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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浸出 2024-09-30 18:43:30

加拿大(加拿大金属回收)

一、加拿金属加拿大矿业税收政策(二)

苏迅

一加拿大主要税收手段

1.公司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加拿大联邦政府及10省3区均开征公司所得税。大加加拿大的回收所得税制度规定了开征所得税的两个基本概念,即收入来源和住所。加拿金属

(1)收入来源

加拿大所得税法(包括联邦和省/区)规定了4种主要收入来源:经营(所得),大加财产(所得),回收工资和资本收益。加拿金属

(2)公司住所

一个公司如果在加拿大注册成立,大加通常认为该公司的回收住所就是加拿大(或称为加拿大公司),如果一个公司的加拿金属核心管理或控制层在加拿大,即使其在国外成立,大加也认为其住所是回收加拿大。公司的加拿金属核心管理或控制层的位置是决定公司住所的关键因素。

根据宪法规定,大加所有加拿大公司,回收不论其位于何处,对其所有收入均开征联邦公司所得税,省和地区只对来源于该省区的收入征收所得税,对不是来源于本省或区的收入不能使用该省或区的所得税(率),而应采用较高的联邦所得税率。对加拿大公司的境外所得,如果部分或全部已经在国外纳税,给予相应部分的税收减免。

2.资本税(Capital taxes)

资本税是对公司的资本(资产)而不是对收入征税,资本税的税率因公司的规模(如大公司)和公司所处的部门(如财务)不同而不同。资本税可以申请减免。

联邦政府对资本超过1000万(加元,下同)的公司征收大公司税(Large Corporation Tax),即LCT。已交纳的4%的联邦附加税可以抵扣LCT。新斯科舍(Nova Scotia)、新不伦瑞克(New Brunswick),魁北克(Quebec)、安大略(Ontario)、马尼拖巴(Manitoba)和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等省对盈利的公司(包括矿业)也征收资本税。应税资本通常包括公司所有的净资产和资本负债,减去贷款和投资的补贴。计算所得税时资本税的扣减严格遵守扣除法则的规定。

3.采矿税(Mining Taxes)和权利金(Mining Royalties)

所有的矿业省份或地区对对本区的矿业公司征收采矿税(MiningT axes)和/或采矿权利金(Mining Royalties)和/或矿地税(Mineral Land Taxes),这是与联邦和省/区所得税明显不同的第三层次的税收。征收矿业税的主要目的是对开发省或区所有的不可再生矿产资源的补偿。

英属哥伦比亚(British Columbia)、马尼拖巴(Manitoba)、安大略(Ontario)、魁北克(Quebec)、新不伦瑞克(New Brunswick)、新斯科舍(Nova Scotia)、纽芬兰(Newfoundland)和拉布拉多(Labrador)等省和联邦所属的3个地区(Yukon,Nunavut and Northwest Territories)的矿山都对采矿收益征收采矿税。除英属哥伦比亚矿产资源税法(British Columbia Mineral Tax Act)外,其他省均规定采矿税只对采矿阶段的矿业收益征收。实际上,由于对采矿阶段没有公平的产品市价而言,因此,采矿税应税收益的计算通常包括采、选、冶各阶段,再减去选冶扣除(Processing Allowance)。选冶扣除(Processing Allowance)根据选冶原始投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但是,该项扣除不能超过采选冶收益之和的一定百分比(通常是65%)。

在计算税收时,每一项法令都允许采矿和选冶资产折旧的扣除(以不同的比例)以及生产前支出的分期摊销,然而,没有一项法令允许(购买)矿产资源产权(Mineral Property)的成本税前扣除,发生在外省的勘探支出、损失以及利息支出也是如此。英属哥伦比亚是目前惟一对以前年度经营损失提供救济(允许当年损失向前或向后结转)的地区。

表1是一个计算采矿税应税收入时选冶扣除的例子。

表1采矿税计算的案例

一些省并不按照上述模型计算采矿税,例如,爱尔伯塔(Alberta)只对金矿征收采矿税,但是对不同矿产品开征不同的权利金。

4.商品和服务税、消费税(Taxes on Goods and Services and Sales Taxes)

(1)商品和服务税(GST)

对在加拿大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征收7%的增值税称为商品和服务税(GST),对进口商品也征收GST,但对出口商品实行零税率。食品、大部分医疗服务和器械、处方药品以及房租免征GST。GST适用于商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但为了确保GST对最终消费只征收一次,企业有权对生产应税产品的进项进行扣除。

(2)营业税(Sales taxes)

营业税针对商品和服务最终售价的一定百分比征收。营业税又称直接税,因为其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而不能再转嫁他人。

联邦政府不征收营业税,在省一级,除了爱尔伯塔(Alberta)外,均在本行政区域内征收,征收过增值税的省和区不再征收营业税。省级营业税税率从6%到10%不等。

5.财产税(Property Taxes)

财产税是由市政当局或地方政府征收的直接税,通常按照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征收。财产评估值由不同因素决定,包括取得成本和公平市价。征收财产税的资产所创造的收入,在计算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时可以扣除。

二加拿大税收征管体制

1.联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既有权征收直接税也可征收间接税。直接税直接向公司和个人征收,不能再行转移。像公司和个人所得税、资本收益税(capital-gains tax)和零售税(retail sales tax)等就是直接税。间接税是指不直接向商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征收,而是通过费、税或高价等手段间接征收,关税(custom duties)和消费税(excise taxes)是典型的间接税。

对于矿业,加拿大政府负责以下税种征收:

(1)根据所得税法征收公司所得税;

(2)资本税;

(3)商品和服务税;

(4)工资税(Payroll levies),例如失业保险和养老金,财产税(property taxes);

(5)消费税(Excise taxes),对矿业有所限制,实行选择征收,例如生产用油料和金刚石;

(6)关税。

根据1985年的西部协定(Western Accord),对不可再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加拿大政府不再征收任何形式的权利金。

2.省和地区政府(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 Governments)

省和地区政府有权征收直接税,例如公司所得税和营业税。省和地区政府征收:

(1)公司所得税;

(2)资本税(Saskatchewan,Manitoba,Ontario,Quebec,New Brunswick and Nova Scotia);

(3)采矿税和权利金;

(4)工资税-医疗和/或中等教育税(post-secondary education tax-es)和各省都征收的工人补偿(Workers' Compensation);

