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压浸出 搅拌浸出 数字孪生 湿法冶金 溶剂萃取
浮选专家系统 2024-09-30 18:38:49

回收钯碳(金属回收排污)

一、回收回收如何让废物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的钯碳处理与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处理专指垃圾中由居民排弃的各种废弃物(不包括市政设施与修建垃圾)的处理,包括为了运输、金属回收利用所进行的排污加工过程。处理的回收回收目的是使垃圾的形态和组成更适于处置要求。例如为了便于运输和减少费用,钯碳常进行压缩处理;为了回收有用物质,金属常需加以破碎处理和分选处理。排污如果采用焚烧或土地填埋作最终处置方法,回收回收也需对垃圾先作适当的钯碳破碎、分选等处理,金属使处置更为有效。排污

生活垃圾的回收回收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钯碳无害化的金属原则,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及焚烧三种处理方法。

1、填埋处理法。填埋法是指利用天然地形或人工构造,形成一定空间,将垃圾填充、压实、覆盖达到储存的目的。垃圾填埋处理具有投资小、运行费用低、操作设备简单、可以处理多种类型的垃圾等特点。目前垃圾填埋处理的比例超过85%。但由于目前的生活垃圾仍然未实行分类分拣,填埋处理的对象多为混合垃圾,因此填埋法存在以下问题:混合垃圾中的大部分可回收物、可焚烧物或可堆肥物等被一并填埋,不能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低;混合垃圾渗出液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处理成本高;垃圾堆放产生的臭气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大多数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体直接排入大气,即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又造成安全隐患,目前能够对填埋气体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填埋场不足3%;混合垃圾大量占用填埋场的空间资源,导致填埋场占地面积大,消耗大量土地资源;填埋场处理能力有限,服务期满后仍需投资建设新的填埋场。

2、堆肥处理法。堆肥法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真菌和放射菌等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在适宜的水分、通气条件下,进行微生物的自身繁殖,从而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目前堆肥处理主要采用静态通风好氧发酵技术。堆肥技术适合于易腐烂、有机物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具有工艺简单,使用机械设备少,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简单等特点。利用生活垃圾堆肥在我国已有较长时期,但存在如下问题:不能处理不可腐烂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垃圾中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不可降解部分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分选工艺复杂,费用高,因此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低;堆肥周期长,卫生条件差;堆肥处理后产生的肥料肥效低、成本高,与化肥比,销售困难、经济效益差;许多有毒、有害物质会进入堆肥,农田长期大量使用堆肥,可能会造成潜在污染。

3、焚烧处理法。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毒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是一种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焚烧法具有厂址选择灵活,占地面积小,处理量大,处理速度快。减容减量性好(减重一般达70%,减容一般达90%。)无害化彻底,可回收能源等特点,因此是世界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近年来焚烧法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但应用并不普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建设焚烧厂投资大,建成后运行成本高;混合生活垃圾成分复杂,燃烧的效率低,焚烧尾气污染严重;混合垃圾中餐厨类垃圾含盐量较高,烟气中的氯化氢会腐蚀焚烧炉,增加烟气处理的难度和污染控制成本。

三、生活垃圾的处理与回收利用的对策

如何有效地对其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普通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1、大力进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尽管江苏近年来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迅速,人民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观念的更新远未跟上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程度,环境意识较为淡薄,价值观念滞后,生态意识淡薄,是思想认识障碍的深层原因。群众中“产品高价、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许多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很难正确处理全局的、长远的生态效益和局部的、短期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要通过多种宣传媒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环境科普知识,让广大人民认清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后果的严重性和长期性。同时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各种培训、讲习和辅导班,组织有关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典型示范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与资源意识,让农民自觉的避免产生废弃物,拒绝使用不必要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尽可能循环利用各种物资。使保护环境、拒绝污染成为领导和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所以,目前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使农村干部群众对生活垃圾方面的知识及其污染的危害性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尤为重要。

2、全面推广分类回收,实现废物利用最大化

由于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年递增的垃圾多为可回收物,可以说有2/3以上的废弃物是能回收利用的,即将垃圾相对集中,由专人将垃圾中可利用的塑料、玻璃、橡胶等拣出回收或利用,同时将废旧电池、农药瓶、发胶罐、摩丝罐等有毒有害的物品挑出来,交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处理,其余的有机垃圾,可以通过快速发酵的方式,转化为肥料回归农田。这样做将大大降低垃圾总量和体积,减少垃圾转运中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及过多的垃圾堆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了相关部门清运和处理垃圾的负担,延长了造价昂贵的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寿命。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将大有可为。然而,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下定决心来组织领导,群众的参与和企业的支持,三者结合才能办成。

