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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钴分离 2024-09-30 18:34:12

广州回收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回收集)

一、广州求废电池回收途径(普通电池)

对于干电池回收,回收回收电池行业一向存在两派意见。废旧废旧

一派认为集中回收一次性电池意义不大,电池电池在没有条件处理的广州情况下,集中回收会造成集中污染。回收回收一些专家认为,废旧废旧目前回收量最大的电池电池干电池,其主要成分是广州铁、锌、回收回收锰,废旧废旧还有微量的电池电池汞。这种电池汞含量不高,广州没有必要集中回收。回收回收铅酸蓄电池和对人体健康危害非常大的废旧废旧镍镉电池应该回收。高汞电池中的汞含量只有电池总量的千分之一,随垃圾填埋后,电池里的重金属进入填埋场渗液数量非常小,并不构成污染。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成本过高,从经济角度看无利可图,何况在回收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据中国电池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的一次性干电池已经基本做到低汞化,正在迈向无汞化,随垃圾分散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威胁。更应该做的是从生产龙头上消灭污染,即实现无汞化。由于回收一次性电池的费用很高,没有经济杠杆刺激企业来回收利用一次性电池,事情很难办。需要回收的是那些对环境污染大的充电电池及铅酸电池。一些专家还举例说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也不集中回收一次性电池。

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论哪类电池,都必须回收。这派观点的专家认为,我国绝大部分民用的是一次性电池,而且电池的无汞化进程并不乐观。我国1000多家电池生产企业中,在中国电池协会注册的仅300多家。虽然大电池企业生产的电池目前都做到了低汞化或无汞化,但大量小企业生产的电池还存在高汞现象。河北省干电池检验站高级工程师张虎说,目前我国电池含汞量参差不齐,有的质量非常好,小于百万分之一;有的极差,高于低汞电池标准的20倍,高于无汞电池标准一万倍。

另据了解,中国目前能批量生产低汞无汞的大电池厂家还不到15%。不久前国家工商局对电池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市场上的电池有20%达不到标准。所以,用已实现电池无汞化的发达国家不回收一次性电池的经验来套我国现实,还不合国情。有关专家认为电池中不仅汞会造成污染,锌、锰、镉、铅等随生活垃圾腐烂渗入地下,超过一定的限值,也会造成污染。这些有害物质随着食物链进入人体,极大威胁着人的健康。

目前中国垃圾处理方式水平较低,中国垃圾年产生量为1.4万吨,处理率为63%,但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的不到10%。我国大中城市的近千座垃圾填埋场中,90%仍是简易堆放,这种原始的处理方式极容易造成大面积污染。把废旧电池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后患无穷。专家认为,大量旧电池都随着垃圾到垃圾场,也是一种集中,怎么就不可能产生污染?北京市政管委会有关负责人郑先生说,把废旧电池集中起来,等有了条件再处理,这样比分散更安全。

北京科技大学的曾平荣教授则从资源利用的角度上强调了回收一次性干电池的必要性。他说,目前国内生产的电池中90%以上是干电池,不可能对环境无污染。而且,对这些电池不回收利用也是巨大的资源浪费。3000吨废旧电池可以回收杂锌锭141吨、冶金二氧化锰300吨、铁皮260吨、电解锌181吨、电解二氧化锰340吨、铁皮500吨,价值相当于国家开发两个中型矿山的费用,更何况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资源。

干电池回收锌在我国仍处于研究阶段,日本和韩国均已建设了年产锌5000吨以上干电池回收利用工厂。专家呼吁,二次锌资源回收,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对用锌量最大的镀锌钢材的废杂料需要集中在能有效回收锌的专门炼钢厂处理。其次要加快研究步伐,尽快突破废干电池经济有效的回收工艺。如果锌的二次金属回收率达到消费量的30%,意味着我国每年可回收90万吨锌,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锌资源的压力。

记者了解到,一条年处理量1000吨的“废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设备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年可获利200万元人民币。

《循环资源法》:政府替厂商埋单?

对于干电池处理两派争论,环保部门表示中立,认为一次性电池既然达到无汞化标准,对集中回收废旧一次性干电池不鼓励也不反对。采访中,一位环保部门内部官员对这样“暧昧”态度的后果表示担忧,他说,现在这样做似乎可以把责任推开,但最后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加繁重的责任。

他的这种担忧在12月4日深圳召开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得到了印证,这次会议形成了《循环经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废旧干电池的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理责任由地方环保部门承担。

颇有意味的是,12月初,欧盟也公布了一项有关废旧电池回收的指令,欧盟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欧盟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2016年,这一比例应达到45%。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止销售。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5年,我国各类电池的出口量超过222亿只,同比增长4%;出口创汇额超过51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锂离子电池出口额达23.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5%。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锌锰、碱锰电池生产国,是世界第二大锂离子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

有关专家指出,中国国内的电池生产企业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同时也迫使他们提高电池环保生产标准,对国内将来推动废旧电池回收生产厂家责任化打下技术基础。

二、废旧电池如何处理

废旧电池处理方法:

1、送到回收站:有些地区设有专门的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垃圾站、回收站之类的;

2、焚烧:电池中含有很多化学物质,还含有硫酸,把废旧电池拿到比较远的无人的地方进行焚烧,减小废旧电池对人类的危害;

3、热处理:将旧电池磨碎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

4、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售卖;