(5)增值税(Quebec,New Brunswick,Nova Scotia,and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6)消费税(尤其是油料)和营业税(Prince Edward Island,Ontario,Manitoba,Saskatchewan and British Columbia)。

三加拿大矿业税收体系

加拿大矿业领域的税收体系有3个层次:

(1)联邦所得税;

(2)省所得税;

(3)省或地区的采矿税或权利金。

总体来说,上述各项税收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与其他领域相比并没有什么扣减,然而,联邦和大部分省的税收制度通过资源补贴(resource allowance)的形式间接减轻矿业的负担水平。但是,在联邦2003年2月的预算中明确规定,在未来5年内,这种“资源补贴”将逐步取消。

加拿大的税收规则充分考虑了矿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体现在3个层次的税收体系中,也体现在对矿业特点的长期认可。

尽管近年来遭到一些批评,但多数人还认为加拿大的矿业税收制度具有国际竞争力。

从正面讲,加拿大矿产资源税收制度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1)在充分认识矿业是高风险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基础上,联邦和省所得税制度以及大部分省的采矿税制度都允许矿业公司在赋税前先行回收其投资;

(2)所得税制度考虑到矿业生产周期的特点,允许损失向前或向后结转;

(3)一般地,税收或权利金都以利润(Profits)而不是总收入(Gross Revenues)为税基。甚至一些省的采矿税还以净利润(Net Production Profits)为税基;

(4)要开发一个矿山,需要承担项目各个阶段的大量义务,一个稳定的矿产资源税收制度就显得特别重要,加拿大的税收制度确实稳定了很多年。重大的政策变化也是通过透明的、协商的程序进行;

(5)加拿大的矿业税收制度体现了与时俱进。所得税制度紧跟行业发展的重大趋势,如全球化、避税以及对矿山闭坑成本的推测等。

然而,加拿大的矿业税收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一些规定也成为人们批评的对象:

(6)其一就是联邦和省政府越来越多地依靠非利润为税基的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税、工资税、财产税、使用费和关税等。因为生产者又是购买者,这些支出不能转让给消费者,必须由矿业公司承担;

(7)加拿大矿业税收制度不容易搞明白。主要因为各省或地区都有自己的矿业税制,并且内容又大相径庭。

在2003年2月联邦预算中,其中一些已经涉及,如资本税的逐步淡出、强化投资税收扣除规定等。

四、加拿大矿业特殊政策(联邦)

这部分简要介绍矿业领域联邦公司所得税的税收政策。当然,省和地区也有一些关于公司所得税和采矿税方面的矿业特殊政策,由于各省情况差别很大加之时间有限,就不作重点介绍,附录“税收计算模型”中反映了安大略省的主要政策。

联邦和省的所得税制度通常将矿业活动划分为4个阶段:

(1)勘查和开采;

(2)选矿;

(3)冶炼;

(4)其他如制造和加工。

前3个阶段是法定的矿业活动,适用特殊的政策和机制。最后一个阶段在法律上划为加工制造业适用不同的规则。

在联邦层次,这些特殊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拿大勘探费用(Canadian Exploration Expenses-CEE);

(2)加拿大开采费用(Canadian Development Expenses-CDE);

(3)资源补贴(Resource Allowance);

(4)通过股票融资减税(Flow-Through Shares-FTS)和加拿大勘探投资税收扣除(Investment Tax Credit for Exploration);

(5)资本折旧(Capital Cost Allowance-CCA);

(6)加速资本折旧(Accelerat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ACCA);

(7)损失结转(Loss carry over);

(8)大公司税(Large corporations tax-LCT);

(9)环境保证金(Qualifying environmental trust);

(10)非居民投资的特殊政策(Special considerations for non-resident investors)。

1.加拿大勘查费用(CEE)

CEE是指纳税人为了确定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的存在、地点、范围或品质,发生在加拿大境内的费用。包括:

(1)探矿;

(2)地质、地球物理或地球化学测量;

(3)打钻(旋转,金刚石,冲击或其他手段);

(4)探槽、测试和取样。

CEE的支出在当年允许全部扣除。这种扣除(期限)是可以选择的,因此大公司不会造成非资本损失。在一定的年度中未扣除的CEE余额可以不定期地向进行结转或申请在以后的纳税年度里抵扣。

所有的勘探支出或成本的累计成为加拿大累计勘探费用(CCEE),纳税人在资源的收益范围内可以抵扣全部的CCEE,未抵扣的CCEE可以结转或在以后的年度中抵扣。

2.加拿大开发费用(CDE)

CDE包括:

(1)加拿大资源财产:(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ies)的取得成本;

(2)矿硐成本、矿山巷道成本以及进入商业生产之后发生的类似地下工作的支出。

没有申请(抵扣)的CDE余额可以随时向以后年度结转,无论公司是否有收入,都可以申请抵扣CDE,也就是说,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请CDE制造亏损,符合条件的亏损可以向前或向后结转。

正向CCEE一样,所有CDE的累计成为CCDE,在每年年底公司最多可申请30%的CCDE进行抵扣。在不足纳税年的情况下,这种申请受到实际纳税天数的限制。

通常,当纳税人要处置加拿大资源财产(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y)时,其收益可抵扣CCDE的余额,如果纳税人的CCDE的余额为负值,按收入处理。

在实践中要确定一项支出是CEE、CDE或是可折旧资产(Depreciable Property)是非常困难的。通常要区分CEE和CDE,主要根据矿山是否达到商业生产阶段。

可折旧资产(Depreciable Property)与CEE和CDE的区别在于,可折旧资包括实物资产和满足特定条件的建筑物。既满足可折旧资产又满足CEE和CDE条件的支出,按可折旧资产处理。

正像以上所述,CCEE每年100%的扣除,CCDE每年30%的扣除,而矿业公司的大部分资产年折旧率仅为25%。除了扣除率不同外,资产折旧还直接影响资源收益进而降低资源补贴,勘探费用和开发费用对资源补贴的计算没有影响。

3.资源补贴(Resource Allowance)

资源补贴按资源收益的25%来计算,此时的“资源收益”指纳税人收入中的以下部分:

(1)在加拿大生产和加工(通常包括采、选、冶)的收入,既从矿产资源到基本金属状态前任何阶段的收入;

