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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钴分离 2024-09-30 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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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内容,将涉及处罚的条例列举如下: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确定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

(二)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一百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部分用语含义如下: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对于备受关注的保健品问题,食品安全法亦有所涉及。以下为两则案例。

处罚案例一:江苏张家港市查处金港镇领康食品商行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对张家港市金港镇领康食品商行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处发现有大量老年人聚集,还在当事人进行宣传的电脑中发现用以推销的台词、剧本、方案。

经调查,当事人通过举办健康讲座等形式宣传其销售的固源芳胶囊、五蛇苗草酒、介入因子胶囊、心血活力肽压片糖果等产品,上述产品均不属于药品,当事人却通过播放事先录制好的视频(假称是直播)及口头宣讲等方式虚构上述产品具有医疗效果,诱使消费者认为使用上述产品可以治病。

当事人以上述商品以远高于进货价的价格进行销售,至案发,可查明的固源芳胶囊获利5000元,五蛇苗草酒3万元,介入因子1万元,心血活力肽15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对于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7万元罚款。对于当事人经营无标签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处罚案例二:厦门市查处保健食品店虚假广告宣传案

基本案情:

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经营场所的销售人员正在会议室向20多位老年人进行产品宣传,宣传的产品为美益源有机全脂羊乳粉。办公室设有“全国长寿工程厦门工作站”的店堂广告。

执法人对现场的手提电脑进行检查发现,手提电脑中存储的羊奶专家点评和美益源视频课件包含有以医生名义宣传羊奶粉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功效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内容。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美益源有机全脂羊乳粉属于普通食品,通过组织消费者参加讲座,介绍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播放的视频课件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宣传羊奶粉对肠炎、胃炎、胃溃疡、癌症、肿瘤、心脏病等疾病具有治疗作用。

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羊奶粉有上述治疗作用的材料。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长寿工程厦门工作站”和“全国长寿工程厦门补硒工作站”的招牌,没有取得授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未取得授权书,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长寿工程厦门工作站”和“全国长寿工程厦门补硒工作站”的招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已构成广告含有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通过播放视频向老年人宣传羊乳粉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的功效,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和《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食品广告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的功能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已构成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食品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三、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文(精选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1

尊敬的xxx:

一、前言

为加快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20xx年陕西省政府批准建立榆神工业园区,该园区是陕西省目前规划面积最大、投资最为活跃、能源产业特色明显的开发新区,属榆林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载体。“十二”五期间,将重点规划建设锦界煤电、化工及载能产业园、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大保当现代物流园、榆树湾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和榆神文化产业园等五大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煤电、煤化工、盐化工、建材、现代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六大产业,而随之产生的工业危废物品将不断增加。

鉴于神木锦界工业园区已经建立并且规模不断成型,各厂由于生产而产生的危险废物无法集中处理,只能自行处置,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给当地的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此外,随着神木清水工业园区的建立,由生产而产生的危险废物将不断增加,最重要的是这两个工业区相距只有6公里,所以有必要在这两个工业区内建立一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来集中处理,这样做既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又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符合国家倡导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战略目标。我公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要设立这个项目的。

二、处置现状和存在问题

危险废物分47大类共600多种,种类多、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其污染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从20xx-20xx年,光锦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产生量就达3.1万吨,其中,按种类分,碱溶液和固态碱、无机氟化物、含铜废物、废酸或固态酸、无机氰化物、含砷废物、含锌废物、含铬废物等产生量较大。

其中存在五个问题,一是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集中处置率低;二是处置水平低,二次污染严重;三是混入生活垃圾、流入社会,危害严重;四是没有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是装备制造水平低,技术不过关,规模小。

三、公司简介

榆林市德隆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危废物品的处置与再利用的有限公司。固定资产500万,流动资金300万。公司在职员工69名,其中管理人员9名,高级工程师20名,厂内工人40名。我公司现有片碱厂、硫酸厂、焚烧厂和填埋厂,主要从事硫酸、液碱的生产;废硫酸、废碱的回收与再利用;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焚烧与填埋。