3、实行“排污者付费、治理者收费”的收费制度

目前我国尚没有制订关于生活垃圾的专门法律及行政法规,但一些条例中有相关的规定。例如,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指出,要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已有一部分意见出台,北京、天津等城市已经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垃圾计量制。在各单位及各家各户交纳一定数量的基本清洁费、卫生费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单位或每户垃圾产出量的多少来负担垃圾处理费用。其好处就是打破了目前垃圾处理的“大锅饭”,从而迫使人们认识到“多产垃圾就要多掏钱”。要想减少这方面的开支,就要想尽办法减少垃圾量,进而达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之目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垃圾量。虽然征收垃圾处理费可能不能完全满足处理投资,但至少能解决部分问题,这也是控制农民随意排污的一种手段。这样既能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又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由于对垃圾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各地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别能够对垃圾的处理程度就有很大不同。因此各地区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方法,减少生活垃圾对社会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人民的全面参与和支持,从源头和末端全方位加以控制,最终使我们的社会有一个清洁的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该如何处置

一、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原因调查程序

(1)调查准备

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主要包括造成重金属突发事件区域或流域的涉重金属企业相关情况,初步判断造成污染的重金属污染物的来源;调查涉嫌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地理位置、基

本工艺、生产规模、以前是否有群众投诉等;调查涉嫌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和环评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等,收集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排放标准等;收集该区域或流域的环保执行标准。

根据造成污染的重金属种类统筹安排现场调查需要的调查取证的装备。

(2)制定方案

根据收集的基本资料和数据,制定调查方案。根据造成污染的重金属种类确定流域或区域调查步骤、调查路线,可联系专家或其他部门配合调查取证。

(3)现场调查

按制定的调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重点针对区域或流域内的可疑企业进行调查,检查企业相关工序的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企业自行监测记录等相关资料;检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及环保验收的执行情况;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处理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规范,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应急设施是否配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是否按规范处理处置;根据上述调查判断发生重金属污染的企业或工段。

(4)处理

对于引发重金属污染的企业,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停止排放污染物。对于排放污水造成的污染事件,应立即停止排放废水的相关工段生产,或者把污水临时截留,待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再加以处理。

(5)总结归档

编写总结报告,对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文字材料进行归档,总结调查经验。

二、现场调查方法

(1)资料检查

Ø检查资料的完备性:需要检查的资料内容视调查要点的不同而不同。

Ø检查资料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比较。

Ø检查资料的真实性:根据不同资料在时间和工况上的一致性进行判断。

(2)现场检查

根据所收集资料在现场对流域或区域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主要调查产生该种重金属污染物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周边敏感目标距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污水排放管线等,必要时可利用便携式重金属检测装置实地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

(3)现场测算

Ø便携式仪器测量法:主要是指使用便携式水质分析仪测定污水处理站排口污染物浓度。

Ø在线监测数据:检测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调取最近一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

Ø物料衡算法:在不具备快速测定污染物排放情况时,可根据收集的企业原辅料、产品的分析数据,根据元素在生产过程的走向,推算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

(4)现场访谈

Ø与企业现场操作访谈:与车间工人进行随机性的访谈,了解企业近期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是否进行演练等。

Ø周边居民访谈:走访企业周边居民,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了解企业运行过程中是否对附近居民带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

三、现场调查要点

(1)选址是否合理

环境敏感区判断:

调查该企业选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铜、铅、锌冶炼企业及生产装备。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是否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的规定

(2)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Ø新建、改建和扩建冶炼生产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是否批复。

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评审批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重大变更或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而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

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否越级审批。从2009年3月1日起,新建和改扩建铜、铅、锌冶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部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

(3)“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Ø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Ø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按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到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逐一核对各环保设施,同时,检查环保设施的规模与效果能否满足要求。

Ø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4)试生产管理

对于正处于试生产的企业,应调查该企业是否按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并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试生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1)产业政策

调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有色冶炼企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准入条件、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