(2)基于矿业产值或产量所计算的权利金。

计算资源补贴所采用的收益不包括纳税人处置资源财产(权)的收益。

计算上述资源收入时,多数的扣减也会降低资源收益,除非能合理地区分该项支出与资源活动无关。在计算资源收益时,利息和其他筹资成本或与CEE、CDE有关的支出不必扣减,但是被视为加拿大勘查和开发的日常管理费用是个例外。

结果,资源补贴有效地将联邦税率降低了1/4,即从29.12%将到21.84%,但是对融资和勘探和开发支出并没有降低减少纳税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讲,资源补贴政策刺激了勘察和开发行为。

资源补贴的确定非常复杂,因为区分一项支出是否与资源活动有关是非常困难的。比如,公司的合理管理支出应该与确定资源收益有关,然而,往往没有严格遵守的规则,而是由加拿大税务总局(Canadian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CCRA)根据个案处理,因为没有法律规定。

为了降低成本或避免来自于现货价格的变化带来的影响,很多矿业公司使用财政衍生工具。但如何确定它们怎样影响资源补贴还是困难的事情。考虑用会计学方法是很有用的出发点,但要附加很多的分析。从1996年开始,对纳税的资源损失实施对称处理,即在计算应税收入时把25%的损失加回来。

表2说明了勘探支出对资源补贴的影响和重要性。在这个例子中,两个纳税人在账面上有相同的税前收益,但一个人的CEE多于另一个,在这种情况下,CEE较多的纳税人就有权申请高的资源补贴从而降低应税收入,减少纳税义务。(利息支出也是同样的效果,计算资源收益时也不扣减)

表2资源补贴计算比较

4.股票融资减税(Flow-Through Shares-FTS)和投资勘探税收扣除(Investment Tax Credit-TC)

FTS是一种允许矿业或石油公司获得勘探和开发资金进行融资的机制。公司放弃或将特定的费用流向特定的股票购买者,这些费用被认为是投资者支出的而不是公司支出,因此所得税扣减方面的优惠就交给投资者(可以是个人或其他公司)。因此,FTS机制不仅允许成本支出在其实际发生前就可申请,而且还可以申请冲减适用高税率的所得。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FTS可以有两方面的好处:①他们可以就购买该股票的投资享受100%的税收扣减;②在成功勘探时他们还可享受其投资增值。

FTS机制是加拿大矿业和油气公司长期的独特的税收制度。

近年来,加拿大越来越多的勘探活动通过FTS融到了大量的资金。仅去年(2002)一年就通过FTS融资超过350百万美元。

1992年出台了一项特殊规定,允许一定的开发支出视为勘探支出转移给FTS的投资者以帮助初级油气公司通过FTS融资。从而,FTS投资者可以100%地扣减CEE,而不是30%地扣减CDE。

在2000年2月18日的经济分析与预算调整中,作为进一步刺激矿业勘察和开发的措施,除了投资FTS的正常税收扣减外,联邦政府还为在加拿大投资勘探的行为出台了15%的投资税收扣除。

5.资本折旧(Capital Cost Allowance-CCA)

CCA制度是建立在“资产种类”的基础上,每一类都包括了各种不同的折旧资产。

简单地说,个别资产的折旧是属于某一类。每一种资产的处置收益(不超过原始资本成本)加上以前年度的投资税收扣除(ITC)就得到从该类资产中的扣减额。规定的资本折旧率是适用某一类资产的净余额。

考虑到资产的获得要通过一年这一事实,只有一半的增加资产有资格提取折旧,不管资产在当年何时取得。

纳税人可以从零到规定的最大值之间申请任一资本折旧额,在这种情况下,对纳税人来讲,申请低于最大值的折旧可能有好处,比如,一家公司在到期之前使用其以前年度是资本损失(结转)有困难时,就是如此。

每一类资产都随着折旧而减少,年终每一类资产的余额称为未折旧资本,并转为下一纳税年度的资本余额。

CCA制度的结构如表3所示:

6.加速资本折旧(Accelerat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ACCA)

上述41类资产除了按25%的折旧率正常折旧外,资本的加速折旧(ACCA)还能使资本成本达到100%的折旧。然而,为了达到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对大多数扩建资产必须是进行商业性生产之前购买,或者是1996年以后超过矿山总收入5%的投资支出。

表3资本折旧的结构

ACCA允许预生产前的资本支出全部回收,也就是说,税收规定允许企业保护矿山早期的收入,实际上ACCA制度允许矿山企业在纳税前可将全部资本成本冲减收入。

某一年度申请ACCA的数量等于某类资产未折旧的余额,但不能超过矿山的收入,申请的数量可以在最大值和零之间任意选择。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ACCA的扣减在CCA正常扣减之前进行,但要在资源补贴、CEE、CDE之后。

在1996年的联邦预算中,关于CCA出台了两项对资源产业有利的提议,第一项提议是对油砂矿实施加速折旧政策,第二项提议是对所有的开矿项目实施新的形式的加速折旧政策,即允许纳税人全部扣减当年矿山的资产折旧成本,可超过当年矿山总收入5%,但在纳税人矿山收入的范围内。

7.损失结转(Loss Aarryovers)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非资本损失可以向后结转3年、向前结转7年,净资本损失可以后结转3年、向前不定期结转7年。

当公司被控股时,将失去所有净资本损失结转的机会,且控股前的非资本损失结转也受到限制,即公司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在计算其所得扣减时,控股前的非资本损失结转受到限制。另外,在被控股之前纳税年度被认为终止,加速了任何非资本损失结转的期限。

8.大公司税(Large corporations tax-LCT)

LCT是一种年度联邦资本税,应税的加拿大公司和满足下列条件的其他所有公司都要交纳:

(1)在加拿大有永久的组织;

(2)应税资本在加拿大。

税额为纳税人在加拿大应税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部分的0.225%,一千万美元的免征资本必须是相关公司的股本。LCT不能抵减应税收入,但是能冲减4%的联邦附加税。公司是应税资本是全部资本减去投资的差额。

公司的资本以会计通则(GAAP)为基础,包括:

(1)股票资本;

(2)盈余公积和保留收益;

(3)贷款和预付款;

(4)各种形式的负债;

(5)递延税项;

(6)或有负债,投资和存货。

在计算应税资本时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以扣除,如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对其他公司的贷款和预付款、购买公债、抵押、递延税项等资产。对任何财务机构的短期贷款或存款则不符合条件。