5、湿处理: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

6、制锌粒:电池中含有铁、锌、锰,等物质,将表皮的塑料纸剥去,再剥去锌壳洗净后放到铸铁锅中,加热熔化并保温2小时,除去上层浮渣,倒出冷却,滴在铁板上,待凝固后就可获得锌粒;

7、二次电池的再利用:利用化学反应的可逆性,可以组建成一个新电池,即当一个化学反应转化为电能之后,还可以用电能使化学体系修复,然后再利用化学反应转化为电能,一般为可充电电池。

三、废旧电池怎么回收处理

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方法主要有湿法和干法两种冶金处理法。

1、常见的干电池,包括碱性电池、锂电池、镍氢电池,可以直接扔到专门的分类垃圾箱。

2、含铅汞的废电池,应该交给废电池回收机构,让他们处理。

3、不含铅汞的废电池,可以直接扔在城市分类垃圾箱里面。

4、不鼓励集中收集废电池再处理,最好从源头做起尽量不使用含汞电池。

5、目前,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方法主要有湿法和干法两种冶金处理法。湿法回收是基于锌、二氧化锰与酸作用进入溶液,溶液经净化后电解产生金属锌,二氧化锰或产生化工产品及化肥等。回收后的电解液含有汞、镉、锌等重金属,污染严重,能量消耗也较高。干法回收处理废旧电池是在高温下使废旧电池中的金属及其化合物氧化还原分解挥发和冷凝。

四、回收锂电池的公司

回收锂电池的公司

回收锂电池的公司如下: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从攻克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开始,再到攻克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回收技术以及动力电池材料的三元"核"技术等世界技术难题,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难点。

2、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原名为龙南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专注于电池回收、处理领域的企业,主要从事锂电池综合回收业务,拥有电子级氧化钴、工业级氧化钴、硫酸钴、电积铜等产品,具备强劲的处理废锂电池能力。

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先进的专业化学品服务商,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公司以高性能电子化学品、高品质化学试剂与产线专用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和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为主导,同时提供其他专业化学品的定制开发及技术服务。

4、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豪鹏”)。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西园区。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厦门钨业的控股子公司,股东包括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5、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名新能源综合服务商,专注于提供新能源产业高值服务,业务涵盖退役动力锂电池的梯次回收及循环利用等,所生产钴、镍、锂、锰化合物产品可循环再用于动力锂电池生产。

回收电池的上市公司

1、赣锋锂业:江西丰力业专注于锂新产品深加工、锂电力与储能材料、锂电池、锂资源开发、锂电池回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拥有特种锂无机、有机锂、金属锂及金属锂、锂电新材料、动力储能电池等五大系列40余种产品,是国内锂系列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加工链条最长、工艺最全面的专业生产厂家。是国内锂产品深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总股本13.56万股,流通a股10.67万股,每股收益0.79万元。

2、鹏辉能源: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旨在全面实现长期合作。双方将就标准化、平台化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进行深入探讨与合作,共享资源平台,加速向前发展。公司将为上汽通用五菱多车型平台提供合适的动力电池系统,实现可持续共同发展;公司将积极与上汽通用五菱合作开发和提供E-E-Bao等新能源汽车衍生产品,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综合生态链。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集聚服务体系、技术平台、销售平台等资源,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队利用。双方将开展废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合作,共同探讨废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方案,共同开发废动力电池回收商业模式,共享电池回收资源。

3、格林美:公司表示,非公开发展有利于加强公司从废电池回收到动力电池材料再造的全产业链建设,打通公司从动力电池原料到动力电池包的产业链。总股本为47.84万股,其中流通的A类股47.62万股,每股收益0.0900元。

4、光华科技:双方将在废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经济的模式,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总股本为3.74万股,其中已发行a股3.19万股,每股收益0.1000元。

拓展资料

据互动平台2020年8月26日报道,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是该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该项目处于研发试点阶段,年生产能力3000吨,已列入“无垃圾城市”建设先进应用技术试点(第一批)。总股本27.66万股,流通a股27.08万股,每股收益0.1100元。

回收电池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当前我国锂电池回收的上市公司很多,主要有赣锋锂业002460,光华科技002741,格林美002340,宁德时代300750,华自科技300490等,这些公司主要是从锂电池开发、销售、回收等业务。

【拓展资料】

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萌芽时期:

在公司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

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这种情况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到了中世纪,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独立性。

无限公司:

最早产生的公司是无限公司。但是,无限公司与合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取得了法人地位的合伙组织而已。

有关无限公司的第一个立法是1673年法国路易十四的《商事条例》,在当时被称为普通公司。在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又改名为合名公司。《日本商法典》中也规定有“合名会社”。无限公司在产生以后,曾经有过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无限公司已经退居次要位置。

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由15世纪出现的康曼达组织演变而来的。在康曼达组织中,一部分人出资,但是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人出力,但是承担无限责任。后来,康曼达组织发展为两种企业形式,一种是隐名合伙(有限合伙),一种是两合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后,两合公司还演变出了一种新的形式:股份两合公司。但是最终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两合公司也没有得到很大规模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1555年,英国女皇特许与俄国公司进行贸易,从而产生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认为,股份有限公司起源于17世纪英国、荷兰等国设立的殖民公司,比如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1807年,《法国商法典》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作了完备、系统的规定。到现在,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无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避免了两者的不足,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最早的有限责任公司立法为1892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之后,1919年的法国,1938年的日本也相继制定了《有限公司法》。

参考资料:移动式破碎机