四、公司财务状况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此项目主要建设的处理处置的单元包括:焚烧车间、物化处理车间、废硫酸资源化回收、稳定化∕固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安全填埋场、分析检验中心、公辅工程(道路、水处理设施、综合办公楼、车库、配电间、化验室、消防等)。此项目占地400亩,前期工程占地200亩,预计年危险废物处理量达29563吨。

六、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2997万元,资金筹措拟自筹40%,其余拟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相关专项资金解决。

七、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该项目一旦实施,预计年处置危废物品19900吨,其中废物再利用达12000吨,包括废碱、废盐酸、废硫酸和各种重金属元素的再回收利用,预计头一年可获利40%左右。这个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保障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问题,而且能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有效防止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伤害,同时做好了防止河流污染、土地酸碱化的工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八、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由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且榆林市发改委已经审批了该项目的前期工作。

九、申请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数额和方式

由于该项目总投资巨大,发展前景好,具有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故我公司希望获得500万的资金贷款。

特此报告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2

延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金马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提升县域工业承载力,推进工业化进程。我县金马工业园区现已具备审查认定文件条件,被列入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园区,符合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现园区筹建标准化厂房2000平方米,总投资2100万元,特呈请贵局给予金马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

专此报告,请批复。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3

省文政办:

一、公司基本情况

X县X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以“务实、创新、诚信”为经营理念,以弘扬民族文化,把美和爱撒向人间为己任。公司位于X县X镇东X村,注册资金50万元,现有职工100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公司是集设计、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制X企业,不仅拥有一批技术精湛的工美设计大师,同时还拥有百余名专业技术骨干,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深受消费者喜爱。

二、项目内容

X县X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X艺生产线项目,拟征地30亩,建设X坊展厅600平米、办公楼1000平米、厂房3000平米、烘干室2个共1200平米、气化窑10个、传统窑4个600立方、仓库2000平米。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企业为小规模经营,其创作过程全部为手工制作,场地又狭小,注浆、翻模、烘干、抛光,无场地,形不成大的规模产量;设各陈旧落后,部分设备简陋原始,按日前设备生产能力年产量仅一万余件,且成品率低,生产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形不成批量,遏制了经济效益增长;综合生产能力不够,根据目前企业状况,其人力、机械、场地、仓储、运输等方面显然不足,为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急需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突飞猛进,文化旅游事业的逐步发展壮大,人们对文化艺术的观赏、收藏越来越感兴趣。逐渐由温饱型生活转向了开始追求时尚休闲的生活方式。来X县旅游观光的人士逐年攀多,但X县不能为广大的旅客提供一家正规的专业文化艺术品市场,让顾客来休闲购物收藏自己喜爱的文化艺术品。旅客们只好在小商小贩或远奔乡村手工作坊中购买一些不上档次的“小礼品”,不利于树立X县的文化旅游形象。为更进一步发展X县的文化旅游业,同时也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集休闲、观赏、收藏于一体的高品位专业文化艺术品,古X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提出恰逢其时。该项日规划合理,特别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着积极的作用。

目前,公司已征地30亩,各项手续己办结,工程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实施中。

四、产业优势

X县X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X艺、挂件、摆件瓶等。产品选用特殊黄河澄泥为原料,整个生产过程全部为手工工艺,通过选料、淋泥、拉型、绘画、雕刻、磨光、凉干、烘干、焙烧等一系列工序制作而成。其造型美观,质地细腻,纹理清晰,线条流畅,是集雕刻、绘画为一体的收藏、馈赠佳品。

X艺是一门古老而又现代兼超前意识的综合艺术,它风格多样,内容和形式也各有不同。它具有实用性、精神性和生活属性。随着现代艺术的不断发展和X艺热的兴起,人们的审美意识也越来越强,不仅衣食住行各领域渗透着现代设计思想,挂件装饰业的兴起发展也不例外。一种新的艺术形式——X瓷挂件产生了,并且在市场上已崭露头角,其色彩形式多种多样,千变万化,赢得了消费者的关注与青睐。