9.环境保证金(Qualifying Environmental Trust)

联邦和省政府都对矿业公司提出了环境复垦的要求,且要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实施。总的原则是,提供环境保证金的数量要与法律义务相当,超过实际复垦所需要的支出,不能进行税前扣除。为了降低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当年交纳的保证金可以进行扣除,支付的保证金应包括在纳税人当年的收入中。另外,保证金的(利息等)收入每年也要纳所得税。

收入的增加和减少取决于支付的保证金数量,但是不影响计算资源补贴时的资源收益,但是实际的复垦支出会逐步降低资源收益。

表4表示了联邦所得税的计算过程:

表4联邦所得税的计算

10.对非居民投资的特殊考虑

加拿大总的政策是对国外投资趋于宽松的。矿产勘查和开发是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但是联邦政府期望这种外资能够为加拿大和它的居民提供可确定的利益(比如提供就业)。

加拿大产业部制定的投资法(ICA)规范了外国投资问题。ICA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并且大部分新的商业项目不用审批就可通过。然而,如果加拿大公司被非加拿大公司控股,要么公告要么获得审批。

加拿大有一套成熟而完善的金融服务业,外国的投资者可就地获得资金。此外,对于外商和当地投资者还有相同的一套激励机制,比如,研发支出的投资税收扣除(ITCs)、生产矿山资产加速折旧等。

在加拿大,外国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可以使用所有的经营方式,但是要通过与一个或者多个独立的加拿大企业经营。然而,如下所述,刚开始作为一个经济实体的分枝机构可能更可取。

(1)子公司

对于矿业公司没有最大和最小的资本条件限制,并且对于地方参股人也没有要求。组成公司可以在联邦或者省内完成,并且相对的简单和便宜。

加拿大强调向国外返还利润或者外商投资资本方面没有外汇控制和其他的限制。税收公平规则应用于所有的加拿大的公司,不管公司是被加拿大的当地居民还是非当地居民控制。

(2)外资分公司

分公司的税收基础是把分公司视为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并且税赋计算与公司的计算方法一致。对于这条规定的一个例外就是上述的资本计算规则不能应用于分公司。分公司利润转账到总公司时不适用代扣所得税的规定。然而,如果分公司的税后利润没有在加拿大再投资的话还要交纳分公司税(Branch Tax)。

五、对中国的启示

作为工业化国家和世界矿业融资中心,加拿大有完善的税制、诱人的激励机制鼓励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矿产品生产。加拿大的制度和经验对中国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非常有益。

(1)中国需要授予省级税收立法机关更多的权限并且对省级财政收入分配给予倾斜

在加拿大,每个省或地区都有权制定自己的税收政策,并且能够根据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如全球化)及时作出调整。然而,在中国由于受到政治体制的影响,每个省的立法权限较小。同时,因为每个省的财政需要不同且地区差别较大,中央政府在全国的统一政策往往造成较高的执行成本。为了加快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发展,应该授予省级政府更多的在税收方面的立法权限。

考虑到省级财政收入比例(相对中央财政)较低,有必要给予增加以防止地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乱收费,最终增加在中国投资者的负担。

(2)提高股东在矿业收益中的比例

在中国,由于更多地强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因此中央政府对矿业收益拥有较高的份额而对公司和其股东的收益考虑的较少(表现为矿山企业的负担非常沉重)。相反在加拿大,股东对矿业收益拥有非常高的份额,例如在纽芬兰省,股东拥有全部矿业收益的65%的比例,而联邦政府占18%,省政府占17%(如图1所示)。

(3)中国需要促进矿业发展的特殊税收政策

中国的税收制度将矿业和其他行业一视同仁,忽略了矿业的高风险和资本密集型的特点,造成矿业的税收负担高与其他行业。同时,矿业领域又缺乏降低税收负担的政策,直接影响了矿业的投资环境。相反,而加拿大政府充分考虑矿业的高风险和资本密集特征,出台了若干专门针对矿业的特殊政策,为矿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资金。

图12002加拿大税收分配结构

在加拿大有3种税率,法定税率、边际税率和实际平均税率。尽管法定税率可能很高,但实际税率却非常有竞争力,大大降低了税收负担,下图显示了基于各项扣减对税收的影响:

如图2所示,对一个具有10年服务年限的金矿来说,由于各种政策的作用,经营者从第七年才开始纳税,完税年限只有一年。

(4)中国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密切协调

中央政府有很多政府部门与矿业有关,如国土资源部、发展与改革委、商务部等,省级也有类似的机构。因此,协调各部门的政策,对建立现代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和融资系统以及高度透明和稳定的办事程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图2各项扣减对纳税的影响(Ontario,2001)

参考文献

[1]PricewaterhouseCoopers,2003,Canadian Mining Taxation 2002 Edition.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

[2]Lo-sun Jen,2002,Role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anadian Federal and Provincial/Territorial Governments in Mining Financlng and Taxation,Natural Resources Canada

[3]Charles W.Pelley,2002,Mineral Resource Taxation,Department of Mining Engineering,Queen s University

[4]Lo-sun Jen,2003,Base Metal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in Canada for Canada-China Joint Ventures,Natural Resource Canada

[5]Keith Brewer,2003,Government Approaches to Mineral Policy,Taxation and Transparency,Natural Resource Canada

[6]Nature Resource Canada website:

二、加拿大垃圾分类

塑料制品:

不是所有塑料制品都可以回收再造,运动鞋、钱包、活页夹等不能回收利用。

下列塑料制品可以回收:注胶枪塑料壳,花盆,鸡蛋托,塑料饭盒,塑料包装物,牛奶袋/瓶,小食品袋。

钢/铁:

只有铁质的食品或饮料瓶/盒才能回收。其他铁制品需要交到指定的Drop-off Depot(请拨打电话311或浏览网站toronto.ca/recycle查询地点和时间)。

有害物品:

电池、油、药、煤气罐/瓶、节能灯泡,不可放入可回收垃圾桶,必须投放到指定Drop-off Depot。

树叶和花园垃圾:

每年3月至12月,政府收取树叶和其他植物枯枝,需使用牛皮纸袋、硬塑料敞口容器承装,容器高度在95厘米以下。总重量不超过20公斤。树枝周长不超过7.5厘米,树枝需捆绑,整捆长度不超过1.2米,周长小于60厘米。塑料袋和纸箱承装的花园垃圾会被收取。

