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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优化控制 2024-09-30 20:35:32

非法储存废旧电瓶案例(非法回收废旧电池案)

一、非法废旧非法废旧废旧蓄电池如何进行铅冶炼

废旧蓄电池主要采用烧结-鼓风炉熔炼。储存

在烧结过程,电瓶电池95%以上的案例案汞进入烟气,70%的铊,30~40%的镉、硒、回收碲,非法废旧非法废旧以及一小部分砷、储存锑、电瓶电池铋等金属进入烟尘,案例案其余留在烧结块和返粉中。回收在鼓风炉熔炼过程中,非法废旧非法废旧几乎全部的储存金、银和大部分铜、电瓶电池砷、案例案锑、回收铋、锡、硒、碲进入粗铅,95%以上的锌、锗,50%以上的铟进入炉渣。

80~90%的镉进入烟尘。在火法初步精炼过程,粗铅中的铜、锡、铟大部分进入浮渣,金、银、铋等金属留在铅中。在铅电解精炼过程,比铅更正电性的金属如金、银、铜、锑、铋、砷、硒、碲等不溶解而留在阳极泥,比铅更负电性的金属如铁、锌、镍、钴与铅一道溶解,进入电解液。

从烧结机烟气中可回收汞,烟尘一般返回配料,经循环富集后,回收镉和铊。处理鼓风炉烟尘可回收镉、锌、铟、铊等金属。浮渣熔炼时产出粗铅、冰铜(包括砷冰铜)、炉渣和烟尘,可从冰铜和炉渣中回收铜、铅,从烟尘中回收铟和砷。

中国低品位铅锌氧化矿在鼓风炉化矿过程中,一部分铅、锌、镉、锗挥发进入烟尘,一部分进入粗铅,大部分留在熔渣。熔渣经烟化炉挥发,铅、锌、镉、锗进入烟尘,再从烟尘中回收。

扩展资料:

废旧蓄电池的危害:

铅是一种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重金属,铅及其化合物进入人体后,可能对神经、造血、消化、肾脏、心血管和内分泌等多个系统造成危害,甚至引起铅中毒。

查询江苏省国控污染源平台发现,该企业2017年1月更新的自行监测方案显示,理士电池主要从事铅酸蓄电池制造和废旧电池回收,属于重金属国控企业。除一般性污染物外,理士电池的工业废水含有重金属铅,总排口手工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包括COD、pH和铅。

有环保公益组织对该企业疑似偷排的废水进行取样,将样品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必维检测提供的分析报告显示,该环保公益组织在理士电池外墙取样的疑似偷排废水水样pH值为2.23,属强酸性,重金属铅的含量为8150微克/升。

类似铅酸蓄电池生产环节产生污染的现象并非个例。在江西宜丰工业园,据媒体报道,一家蓄电池厂露天污泥池堆满了铅渣铅泥,私自填埋含铅废物。

据东部某省环保部门介绍,他们在多次对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后发现,受经济效益和技术条件制约,涉重危废处置能力与实际产生量相比相形见绌。企业产生的含铅危废存在无处可去、超期堆放甚至非法转移等问题,成为涉重企业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铅冶炼过程有价金属的回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废旧蓄电池如何回收才好

二、请问回收废旧电瓶违法吗,如果被警察看到会被拘留吗

违法,国家出台过相关法律,这个归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主管,会被罚款,不会被拘留。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2003年10月,环保总局、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规定,电动车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建立与销售点配套的废旧蓄电池回收系统,也可委托销售商或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

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或运行。废铅酸蓄电池中的废酸液应收集处理,不得将其排入下水道或排入环境中。

扩展资料:

收集:

1、在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地区,鼓励分类收集废原电池。

2、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建设废电池收集体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

3、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

4、废电池收集企业应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鼓励消费者将废电池送到相应的废电池收集网点装置中。

5、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

电瓶是电池的一种,也叫蓄电池,它的工作原理是把化学能转化为电能。通常人们所说的电瓶是指铅酸蓄电池,即一种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做电极,硫酸溶液做电解液的蓄电池。

近两年,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有的报道称电池对环境污染很严重,一节电池可以污染六万立方米的水。

科学调查表明,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而中国每年要消耗这样的电池70亿只。

据了解,我国生产的电池有96%为锌锰电池和碱锰电池,其主要成份为锰、汞、锌等重金属。

废电池无论在大气中还是深埋在地下,其重金属成份都会随渗液溢出,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日积月累还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199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定出汞、镉、锌、铅、铬为危险废弃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废电池的污染事例

1939年11月9日,日本神奈川县某脑科医院收留了一名神智不清的男子。这名男子发病初起时只是原因不明地面部浮肿,3天后浮肿蔓延至脚部,第8天开始现力减退,自言自语,不断哭泣,后发展为神志不清,人们都认为他“疯了”。

被送往医院后,这名男子最终死于极度痛苦的心力衰竭。类似地,从那时起,15个症状相同的“疯子”相继出现在与死者生活在同一个村庄的人群中。这必须引起医学研究者的注意。神奈川县卫生研究所调查和尸检后得出结论,这些“疯子”都死于重金属中毒。

事件发生后,日本当局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死者在死前饮用了商店周围三口井的水。其中,8名饮用一号水井的人都患有这种疾病。

在调查这口井时,令人震惊的是,在1号井5米内挖出了380个腐烂的废电池!追溯源头后,最终发现商店出售新电池后,380节废电池被埋在后院,导致周围井水污染,导致悲剧发生。

扩展资料:

废电池危害

电池含有大量重金属——锰、铅、汞等。这些重金属可以水解。如果废电池被丢弃在土壤中,它会慢慢腐蚀,其中的重金属会慢慢溢出,污染土壤和水,然后通过食物链,危及人类健康。

随着电子产品在我们生活中的普及和增加,电池的消耗也在增加。目前,中国每年生产超过40亿个干电池,消耗6万吨锌、9.65万吨二氧化锰、1.25万吨氯化锌、1.3万吨乙炔黑、2万吨碳棒和1200吨铜帽。该国每年的电池消耗为30亿节,由于没有回收,损失了740吨铜、16000吨锌和97000吨锰粉。

电池是消耗品,可以说,它们在生产时会被丢弃。如果不分类回收,它们将集中生产,分散污染。短期使用,长期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电池

四、在废品回收站收电瓶违法吗

违法,现在一般只有在环保局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电瓶回收,并且在回收后需要进行无公害处理或者再利用。如果没有这个资质回收电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瓶黑市,这类电瓶会进行地下流通。

参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收购废旧电瓶,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考资料:移动式破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