目前X艺与国际领域正呈现出一派活跃而繁荣的景象。X艺挂件发展到今天不仅是一种纯粹的艺术形式,更成为一种艺术欣赏。随着人类生活的改善,以及宗教、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在X艺挂件的造型与表面的修饰上,增加了许多使用功能以外的装饰处理,于是X艺挂件除了实用的功能外,更表现出美观与抚慰精神的装饰作用,X艺挂件工艺也就在这人类的生活与精神需求中丰富起来。新一代的X艺家思路敏捷,表现手法奇妙多样,视野开阔。X艺家的精神与文化内涵对X瓷挂件艺术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新的文化融入新的追求,每一件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作品,必定具备其丰富的文化底蕴。X发展前景好,员工队伍年轻,生产无污染,无噪音,产品附加值高,是家庭装饰装修的精品之一。X融造型、雕刻、绘画、书法四门艺术于一体,既有新奇别致的优美造型,又有阴阳交错变化万千的神奇雕工;既传承古X纯朴自然之美,又开创现代X艺浪漫新潮之风。不仅为装点家居增添光彩,更是生活格调、身份地位的象征。欣赏X,就是欣赏自然,欣赏生活,欣赏历史,欣赏文化。她们给客户带来的不仅仅是享受和愉悦,还有深深的感悟和思考。

项目建成后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X艺文化的传播,做大做强X县文化产业,拉动X县文化产业增长点,都将起着重要的贡献,并可安排下岗职工,社会青年在就业,为社会稳定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对X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起着促进作用。

五、项目实施计划

X县X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X艺生产线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期为1年,第1个月,编制及上报可研、可研报告批复阶段;第2个月,初步设计及审批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第3个月,建设招标阶段;第4-12个月,土建施工、竣工验收阶段。

六、资金来源

X县X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X艺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270万元,占地30亩,企业自筹117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100万元。

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该项日投入运营后,年销售收入1920万元,生产期内平均息税前利润总额587.82万元,所得税平均每年158.8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34.26万元。并可增加学生、社会青年、下岗职工100个就业职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确保企业健康、稳定、迅速发展。同时,对做大做强我市文化产业,拉动我市文化产业经济增长点,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为此,特向省文政办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对我公司建设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X艺生产线项目给予扶持。

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4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xxx

20xx年x月x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5

xxx县商务局、财政局:

歙县栽桑养蚕历史悠久,地理、气候宜桑宜蚕,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也十分适合大力发展茧丝绸产业。茧丝绸是歙县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之一,目前已初步构成制种、栽桑养蚕、蚕茧收烘、缫丝、织绸、真丝针织面料和制绢等茧丝绸产业化格局。全县28个乡镇、2。3万农户养蚕,蚕种饲养量近8万张,生产鲜茧超过3300吨;有6个缫丝企业,职工总数超过1000人,缫丝本事年产白产丝500吨;有制绸企业5户,职工人数近600人,坯绸年生产本事达350万米。“十一五”以来,歙县坚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进程、支持新老丝绸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茧丝绸结构良性调整,全县茧丝绸产业持续发展,取得了产茧量位居全省第一、缫丝本事位居全省第二、织造本事位居全省第一的佳绩。

为顺应全县茧丝绸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的需要,黄山蓝天方园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K274织机进行全面电控技改,以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整体竞争本事。

一、项目承办单位的基本情景

黄山蓝天方园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黄山歙县深渡镇、注册资金208万元。公司前身为新安绸厂,始于1988年华东水电局及歙县移委投资一千多万建立的黄山市最大的丝绸企业。 2001年12月,国有资产重组改制,新安绸厂经拍卖改制成为此刻的民营企业。公司占地面积20余亩,厂房面积90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拥有职工100余名,纺织机80余台,年丝绸面料生产本事100余万米、蚕丝被生产本事几万条,总产值达 2000余万元,是黄山市丝绸行业的龙头企业。