电子产品:

在垃圾回收日,把下列废旧电子产品放在路边就可以:电脑、键盘、鼠标、打印机、录放机、电视、广播、相机、电话、磁盘、音响、路由器等。请放置在离垃圾桶50厘米处,贴近马路牙子。

家庭医疗用品:

胶皮手套、邦迪、口罩等废物需放入(灰色)垃圾桶。针头针管需要特殊处理,放入封闭的容器,并注明“syringes”,投入指定Drop-off Depot。

大件物品:

垃圾桶无法承装的大件垃圾可以摆放在路边,垃圾桶旁边。

马桶:水箱和坐便器需要分开。

地毯:需要捆绑,长度不超过1.2米,重量不超过20公斤。

沙发床:需拆除金属框架,打电话给311,请求取走金属物。沙发可放置路边待取走。

冰箱、炉头、金属架等大件金属物:需打311电话预约,每次最多3件。请注意,冰箱门需要拆卸,以免儿童将自己关入冰箱中。

政府为居民发放垃圾桶,关于这些垃圾桶的使用也有明确规定:

多伦多住宅垃圾主要分三类,用三个颜色的桶加以区别,绿色桶是装厨余和家庭垃圾,蓝色桶是装可回收垃圾,黑色桶是装其他不可回收垃圾。多伦多每个区有特定时间收集特定的垃圾,绿桶和蓝桶都是每周轮换收一次的,而黑桶是每两周收一次。

蓝色的为可回收的物品:纸盒、纸筒、塑料瓶/罐、空油漆桶、金属瓶、玻璃瓶、铝盘、饮料盒、纸板、纸箱、塑料袋、发泡盒、废纸、(鸡蛋)纸托、喷雾器空瓶、书报等。碎纸需用塑料袋承装,其他纸制品可以散放在垃圾桶内。

不可放入的物品:玩具、电子产品(钟表、磁带、半导体、搅拌器)锅、盘子、衣服、鞋、玻璃饮料瓶、碎玻璃、灯泡、镜子、陶瓷制品、金属衣架、铝箔制品、礼物包装塑料,蜡纸,纺织物品。

绿色的为有机垃圾:水果蔬菜、鱼、肉等食物,动物粪便、盆养植物、软纸(食物包装纸、纸巾、咖啡过滤纸,纸盘等)、茶叶包等。

不可放入的垃圾:塑料瓶/袋、头发、毛发、木屑、BBQ的炉灰。

灰色的为有机类:皮具、纺织物、烟蒂、棉球、口香糖、软木瓶塞、化妆用粉饼、牙线,木制品、炉灰、毛发、蜡烛等。

塑料制品:玩具、化妆盒、食物容器、花盆、CD盒、玻璃、刀叉、蔬果盒、外卖食品包装、礼物包装、饮料盒等。

玻璃物品:饮料瓶、盘子、杯子、窗玻璃、镜子、化妆品空瓶等。

金属物:衣架、锅、盘等。

三、加拿大矿产资源评估

赵左

一、引言

加拿大是一个联邦体制的国家。联邦政府、省、地区和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都是通过个自独立选举产生的。因此,加拿大在国家、省、地区、市及地方政府之间,只有各政府管辖区域范围大小的差别,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联邦政府主要是管理国家军队、海域、领空、属于英国女皇的土地、各省交界部位的公益事业等。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各省的行政管理,包括土地及矿产资源的管理。而各省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和民众的要求,制定个自独立的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因此,在加拿大没有统一的矿业法规,省政府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修改。

加拿大的矿业是以各省为单位独立管理,学会、协会和联合会等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进各种行业标准。甚至股票交易市场也是由所在省证券交易所自己制定各种股票上市和交易等规则。

在加拿大,各省政府管理着自己所辖区域内的一切。在矿业方面各省政府都有自己独立的矿产(自然)资源部,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包括探矿权、采矿权、采矿证的登记和管理。各省也有地质调查局,负责本省区域内的公益地质测量和填图等基础地质工作,主要目的是为矿业开发提供或公开基础地质数据和资料。

在税收方面,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省政府是分开征收的,并且征收的比率不同。收税的种类和项目也是世界上最多和最高的国家之一。对各种经营、生产(包括矿业等行业),主要是依据其收益进行征税。

二、加拿大矿业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品出口国之一,生产超过60种的矿产品和金属。在2002年,加拿大有204个金属、有色和煤矿企业,3000个采石、砂和砾石场,50个有色冶炼厂、选矿厂和钢铁厂。加拿大的钾盐和铀的产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一,镍、石棉排名第二,锌、镉、钛精矿、铝、铂族金属、盐、金、钼、铜、石膏、钻和铅产量在世界上排前5名。加拿大现在也是金刚石生产国。

矿产作为加拿大经济重要产业已有150年,其出口量超过加拿大出口总量的15%,并为加拿大公民提供高收入的熟练工作岗位36.7万个。2001年底,在加拿大注册的矿业权超过3000个,矿业融资超过130亿加元。加拿大的矿业公司在过去的10年里已经成为在其他国家投资矿业的主力之一,其商业地质和采矿业已经进入到150多个国家。加拿大80%的矿产及矿产品是用于出口。加拿大也是最大的矿业金融中心,其矿业融资量超过用于全球矿业开发资金量的60%。

加拿大的矿业勘探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政府为加强矿业发展实施减税和购买矿业股票免税政策时开始振兴。从1996年起,加拿大开始采用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三加拿大矿业融资发展背景

在过去,由于矿业投资的风险性以及未来还贷所要求的现金流量不确定,矿业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用其某个矿山或有限的矿山资产为股本。由矿业公司再投入现金用于以后的勘探、扩大和开发。为了吸引投资,通过买卖和转让使矿业项目股份化。在加拿大,矿业公司以勘探为目的进行融资的通用做法是发行免税股票。免税股票就是持股人享受勘探费用中的免税部分,即:是持股人而不是矿业公司得到免税。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合资公司成为开发矿业项目的通用做法。这主要是能将风险分担到各合资伙伴身上。除了合资各方投入资金或现金作为资金来源外,合资公司在融资方面也更为容易。出资方能够从多方合资中得到保障。同时由于参与者数量的增加,也就增强了项目成功的可能性,并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由于开发大型和新矿山项目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这一点尤为重要。

