执照的站点,经环保部门确定需要办理环保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由环保所依法处理。

(3)对有营业执照的站点,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确定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等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4)对有营业执照的站点,并经环保、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确定不需要办理或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存在消防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①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站点,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②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因存在消防违法行为需要责令停产停业的站点,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被处罚单位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出具协助执行函,要求电力、燃气、供水经营单位对被处罚单位停止供电、供气、供水服务;

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因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责令停产停业的站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区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二)总结及长效监管阶段(6月17日后)

专项整治结束后,街道将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站点进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同时,适时选取在辖区内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回收站点作为试范点,指导站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标准化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工作机制。有执法权限的成员单位一定要加强执法,对在职责范围内发现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公开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成员单位要把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企业做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的“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进行取缔;对受自然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整改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取缔。

(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要注重做好行动与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工作统筹兼顾、同步落实。

(四)细化记录,完善各类台帐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注意完善工作台帐,保留好有关检查以及送达当事人的材料,保存能够证明履行职责的其他书证、视听证据等。

(五)严格考核,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参与联合执法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服从或拒不执行牵头部门的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导致监管不力的,由该成员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注重经验总结。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报送相关数据到街道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再由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报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相关部门。

二、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

模板示例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音响设备安装、维修、批发、零售,乐器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纸箱、废塑料、废金属回收(危险及有毒废物除外)。

模板示例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研发、销售: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及控制系统、机械零部件、车辆轮毂及饰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危险废弃物除外)

模板示例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钟表、眼镜、珠宝首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杂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玩具;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服务(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研发、生产、销售:除尘设备,空气净化装置,沉淀、过滤装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电镀和铸造,不含特种设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室内装修气体检测服务;防腐保温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塑料、分类打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钢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

模板示例1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通信器材批发、零售;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工业垃圾淤泥清运处理咨询;装卸搬运服务再生资源的收购、销售、分拣整理;金属材料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淤泥清运;

模板示例1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硅片、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模板示例1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二手机械设备、二手烘干设备、二手制药设备、二手饲料设备、二手油脂设备、二手生物发酵设备、二手淀粉设备、二手饮料设备、二手酒精设备、二手食品设备、二手不锈钢储罐、二手不锈钢搅拌罐、离心机、干燥机、压滤机、提取罐、种子罐、发酵罐、蒸发器回收、拆除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金属、羽毛。建筑材料、日用杂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机床回收(具有正常使用价值,能生产合格产品,废机床除外)

模板示例1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污泥固化机械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固水分离设备、清淤机械设备、压滤机、洗沙机械设备、制砂机械设备、挖沙机械设备、抽沙机械设备、沙石分离机械设备、温室材料销售,温室大棚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

模板示例2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通信器材回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加工: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二手车经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再生资源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政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模板示例2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钢材、建材、电线电缆、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销售;货运代理;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金属材料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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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示例2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

模板示例2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加工、装配、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不含医疗器械)、超音波机械及配件;批发、销售:环保清洗剂、罐装润滑油(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换热器机组、太阳能设备的组装、生产、加工、销售;河道清淤;管道清理;电动车、蓄电池销售;物流管理服务;蓄电池ups机组维护;机电设备、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维修;家用电器物流配送、销售、维修;汽车装饰用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矿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普通机械、电机、锅炉、船舶以及船舶附属设备,废旧纸箱、纸、布、棉、塑料、橡胶、玻璃及骨类;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炼钢所用炉料、家用电器、木材及制品、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五金电子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产品、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上门安装、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手设备回收;五金电子产品回收。

模板示例3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销售:五金机电、金属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办公家具;承接:非爆破房屋拆迁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模板示例3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生活用品、电子产品、电器、通讯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塑料制品、电线电缆、蓄电池的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弃物和废旧电子电器);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建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

模板示例3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发电机组、柴油机、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租赁、维修及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3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金属、废品回收、销售(不含危险品、不设仓储);五金机电、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硅材料、电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废钢及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除冶炼,不含热加工、化学加工、电解电镀,除危险废弃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1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信息咨询服务。

模板示例42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除危险废品)。

模板示例43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模板示例45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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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示例46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化学品)回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物资的回收、销售;普通货运;房屋、厂房、设备拆除服务(不含爆破);机电设备安装、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8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家具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废旧金属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模板示例49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纸制品批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废旧金属的回收(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生活性废旧物资的回收

三、谁用过地下金属探测器是不是骗人的

呵呵,大哥当然不是骗人的,如果是骗人的谁还买啊,我们搞这个的不早回家喝西北风去了.金属探测器的存在有一定的价值,也是有科学依据的.不过它的理论深度和实际深度是有一定水分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搞过这个的人是都知道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参考资料:废旧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