(2)生产现场及污染防治措施

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产生节点及治理措施具体可参照第三章进行筛分检测,检查该企业各污染源节点是否按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处置。

(3)环境应急管理

环境应急设施

冶炼企业是否有污水处理事故收集池,收集停电、检修、故障停车或由于污水处理系统泵机出现短时故障而致使系统无法正常处理污水时的事故排放,以及由于各车间因事故而造成排水。在电解车间底部和净液车间内部是否建有足够容量的事故集液池,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在成品酸罐区内是否设有围堰及收集池,回收事故状态漏酸,事故排水都进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回用;事故水池是否进行了防渗、防腐。

(3)环境应急管理

环境应急预案

Ø企业是否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应具备可操作性,并保持不断更新完善。

Ø是否制订预防事故措施,并按照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与设备。

Ø是否具备应急监测的能力。

(4)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

Ø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并调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Ø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

调查企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Ø排污收费制度执行调查企业是否按要求按时缴纳排污费。

Ø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是否制定环境监测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是否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

五、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方案

处置程序

(一)接报。值班人员接到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要认真记录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出现的特征及可能的危害范围与损失、报告人等,并迅速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二)行动。各部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指令后,应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发展态势。

(三)现场处理处置。应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处置程序,立即开展工作。

(四)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①当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

②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免受污染,并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水平。

(2)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写出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处置报告,经总指挥批准上报后终止应急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

设立重大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组长一人,负责全过程统一协调;设现场副组长一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设保障副组长一人,负责调度内外的保障支援

(二)组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办公室的决策和技术支撑,在应急响应时,根据现场提供的评价结果、监测分析结果,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做出评价,向应急领导办公室提出可供采取的合适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行动建议,为应急领导办公室决策提供依据。

(三)环境风险评估与监测

现场应急响应组长必须随时向应急领导办公室通报现场情况,判断事态发展状况,决策应急响应行动。环境监测部门应根据应急领导办公室的要求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水质污染等状况实施动态监测。

(四)污染控制

重金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办公室应根据职责、应急监测的结果和事件的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从源头上防堵污染源,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或大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污染源进行防控。

(2)采取工程措施,控制污染范围。以监测数据为依据,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一定的水域范围或大气环境保护范围内,防止继续扩散。

(3)对于水体重金属污染事件,应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结合物理、化学的方法,对受污染的水体进行稀释、中和、置换、净化。

(4)对于水体重金属污染事件,应及时通知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取水单位停止取水,并做好启用备用水源或采用其他设备临时供水的准备工作

(5)对于重金属超标的周边居民,应及时安排进行治疗,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搬迁范围及安置措施。

(五)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响应人员进入应急响应现场必须配备必须的防护器材,进行任何响应行动必须报告,不允许单独行动,必须有共同行动人员或监控人员。在应急响应人员自身安全无法保证时,领导办公室应下令应急响应人员撤离。

(六)及时公布处理进程

各级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作好重金属污染事件报道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就事件预警信息、事件救援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事件认定意见、应急处理结束等信息进行新闻发布。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及群众猜疑。对不实传言以及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避免引发群众恐慌。新闻稿件统一由应急领导指挥部负责审核。必要时,由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建议将手机短信预警机制引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之中,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七)后期处置

根据现场专业人员意见及监测结果,组织事件应急处理后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同时监测部门提供跟踪性监测。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相应技术支撑部门的科学依据,对事件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按照行政调解程序进行。根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件进行通报。

七、责任追究

(1)企业责任

(2)相关管理部门责任

Ø地方政府责任

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任

(3)问责。

参考网络

三、汽轮机排污水到哪里去了

汽轮机连续排污,也叫表面排污,是排除锅水表面含盐分、碱度较高的“污水”,以调节水质平衡,其目的有两个,一是防止汽水共腾,二是防止碱度过高造成金属苛性脆化.

定期排污,按照规程,每个班次要进行1——2次,主要是排除沉渣,防止沉渣粘结,破坏水循环.

连续排污的水排进了“连续排污膨胀器”里面了,进入膨胀器后,这些饱和水开始“闪蒸”,把闪蒸蒸汽输送到除氧器或其它用汽的地方,污水通过管道进入“排污沉降池”后排放掉.定期排污的饱和水也是通过“定期排污膨胀器”,经过闪蒸后排入沉降池,不过这部分蒸汽一般不回收处理。

参考资料:金元素在线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