四、在证券市场中披露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要求和规范

在加拿大矿业股票市场中,有一些非常详细规范。任何上市的矿业勘探公司都有责任向股市公开其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并要确保其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拿大国家规范43-101号矿业项目披露标准(国标43-101号)就是证券市场中已经被认可的统一要求。

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都要有技术报告。报告的编写标准就是参照加拿大证券标准43-101号及其公司政策和43-101F1号表。必须是有资格人准备这份报告,而且公司要能够解释报告中没有依照43-101国家标准的部分。证券市场的作用就是向股市公开由公司披露的或是向证券市场提交的并且也是公司可以直接使用的所有技术报告。

证券市场期望公司向股市公开的技术报告包括(不是一定要)下列内容:

(1)公司正在从哪里融资;

(2)大多数有关获得矿权的文件都要包括股票发行内容;

(3)为获取矿权而进行的股票发行;

(4)报告中要有对探明或控制资源进行的评估;

(5)报告中要有对探明或可能性储量进行的评估;

(6)要概要完成初步或最终可行性研究;

(7)通过由公司公开的阶段性技术报告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做出评价。

矿产资源和/或储量的正确分类对未来市场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矿产资源和/或储量的披露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都必须是由一个有资质的工程师或地质学家来承担,他的名字、资质及相对该上市公司或人的独立性应该进行披露。如果这个人与该公司有着亲密关系,那么他的评价和结论就应该由一个真正有资质的独立人进行复核和确认。

(2)真正有资质的人应该单独准备一个评论性的技术报告对资源/储量进行肯定。这份技术报告可用来由证券市场向公众公开;

(3)上市公司对资源/储量进行分类和报告时的参考标准就在国标43-101中;

(4)在披露报告中应较详细的说明每一种类型资源/储量的量和品位。不能用金属含量、相当金属量、总金属量及未分类的或混在一起的量来表示。

(5)在披露资源/储量时应包括用于进行资源/储量评价时所采用的采样点和钻孔的距离。也应该提供报告中用到的有关其他重要假设、参数和方法。报告中,在探明和可能储量分类或探明或控制资源分类中,应有一个用适当独立性的检验和分析样品的过程,对采样程序和结果进行校验。

(6)要由真正有资质的、具独立性的工程师或地质学家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数据的贴现率,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分析。这些数据应该有一个被认可的独立的可行性研究,至少是一个较详细的初级可行性研究作为支持性文件。重要假设和参数也应该进行披露,如较详细的工作成本、回收率、贴现率、矿山寿命、产量、资金成本、环境保护成本、闭坑和复垦成本、金属价格及这些数据如何确定等。这样的估算应该严格地按照国标43-101号中所定义的探明和可能储量标准。

由于矿产勘探业的多样性和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加拿大证券市场为了行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对披露技术报告提出了指导性的标准。

五、加拿大与中国在矿业权概念上的不同

加拿大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具有省或地区政府的主权性质。省或地区政府作为其管辖区域内的一切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并制定与矿产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例如:在纽芬兰省,就有与其他省不同的矿业法规。该省政府为了保护矿产资源,规定开发矿产资源必须交纳资源税等。

各省或地区政府作为其管辖区域内维护公民利益的代表,在管理矿业开发方面必须以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公民利益为出发点,决定矿业权的审批和登记。

例如:在安大略省的萨德波里(Sudbury),墙桥矿业公司(Wall-bridge Mining Company Limited),为了在一个湖上进行钻探施工,花费了一年半的时间才获得了探矿权。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该公司要多次邀请省内知名教授、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人士与当地政府、社会团体和当地居民以公开大会的形式,对该项目进行讨论。根据意见和建议,多次修改设计方案。公司必须要给当地民众详细说明,这个工程可以给当地居民带来的利益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要详细解释如何避免产生不利因素和产生后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也就是说,必须得到当地居民的完全同意之后,公司才能得到政府的批准。在2002年冬季,该公司趁湖面结冰,租用了7台钻机同时在湖面上开始进行钻探。可望在2003年春季到来之前,完成施工,并取得预期成果。

中国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具有国家主权的性质。这种主权属性表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具有统一性和惟一性。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一切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在可以享有所有权的矿产资源种类和范围上不受任何限制;国务院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意味着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都不能完全拥有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权能,每个国家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代表国家行使处分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权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国家主权性质决定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人与矿业权人之间的关系,国家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对矿业权进行征收、征用或征购。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国家主权性质也决定了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的重要性。

六加拿大与中国的矿权评估

在加拿大,由于是联邦制国家的管理体制,使得矿业权的价值是由一种完全自由和开放的市场定价机制来决定,完全是以价值理论和供求关系来确定价格。政府不干预矿业权转让的过程,也不参与矿业权的评估和定价。矿业主管部门只负责对矿业权转让产生的结果进行登记。因此,矿业权价值评估完全是一种市场和行业行为。其定价完全是根据公司在转让或合资时,双方根据其远景和可能产出的利润议定价格。

由于矿业权是有价转让,而且矿业权或矿产资源评估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在估价方面自然就产生了方法研究。矿产资源的分类和评估方法、矿业权的评估方法,均由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咨询公司和矿业公司等通过探讨、研究、统一概念,最终达到行业公认合理的评估标准。

在中国,矿业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既不能单一以劳动价值理论来确定交换价格,也不能单纯从供求关系来确定交换价格。因此,对矿业权价值的评估,则成为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在矿业权评估中,必须要考虑国家利益,其中包括必须交纳的与矿产资源相关各种税费,如: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和矿业权使用费等。目前,矿业权评估主要有收益、成本、市场3种途径。

在中国的矿业权转让方式主要有:出售、交换、作价出资、赠与和继承几种形式,其中出售和作价出资是主要的两种方式,转让的只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即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仍然是国家,而且永远是国家。矿业权的转让要经过国家矿业权管理部门审批。

七、矿产资源的分类

在加拿大,勘探权的价值就是指那些还不曾发现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勘探权在进行买卖、转让及合资时,都是基于可能会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的存在。因此,矿产资源评估的内在价值就是以勘探矿产资源远景为基础。

