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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法冶金 2024-09-30 20:35:31

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办法(最新金属回收政策解读)

一、废旧钢铁产业的金属金属解读发展政策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收购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管理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最新政策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回收资源供应稳定、废旧技术装备先进、金属金属解读质量品牌突出、收购智能化水平高、管理全球竞争力强、办法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最新政策高质量发展格局;并从创新能力、产业结构、回收绿色低碳体系建设、废旧资源保障和供给质量等方面对“十四五”期间钢铁行业发展做出了具体要求。对此全国各省市也陆续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钢铁行业的发展目标。本文将对国家层面、地方层面的钢铁行业政策的重点内容及发展目标进行深度解读。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钢铁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宝钢股份(600019)、河钢股份(000709)、沙钢股份(002075)、鞍钢股份(000898)、安阳钢铁(600569)、山东钢铁(600022)、华菱钢铁(000932)、马钢股份(600808)、本钢板材(000761)、包钢股份(600010)等。

本文核心内容:钢铁行业政策历程、国家层面钢铁行业政策、31省市钢铁行业政策、31省市钢铁行业发展目标。

1、政策历程图

自建国后的五十余年内,我国钢铁行业发展迅速。1996年,我国钢产量突破1亿吨,占世界钢产量的13.5%,成为世界第一大钢铁生产国;2001-2005年:钢铁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7167.37亿元,超过1949~2000年中国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

但是在钢铁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钢铁行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至“十五”初期,我国对钢铁市场的巨大需求估计不足,制定的相应发展规划与实际差距较大;产业发展布局缺乏统筹安排;技术进步跟不上新增产能的发展,产品品种质量结构矛盾突出;产业集中度低,影响企业联合重组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落后产能亟待淘汰,钢铁行业的现代销售体系不健全,大宗原材料的稳定供应链还有待进一步发展等。这些问题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需要认真面对并着手解决的。

“十五”至“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钢铁行业历经了从“高速发展”到“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的变化;各阶段我国钢铁行业发展规划重点基本均集中在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钢铁产能和积极推进钢铁行业实现合理布局等。

“十五”计划(2001-2005年)至“十一五”计划(2006-2010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着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加速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等发展方向;从“十二五”规划开始(2011-2015年),明确了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的平均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量和吨钢二氧化硫排放等要求,以实现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十三五”期间,规划明确了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压减粗钢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等目标;

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布局结构合理和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以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等,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钢铁行业的重要任务。

2、国家层面政策汇总及解读

——国家层面钢铁行业政策汇总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规划,内容涉及5G网络建设、终端IPv6升级改造、“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建设等;2020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主要政策规划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钢铁行业重点政策规划解读

(1)《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绿色低碳深入推进,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等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2)《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从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和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落实等方面,对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指引:

——国家层面钢铁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对于钢铁行业,提出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中有关钢铁行业节能减排的指导内容如下:

3、各省市层面的政策汇总及解读

——31省市钢铁行业政策汇总

根据《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我国将力争实现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等发展目标。截至2022年5月1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发布了“十四五”时期和至2025年末的钢铁行业发展规划,重点内容涉及禁止钢铁行业新建和扩建、推进行业高端绿色化发展、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及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目标:

——31省市钢铁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十四五”期间,我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提出了钢铁行业的发展目标。其中,河北、江苏、山东、辽宁和山西等钢铁生产大省提出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指标、钢铁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钢铁行业总投资额等具体发展目标;湖南、湖北、福建等地提出钢铁及相关行业营业收入目标、废钢回收利用量等发展目标;此外,北京、广东等省份虽未公布具体的数据指标,但也提出了钢铁行业的具体发展目标: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钢铁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二、请问废纸回收没有进项,怎样交税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从2009年1月1日起将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而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将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二、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支持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但这种上环节免税、下环节扣税的做法,违反了“征税抵扣、免税不抵扣”的增值税原理,在执行中因难以控制享受政策的回收企业范围,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而此次的调整取消了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及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三、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调整了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

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的过渡与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2、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三、稀土政策

我国对于稀土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在保护稀土领域始终坚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坚持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具体而言又有:1.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2.促进稀土利用与环境协调发展。3.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等几个方面的保护政策。以下为稀土政策的具体解读。

1.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

稀土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多年来,中国努力对稀土实施保护性开采,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国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再利用。鼓励开发稀土废旧物收集、处理、分离、提纯等方面的专用工艺、技术和设备,支持建立专业化稀土材料综合回收基地,对稀土火法冶金熔盐、炉渣、稀土永磁废料和废旧永磁电机、废镍氢电池、废稀土荧光灯、失效稀土催化剂、废弃稀土抛光粉以及其他含稀土的废弃元器件等二次稀土资源回收再利用。

2.促进稀土利用与环境协调发展

近年来,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中国不断加强、完善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相关行业的管理。在稀土领域,国家更是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稀土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稀土行业的发展。

开展稀土行业的环境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各级政府明确要求,现有稀土企业必须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并达标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否则依法停产,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取缔。从2011年开始,国家对全部稀土矿山、冶炼分离、金属生产企业开展了环保核查工作,严肃查处稀土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已先后公布了两批共56家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促使稀土行业、企业投入40多亿元人民币进行环保整治和技术升级,稀土行业的环保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措施依法处罚。各级政府对于历史上形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尾矿和废渣污染等问题,将投入资金进行专项治理。

3.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中国把提高稀土的科学开发和应用技术水平放在重要位置,着力营造政策环境,加快推进稀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稀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鼓励稀土行业的技术创新。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稀土技术被列为重点支持方向。国家支持稀土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开发环境友好、先进适用的稀土开采技术,复杂地质条件高效采矿技术,共伴生资源综合回收技术,提高资源采收率和循环利用水平。大力组织研发低碳低盐排放、超高纯产品制备、膜分离、伴生钍资源回收和利用、尾气氟硫回收处理、化工原料循环利用、生产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实现稀土高效清洁冶炼分离。引导稀土生产应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大力开发稀土深加工和新材料应用技术。大力培养稀土科技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建设,为稀土技术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资料:搅拌浸出/高压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