公司始终坚持以发展地方桑蚕、丝绸产业为主导,探索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偿试产学研产品开发模式,不遗余力地实施“十万人家益旺福”计划,注册了“十万人家”、“益旺”、“赛金丝”等商标字号,依托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的强劲旅游效应,做响“十万人家”“益旺”百姓品牌文章,推动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企业已基本构成栽桑养蚕合作社、蚕茧收烘、丝棉加工蚕丝、织绸、服装、床上用品等一条龙生产经营体系,企业 2010年销售额近 2000万元,为蚕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资料

公司目前的主要当家设备为K274丝织机,K274丝织机是上世纪90年代有梭操作的传统织机,虽然织绸品质认可,但操作比剑杆机难度大。为保证品质,提高效率,节俭成本,公司与浙江杭州某公司合作开发K274丝织机的电控技术。该技术现已成熟,现对公司的力织车间现有80台并外购新增20台K274丝织机进行电控技改,确保成功生产丝绵反绉面料,把奢侈的`品质做成亲民的价格,切实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

K274丝织机电控技改项目不改变K274丝织机的原有生产工艺和流程,在原有设备上增加了电控设施,提高了生产性能和控制水平。

三、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50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新购K274丝织机20台,每台6。0万元,计120万元。

2、100台(现有织机80台加新购20台)织机的电控设备改造,每台4。2万元,投入技改资金420万元。

3、现有6000平方米老厂房进行保湿恒温改造,需要资金350万元。

4、其他费用60万元。

四、申请资金补助金额

本技改项目能促进茧丝绸产业优化升级,贴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项目承担单位能进取履行社会职责,努力培育当地蚕桑基地,主动维护市场秩序,推广先进的栽桑养蚕技术,建立良好的产业发展机制。

现特申请技改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黄山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6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13年度第二批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长创办通【2013】 15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属于服务类行业,符合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对象的要求。

长沙标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2年4月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是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专业机构,从事工程的招标代理等业务。公司办公条件优越,办公地点位于交通便利的长沙县星沙街道开源社区湘商世纪鑫城19楼C座1903室,拥有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及设施。

现公司已经投入资金80余万元,已完成工商注册。现正在进行资质申报,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今年底完成招标代理注册后公司可进行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现公司人员正在进行招标代理相关的前期工作,公司暂未正式开展业务,明年初正式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后,将提供更多大学生就业岗位,解决更多大学生就业问题。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完善的管理体系,下设政府招标部、采购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合约部、信息部等部室,拥有全国注册造价师2人、二级建造师3人,对外协调2人,造价员5人,会计2人行政人员1人等相关技术人员。公司拥有一支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高素质的招标代理的员工队伍。熟悉国家、地方有关政府采购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90%以上人员为大学生,具有各类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政府采购的各项程序,能够承担和独立完成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各项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为了配合国家宏观政策的贯彻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招标采购方式,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各界对招投标工作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实行招标投标采购的领域也继续扩大。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长沙标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xxx年九月一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7

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商政工信发(20xx)168号文件要求,我县工业集中区符合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扶持对象的要求。集中区规划面积5.3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7958.8公亩。集中区由陕西省轻工设计研究院编制规划,“高按照标准、规模化、环保型”的总体要求,依次规划有农特产品加工、粮油加工、医药加工、畜禽加工和仓储物流等五大功能区域。

目前工程进度情况为:完成土地征迁1000余亩;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包括全长6.7公里功能齐全的市政二级主干道路工程、万米防洪安保河堤工程、“两供四迂回”高压供变电工程;其中主干道路工程采用国际通行的“企业垫资代建,政府验收回购”的“BT”模式,防洪安保河堤按照“五十年一遇,一百年一校核”的设防标准建设。集中区分为核心区与辐射区,目前共入驻企业10户,本年新增4户,年底实现投产6户,年产值过亿元企业2户。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投资近3亿元,资金紧缺,总资金缺口量大,为了确保集中区工程建设按期顺利完成,请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XXX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篇8

xx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xx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提升县域工业承载力,推进工业化进程。我县xx工业园区现已具备审查认定文件条件,被列入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园区,贴合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现园区筹建标准化厂房XX平方米,总投资2100万元,特呈请贵局给予金马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

专此报告,请批复。

XX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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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锂矿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