加拿大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主要是由加拿大矿业、冶金和石油协会(CIM)在1996年9月出版的“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种类、定义和指南”中进行了明确的解释。这个“指南”目前在加拿大编写矿产资源和储量信息和分类的报告系统中,已经被广泛用作参考。此后,加拿大矿业和冶金学会(CMMI)也出版了与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南非和美国相同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定义和报告系统。

1997年6月,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OSC)和多伦多股票交易所(TSE)成立了矿业标准执行署(MSTF)。根据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43-101号国家规范,MSTF在1999年1月公布的“设立新标准”最终报告中,专门推荐采用CIM指南。该指南随时间进行了改进,并在加拿大提交勘探信息、矿产资源和/或矿产储量报告中被认为是CIM标准。CIM标准并不包括公司要提交给政府机构的报告,因为政府可能会对矿产报告的内容有另外的要求。

CIM标准是编写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和储量报告的最低标准。尽管没有限定,上市报告中应包括:公司年报、季报、技术报告和出版物。对于CIM标准来说,技术报告就是含有对勘探报告、矿产资源或储量报告中的计算和解释的相关支持性文件。

以地质勘查程度增加为序,矿产资源被分为推测(Inferred)、控制(Indicated)和探明(Measured)等类型。矿产资源不包含为了最终经济性开发还没有进行合理勘探的矿床部分。

应该注意到,矿产资源的描述是有时间性的,它受到技术、基本建设、金属和矿产品价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由于随时间各种不同因素变化的影响,矿产资源中的有些物质会增加或减少。

在加拿大,矿产资源包括贱金属、贵金属、煤和工业用矿物,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和地下水。矿产资源也是能够通过采样信息和地质资料勾画出现在或未来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或矿产聚集体。

当采用数据和地质资料仅足以描述出具有经济远景的矿床时,所估算出的品位和量应该算是推测资源。

推测资源量相当于在我国定义的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其推断可信度还不足以用来作为有意义的技术和经济参数,也不足以值得将其经济可行性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探明资源指资源中,品位、量及其他如地质和矿体延续性特征等,可以作为决定主要投资依据的那部分资源。

实测资源是指工作程度很高的资源。负责评估的人没有理由怀疑用所述的品位和矿石量的变化作为经济评价依据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针对上市报告中的矿产资源,还有另外的分类方法,即未发现资源。这种资源对政府长期计划和从事最初级勘查的公司具有重要意义。未发现资源还可以再分为假定资源和预期资源。

因此,在矿产资源分类方面,中国和加拿大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从概念上来讲,中国的矿产资源分类要比加拿大的分类要更详细。

八、矿产资源评估对象

加拿大矿权评估中是将评估对象当作一种资产来进行定价。也就是说这种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Surface Property)、勘探权(Exploration Property)、采矿权(Mining property)、采矿证(Mining lease)等统称为矿业资产,并按下述内容进行分类。

矿业资产主要有3种类型,其评价方法也各不相同。它们是开发型资产、勘探型资产、边际开发型资产。这种分类主要是根据技术资料,而不是根据资产占有类型。

开发型资产是那些已经显示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包括生产中的矿山。这类资产的工作程度很高,可以满足根据现有可靠资料用贴现现金流量分析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总的来说,这些资料包括具有相当可信程度的可采储量、可实施采矿方案和生产量、选冶试验结果和回收率、资金和运作成本预算、环境和复垦成本预算及产品价格预测。

开发型资产的价值就是依据一系列估算现金流量、反映采矿项目风险的、有适当贴现率的净现值。开发型资产包括生产中的矿山和那些经济型开发是可行的、已经计划的和正在建设中的资产。

勘探型资产是指那些还没显示出存在有经济价值的矿床的资产。勘探型资产的真实价值就在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床的发现和存在潜力。尽管只有少量的勘探型资产最终转变为采矿型资产,但是只要对勘探远景进行合理可信的评估,它们是有价值的。勘探型资产还可以再进一步分为具有或没有可以计量的矿产资源。

边际开发型资产是位于勘探型资产和开发型资产之间的一种。这种资产是在环境得到改善时,那些含有圈闭良好的矿产资源就会成为具经济价值的可采的储量。有足够可信的数据说明这个矿产资源在评估时的技术条件下是属于边际经济型。环境改善可能包括商品价格、技术改进和当地基本建设等。这种资产在这里就叫边际开发型资产,也包括由于商品价格低而暂时关闭的矿山。

九、评估目的

矿产资产的评估目的主要包括:兼并、收购、交易、最初上市定价、资产协议、诉讼、征用和保险索赔。

价值和评估是指市场价值或含有各种矿产占有类型的矿业权公平市场价值,包括矿产权、开发证、采矿权和采矿证及具有矿产权的专用土地。公平的市场价值是指在某基准日,自愿购买者在公开的市场中向自愿出售者支付现金购买某一矿产资产的货币量。

在这个对矿业资产关键的定义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评估有效日。因为矿业资产的价值是随时间而变动的。它取决于相邻资产事件、市场利益、商品价格等。有效日在征用、保险索赔和诉讼等事件中具有发生争议问题的可能性。由于征用或法律原因迫使在市场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进行评估,所以资产的所有者会认为在将来市场条件改善时,资产会更有价值。

十、矿产资源评估

未开发矿产资源的勘探区块包括没有勘探历史的区域,到那些勘探程度不够但含有矿化(或矿产资源)的区域,到较高勘探程度但连续性不够,或可采性及选冶性差的并在评估时还没有进行开发利用的矿产地或矿床。这并不意味这些矿床没有价值。

估价的目的就是确定一个“公平市场价格”。它是根据评估时点(即:市场、商品价格、经济等等)在愿买和愿卖者之间以现金价或相当现金价格,通过双方慎重考虑和相互独立见解和行为,并在公开和无限制的市场中以最高协议价格成交来定义。

评估的目的就是采用尽可能排除主观性的方法进行评估,达到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使得矿权人就是在一个没有被认可的公开市场中,仍能够完成转让。

十一、评估方法

勘探权和未开发矿产资源的公平市场价格可以由4个方面来确定:地质要素;成本;市场或收益。对于没有矿产资源的资产用收益法是不妥的。地质人员常采用下列方法来确定价格。

(1)对地质方面包括矿山、矿床和基本建设等条件进行分级和分类(地质要素法)

(2)如果依据充分,对以前的勘探成本和结果进行评估,同时对未来勘探成本和计划进行评估(价值评估法)

(3)在资产交易之前的而且是近期相关的、有可比性的资产交易(市场法或可比交易法)

对于已经用钻孔探明了有未开发矿产资源的勘探权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可能是最贴切的,即:如果在评估时点上,该矿床还没有进行商业性开发,就要对矿床(资源)生产的可能性进行细分,并对现在进行贴现,预算从开采该矿床会得到的税后现金流量。

在加拿大矿业权转让和矿业股票市场中,初级矿业公司是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生产和经营的主体。这些初级矿业公司就是利用自己的矿业权,通过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勘探成果。目的是要通过矿业权转让获得利润或是用矿业权与大公司合作,进一步扩大自己公司的规模和知名度,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十二、结论

矿业融资在加拿大有30年的历史,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这套系统得到了联邦政府和大公司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加拿大在矿业融资方面有许多可取的经验值得中国在矿业界改革和发展中借鉴。

中国作为世界上五大矿产资源丰富国家之一,已经发现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已知的171种矿产。在中国已经发现的矿点有20万个,其中有2万个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勘探。

目前在中国矿业公司中,随着政府勘探投资的减少,直接用于地质勘探方面的费用很少。但是在中国有许多非矿行业公司对投资矿业开发的兴趣不断增加,这也会使勘探资金方面得到改善。

根据加拿大矿业发展的经验,初级矿业公司在加拿大不但是矿业融资的主导力量,也是加拿大股票市场的主体。在矿业发展条件方面相比较,中国已经具备了一些建立矿业融资市场的有利因素。

(1)为了与国际矿业发展规范接轨,中国政府已经在不断修改和更新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规。

(2)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的西部,中国政府发布了许多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的投资用于中国西部的矿业开发。

(3)中国的地勘单位中有许多受过良好教育、有着丰富地质找矿经验的人员,他们可以成为组建初级矿业公司从事商业地质和采矿业的技术骨干。

(4)在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有许多地方还未开发。因此有着更多发现新的矿产资源和找矿靶区的机会。这也是吸引外部投资的有利条件之

(5)在矿业发展中,中国有着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需求。

(6)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进入WTO后,使得中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明显增加。

(7)中国在矿业开发方面的投资环境正在走向成熟。按照WTO的要求,中国政府已经实现其在矿业及矿产品关税方面的承诺。

(8)在最近的几年里,中央政府已经开始进行矿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并建立起了矿业权市场。公平的矿业权市场的建立表明国家将其在矿业资产方面的部分利益私有化正在得到发展和推进。

(9)中国有需要建立像加拿大那样的具有国际水平的跨国大型矿业公司需求。所以,需要引进国际上公司兼并和收购理论。

(10)中国大多数省级地矿(冶金)等局在其所在省内拥有矿业权,这将是这些局建立矿业投资公司(Royalty Company)、合资公司或其他类型的合作公司的基础,从而可为矿业勘探和开发吸引更多的投资。

上述这些有利条件仍不足以吸引西方大量的矿业投资到中国。加拿大的大多数对中国矿业开发感兴趣的矿业公司对他们的投资感到不放心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需要尽可能多的有关勘探靶区的信息。他们对中国公司喜欢展示对投资者有兴趣的项目,但却把与该项目相关的资料甚至基础资料保密。

(2)有些与勘探和采矿业相关的法律、规定、税和费,特别是地方规定还不明确。投资者不清楚在直接用于地质勘探或采矿项目方面的费用之外,还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3)对投资者来说最重的因素是如果他们的项目开始生产,他们要知道如何将他们的投资和利润转回他们自己国家的途径。

十三、建议

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有目共睹。最近几年,在中国经济向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吸引外国投资最大的受益者,其中也包矿业。今年3月9日和12日期间,在加拿大政府非常重视的PDAC年会上,就专门为中国矿业投资安排了半天时间的专题讨论会。讨论会上代表们的发言引起了众多与会者的关注和兴趣。这足以说明中国的矿业开发市场已经在国际同行间受到了重视。

为了进一步推进矿业勘探和采矿业的发展,中国矿业权市场已经在政府和私营矿业公司之间发展起来。通过矿业权(勘探权和采矿产权)的转让,矿业公司为在新的找矿靶区开展进一步的勘探工作得到了资金。

矿业权市场的建立表明国家已经开始将其在矿业项目上的部分利益私有化来吸引新的投资和技术。这也是解决一些地勘单位缺少勘探投入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通过在加拿大的短期培训,对加拿大的矿业发展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加快矿业融资市场的建立,提出如下建议提请选择:

(1)为了适应在中国建立矿业融资市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矿产资源及相关法规。

(2)将部分国有地矿项目私有化,盘活矿业资产,吸引西方矿业公司的投入和技术

(3)确定国家参与矿业开发项目的基本点

(4)与省级政府一起为矿业公司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操作系统来打破由于各种复杂规定所造成的障碍。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地勘单位中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出来创建私有初级矿业公司,并使其成为未来中国地质勘探业和矿业融资市场的主力,同时建立起良好的经营环境。寻求多种方式鼓励投资公司为初级矿业公司,特别是新成立公司,提供起动资金。

(6)继续为国内和国际投资者提供参与未来矿业开发的机会。

(7)进一步利用网络技术与国际矿业信息沟通。

(8)借鉴加拿大为促进矿业开发采取的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普通公民用于矿业投资部分减免所得税等方面的经验,使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得到加强。

(9)让矿权持有者的地勘单位认识到只有让矿业权进入市场才能体现其价值并获得利润。

(10)加快在中国股票市场中建立创业板块。

(11)鼓励引进新的地质、地球化学和物探技术和方法,用于在认为没有开采价值的老矿中发现新的矿产地。

(12)利用国有和省级地矿(冶金)等类在其所在省内拥有矿业权建立如同加拿大的Franc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和Eur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等Royalty公司吸引投资进行勘探,公司可以按其年利润不超过5%提取收入

(13)按矿种建立国家级矿业总公司,如中国金矿公司和中国铜矿公司等类型进入国际矿业金融市场,发行股票等。

(14)邀请国际上知名矿业企业家到中国矿业公司任职或作为顾问。这类高层管理人员的开发和管理思路将有助于我国矿业发展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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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电池黑粉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